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331sw9303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660-386328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婕020-378605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0724-2331SW930357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331SW9303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资格要求更正

更正内容: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言语发声空气动力学系统、鼻流计、高清数学频闪系统、语音分析工作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言语发声空气动力学系统、鼻流计、高清数学频闪系统、语音分析工作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采购文件及公告涉及的内容,与本公告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高清数学频闪系统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6.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地 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
联系方式:0660-3863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33、020-3786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婕、邓子华
电 话:020-37860533、020-37860526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8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附件(3).docx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购耳鼻喉科科研设备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x
委托函.pdf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招标文件附件(3).docx
  • 附件名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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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名称 3

    委托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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