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27.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70090343826
预算金额27.7万元
招标公司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招标联系人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明明0416-28818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6-3880373
项目地址
锦州市境内
招标人名称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
锦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70090343826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7.7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工程位于锦州市境内。主要涉及大养线、法盘线、京抚线、辽小线、奈北线、奈石线、通武线、新阜线、庄西线等9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有增设交通标志32套,拆除设置不当的标志2套,增设、补划标线621平米,增设A级路侧钢护栏标准段 206延米、钢护栏端头3处,增设道口标柱20根、爆闪灯16处等。
标段(包)名称
锦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070090343826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沿线设施工程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并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质量要求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增设交通标志,拆除设置不当的标志,增设、补划标线,增设路侧钢护栏,增设道口标柱、爆闪灯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投标保证金
0.2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6-30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7-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并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标段(包)估算价
27.7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24 00:30至2024-05-29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交易平台(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4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交易平台(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2024-06-14 01: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 密的 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p:/ggzy.jz.gov.cn)“锦州交通”微信公众号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
裴女士
电话
0416-3099021
邮箱
glcyl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五金机电城17-17号
联系人
苏明明
电话
0416-2881806
邮箱
LNjunyang@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苏明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6-3880373
项目地址
锦州市境内
招标人名称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
锦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70090343826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7.7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工程位于锦州市境内。主要涉及大养线、法盘线、京抚线、辽小线、奈北线、奈石线、通武线、新阜线、庄西线等9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有增设交通标志32套,拆除设置不当的标志2套,增设、补划标线621平米,增设A级路侧钢护栏标准段 206延米、钢护栏端头3处,增设道口标柱20根、爆闪灯16处等。
标段(包)名称
锦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070090343826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沿线设施工程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并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质量要求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增设交通标志,拆除设置不当的标志,增设、补划标线,增设路侧钢护栏,增设道口标柱、爆闪灯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投标保证金
0.2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6-30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7-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并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标段(包)估算价
27.7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24 00:30至2024-05-29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交易平台(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4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交易平台(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2024-06-14 01: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 密的 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p:/ggzy.jz.gov.cn)“锦州交通”微信公众号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
裴女士
电话
0416-3099021
邮箱
glcyl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五金机电城17-17号
联系人
苏明明
电话
0416-2881806
邮箱
LNjunyang@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苏明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