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陵园西路17号门楼物业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和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陵园西路17号门楼物业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编号:GDZH-2023-0008-3]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9日00:00 至 2023年10月8日00:00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人:曾科
联系电话:020-8380280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电话:020-8388004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9号二楼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陵园西路17号门楼物业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编号:GDZH-2023-0008-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9日00: 00至 2023年10月8日00: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人:曾科
联系电话:020-8380280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电话:020-8388004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9号二楼
招标人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日期:2023年9月28日
招标人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日期:2023年9月28日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陵园西路17号门楼物业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编号:GDZH-2023-0008-3]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9日00:00 至 2023年10月8日00:00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盐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 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1.10 | 3.00 | 1.00 |
投标报价(万元) | 96.92 | 95.06 | 97.02 |
商务文件得分 | 30 | 21.6 | 15 |
技术文件得分 | 50 | 35.4 | 37.8 |
投标报价得分 | 9.91 | 9.87 | 9.89 |
综合得分 | 89.91 | 66.87 | 62.6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人:曾科
联系电话:020-8380280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电话:020-8388004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9号二楼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陵园西路17号门楼物业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编号:GDZH-2023-0008-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盐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9日00: 00至 2023年10月8日00: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人:曾科
联系电话:020-8380280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电话:020-8388004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9号二楼
招标人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日期:2023年9月28日
招标人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日期: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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