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及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研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2023062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及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研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 8 号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1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绩溪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及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研究项目 服务范围: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下简称“两山”)理念,巩固和提升我县“两山”创建取得的成果,厚植生态底色,进一步挖掘生态资源优势,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夯实高质量发展底色,拓展“两山”转化路径,破解绿色发展难题,引领保护与发展协同共进,开展绩溪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及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研究。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执行,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工作。 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松基(组长)、冯亚明、童仁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19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明苑 2#-105,联系方式:0563-8153996;地址: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二楼,联系方式:0563-8162081。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563-8162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明苑2#-105
联系方式:0563-815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563-8153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