中标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分公司池州铁路专用线混凝土罐车、汽车泵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分公司池州铁路专线 工程项目
混凝土罐车、汽车泵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SJSB-SGS-2024040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贵池铁路专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设备混凝土罐车、汽车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 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贵池矿产品运输铁路专用线所在地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北部,涉及贵池区南部范围。贵池矿产品运输铁路专用线连接贵池区南部矿区和 池州江口港区铁路专用线。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路基工程以及其它相关附属工程等。项目于2024年9月14日中标,计划工期36个月,合同总造价20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 24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 行响应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客服热线 热线4 006010100)5.1.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建议提前操作
建议提前操作。(客服 5.1.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 击“最新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所投包件点击 “标书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填写联系方式、联系人“— 完成“标书获取”操作,即可进行后 续各项投标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参与多包件投标时,需对所投每个包件分别进行上述“标书获取”操作。若未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标书获取”操作,则无法对该包件进行后续各项投标工作。)
5.1.3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以PDF版为准),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
5.2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取(四舍五入取整),上限不超过1万元。同一投标人同时中 标2个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以上包件的,按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收取;该费用由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中标 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 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上传,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26 日 10 时 10 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F格式)格式)(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逾期未 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 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3本次招标仅接收已响应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被评为2023年度中铁四局集团优质供应商,提供申请(含证明 资料)可免交本次投标保证金。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10 分(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平台: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按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人员执行“开标”操 作后,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包件所有报价。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完成在线签字确认手续,未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4届时请投标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吴飞 联系电话:18756549876 租赁项目联系人:尉万里 联系电话:15155158096
9.2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51-82572640
二〇二四年 十二 月
附表1 招标 招标设备 设备包件划分表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附表1 招标 招标设备 设备包件划分表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序 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 号 | 计 量 单 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混凝 土罐 车 | TGC-01 | M3 | 4500 0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租赁商,并 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运输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牌照齐全,保险齐全,操作司机有5年 以上经验,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混凝土运输设备10台以上,能提供设备所属权证明。 3.财务能力: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招标产品租赁 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1年-2023年内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1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 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运输保证能力:设备能正常运转,保养及时有效,设备损坏时能及时进行备用车辆替补。 5.运输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大中型基建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 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6.履约信用: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谈判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 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提供以 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租赁 单位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 5 |
序 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 号 | 计 量 单 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2 | 汽车 泵 | QCB-01 | M3 | 3000 0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租赁商,并 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运输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牌照齐全,保险齐全,操作司机有5年 以上经验,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汽车泵设备5台以上,能提供设备所属权证明。 3.财务能力: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招标产品租赁 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1年-2023年内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1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 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运输保证能力:设备能正常运转,保养及时有效,设备损坏时能及时进行备用车辆替补。 5.运输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 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6.履约信用: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谈判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 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提供以 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租赁 单位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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