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sp7-fw75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玮021-873600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湖北销售武汉分公司广告物料制作

招标编号:ZY24-Sp7-FW751

本次公告变更,仅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将原联系电话:021-87360067修改为027-87360067,其他任何内容均保持不变。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销售武汉分公司广告物料制作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

招标人结合销售板块52周行事历工作要求,涉及非油及油品相关业务形象宣传、促销活动物料制作等业务。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1. 加油站内外广告画面设计制作或更换、地面贴膜制作或更换、窗户贴膜制作或更换、广告灯箱灯片制作或更换、广告围挡制作或修复、旗帜、道旗制作或更换、采购展架、画架、采购展架画架、立体字、发光字制作安装、印刷品制作等。

2.2.2. 微信图文设计制作。

2.2.3. 其他广告宣传相关物料设计制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常用广告物料清单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完成。

2.6服务质量要求:

2.6.1.服务流程要求:(1)需求分析:深入了解招标人需求,明确广告物料的设计、材料、尺寸等具体要求。(2)设计确认:与招标人确认设计稿,确保设计符合招标人需求和品牌形象。(3)制作与验收:严格按照制作流程进行制作,确保广告物料的质量。制作完成后,招标人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6.2.服务响应要求:(1)快速响应:对招标人的需求和问题做出快速响应,提供及时的服务支持。(2)问题解决:对于招标人的问题和投诉,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和处理,确保招标人满意度。

2.6.3.服务质量保证:(1)质量承诺:对广告物料的质量做出承诺和保证,确保招标人获得满意的产品。(2)持续改进:收集招标人反馈意见,对服务质量进行持续改进和提升,以满足招标人不断变化的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2.3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2.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2.5投标人及投标人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完成的1个类似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发票明细或提供合作方盖章确认的对账证明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并加盖公章。业绩数量按合同数量统计,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出现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4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最近年度(2023年)财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5.2承诺遵守《合规交易承诺函》(见文件)全部内容。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5.4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内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或微信关注“能源一号网”在线咨询;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不划分标包的项目按一个标包),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可自行在缴费平台下载),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请务必保证填写的开票信息正确,否则后果自负),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投标商付款及开票操作手册V1.1)。

4.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4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 系 人:王玮;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电 话:027-87360067

电子邮箱:candy654321@163.com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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