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深圳分公司航延及中转旅客酒店服务公开竞价公告(A类)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深圳分公司航延及中转旅客酒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深圳分公司航延及中转旅客酒店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3009725/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次采购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预计采购A类4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航中转旅客及航班延误旅客提供酒店住宿(需具备24小时酒店前台服务)、餐饮(包括早、午、晚及宵夜)服务以及机场往返酒店接送服务(如有)。
航延旅客: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含,不累计),在征得航空公司的许可及旅客的同意后,安排旅客在就近酒店休息;
中转旅客:按照南航中转旅客住宿相关标准执行,具体以南航通知为准;
明珠俱乐部金/银卡旅客、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安排在不低于四星级酒店(或当地中等水平以上酒店),提供单间住宿,以上单间按房间数结算。
旅客分配原则:
A、旅客分配顺序将视本次采购评审得分确定,即采购人将对各成交供应商按本次采购评审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则旅客分配优先级最高,采购人每次存在中转、航延旅客酒店住宿需求时,将按该排名顺序依次向供应商预订客房。
B、本次采购评审得分排名仅确定合作初期旅客分配顺序,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定期结合酒店硬件设备设施、价格、旅客服务评价、往返候机楼车程及其他合作配合情况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评分分值重新调整旅客分配顺序。
本项目包含3个子包项目【深圳地区中转、航延旅客保障酒店集中采购(A类)、深圳地区中转、航延旅客保障酒店集中采购(B类)及深圳地区中转、航延旅客保障酒店集中采购(C类)】。分别采购A类:挂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5钻(含)以上酒店;B类: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的酒店;C类: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的酒店。
子包项目为最小的竞价单位,供应商可以报名和参加本批次3个子包项目的竞价,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一个或N子包进行竞价,3个子包项目的文件须分开编制。但三个子包不能兼中,项目评审按照C类、B类、A类的顺序进行。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对应以下符合条件进行报价,并注明所选择参加竞价评审的类别,竞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符合条件的最高限价,但不设下限。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竞价无效。
类别 | 符合条件 | 房型最高限价(元/间/天) | 餐食限价 | 采购数量 | |
中转 (含入住人数早餐) | 航延 (不含早) | (早/中/晚/宵夜) (元/人) | |||
A | 挂牌五星级(含)酒店或携程评钻5钻(含)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复印件或竞价公告发布后的携程评钻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 550元/间/天 | 500元/间/天 | 旅客餐食不高于: 航延早餐50元/人 午餐、晚餐80元/人 宵夜50元/人 | 4家 |
项目预算:(A类48万,货币单位:人民币),成交供应商初始合同交易金额上限=标段预算总额/标段成交供应商总数,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将视保障旅客使用量对各供应商交易上限进行机动调整。
项目报价:本项目供应商根据各分项报价计算综合报价,以综合报价进行价格评分,供应商综合报价=中转房间报价+航延房间报价+餐食报价(即各分项报价之和)。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竞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公开竞价为框架采购,采购人发出的预算金额仅为在框架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供应商在本次框架采购中中标,供应商承诺:同意本框架合同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采购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中转、航延旅客保障酒店 | 深圳市 | 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子包1:供应商必须是挂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5钻(含)以上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扫描件或竞价公告发布后的携程评钻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4 供应商具有《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为合作模式的,提供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扫描件】
2.5 供应商具备用餐的中、西餐厅或自助餐厅,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如为自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现场图片;如为合作餐饮单位,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及现场照片。】
2.6 供应商必须具备A类至少100间客房。【提供酒店管理系统房态截图或携程网客房数量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2.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2.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11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1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南航飞行大厦1301室
邮编:51805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工,0755-86300880
EMAIL:hanxue@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南航飞行大厦130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755-86300880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755-86300906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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