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昌市猇亭区汽车产业园配套项目纵三路(车站路至先锋路)和纵四路市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_交易结果公示
金额
916.5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8/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16.5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华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成0717-6362018
中标联系人李亮
公告正文


标段(包)编号:YCGJS0445-201802-01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猇亭区汽车产业园配套项目纵三路(车站路至先锋路)和纵四路市政工程于2018年6月23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7月18日9时30分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枝江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继昂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国丰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165275.47(元) 9161411.35(元) 9152067.25(元)
质量目标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履约期限(天) 100 100 100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24205245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D342025569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242038802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691 (鄂)JZ安许证字【2005】011772 (鄂)JZ安许证字【2011】005963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李亮,建造师证,鄂242080811116 曾令国,建造师证,鄂242141546059 易晓华,建造师,鄂242131536977
技术负责人 黄宏亮,职称证,E300017678 张茂丹,工程师 资格证,E300010674 曹书勤,职称证,E300007415
安全员 唐凤鸣,安考证,鄂建安C2(2018)0009719 帅良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2017)0015798 彭文兵,安全员,鄂建安C(2016)07684969
施工员 李东易,施工员岗位证,42181040200534 徐志勇,施工员 上岗证,21161010035636 董德刚,施工员,42171040600380
质量员 杨军权,质量员岗位证,42171070600102 李艳,质量员 上岗证,61171060000019 姚国栋,质量员,42171090600322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18/7/18 10:30(北京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2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36家。

1、形式性审査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湖北泓博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开标会人员非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形式评审“参加开标会”要求,其余35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继续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至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严谨的注册单位为“武汉市丰盛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而非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中“项目负责人”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其余3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湖北创新园林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道路基础工程关键节点60天的工期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工期、质量、安全承诺”要求;湖北中建鸿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函与投标附录及单项工期承诺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工期、质量、安全承诺“要求;湖北银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金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鑫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晶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家单位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销项税金为11%,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其余28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28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28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枝江宏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继昂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国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王华强;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黄成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7月19日10时至2018年7月22日10时。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348728641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362018
3.行业主管部门: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6216558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685150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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