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随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录入)随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配套电梯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电设备消防员电梯燃料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政府购买服务主机控制柜安全部件安全钳限速器上行操作保护装置门锁装置缓冲器安装调试曳引机整机执行器件门机系统光幕保护功能称重装置轿内操纵盘控制板召唤盒安全开关厅轿门门保护系统电梯门模块化控制系统轿厢导轨对重装置补偿装置随行电缆钢丝绳井道照明拖动电源同层同向呼梯自动关门消防功能轿门自动清障功能消防撤退层设定消防联动自动返基站无线五方通话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轿内照明风扇节能控制轿顶检修操作井道参数自学习司机操作人机对话液晶显示操作界面超载保护功能防打滑保护满载直驶功能防终端越程保护安全接触器出点检测保护门锁短接保护厅外位置和运行方向指示调速器故障保护警铃功能机房紧急电动运行操作电动机过负荷保护功能语音报站停电应急照明空闲门机节能门锁短接自检测功能自动计数功能低速自救功能故障自诊断显示功能保安层功能按钮粘连检测夜间到站钟取消自动选向自动再平层轿内层楼和运行方向指示开门保持按钮交通运输业装卸装潢易损件备件警示标志原材料安装配件深化设计生产加工验收包装检验保修零部件备品备件箱盒控制中心排气装置机组控制器电梯井道改造合理化设计施工组装总装系统检测调试机具起重设备临时设施辅助材料安装工具安全防护保险电梯元器件调整加油润滑测试校验保养工作用油碎布咨询监督检查商务服务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批发业信息传输业物业管理曳引式客梯
金额
1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c-2022-0007
预算金额109.49万元
招标公司随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
招标联系人丁全林
招标代理机构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钦盼0722-3563205
中标公司湖北佳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随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录入)随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配套电梯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XZC-2022-000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2-06-005726
三、项目名称
随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配套电梯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佳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香珠花苑17-1-2
中标(成交)金额:105(万元)
货物类 |
名称:电梯 品牌(如有):施塔德 规格型号:无 数量:7台 单价:15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廖朝兵(组长),罗磊,郭永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7-26
2、评审地点:“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录入)
地址:随州市随县交通大道1989号
联系方式:1507299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随县新民主路(随县政府大楼南侧)
联系方式:0722-3563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钦盼
电话:0722-3563205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随县开发区产业园配套电梯项目(定)7.11.docx随县开发区产业园配套电梯项目(定)7.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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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设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
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随县经济开发区的随县经济开发区创新
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配套电梯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属于行业机械制造业;制造商为江苏施塔德电梯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7人,营业收入为32157.35万元,资产总额59558.78万元,
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一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电设备
供应商名称(公章):湖北佳合机电设备有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史刚
日期:2022年7月26日
随县政府采购中心磋商内容:电梯购置(含安装)项目名称:随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配套电梯项目编号:SXZC-2022-0007竞争性磋商文件随县县级政府采购
1.项目编号:SXZC-2022-0007一、项目基本情况随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配套电梯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9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并签到。项目概况磋商邀请函2022年7月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不超过55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6.采购需求:乘客电梯3台,载货电梯4台。(详见采购文件)5.预算金额:109.4996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随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配套电梯项目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06-005726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9.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或转包: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1)若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售价:0元2)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式:点击http://jycg.hubei.gov.cn进入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采购)平台,点击“供应商”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2、方式:网上下载获取,登录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直接获取。(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流程如下:1、时间: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提交。2、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开始时间:2022年07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722-3563205、全省供应商QQ群:463671735/966545752,联系电话:4009913966其它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
名称:随县经济开发区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随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联系人:钦盼;联系电话:0722-3563205;联系地址:随县新民主路(随县政府大楼南侧)贷”银行有2家,联系方式如下:(1)建设银行随县支行:0722-3338009;(2)邮储银行随县支行:0722-3338922。3、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县已开通的“政采
联系人:钦盼联系电话:0722-3563205地址:随县新民主路(随县政府大楼南侧)名称:随县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丁全林联系电话:15072998686地址:随州市随县交通大道1989号
说明:如有供应商须知正文条款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2022年7月8日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计划编号 | SXZC-2022-0007 |
1 | 项目名称 | 随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配套电梯项目 |
1 | 项目属性 | 货物 |
1 | 项目编号 | 2022-06-005726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1 | 采购预算 | 109.4996万元 |
2 | 操作模式 | 在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运行期间,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熟悉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 |
3 | 采购人 | 名称:随县经济开发区地址:随州市随县交通大道1989号联系人:丁全林 联系电话:15072998686 |
4 | 磋商文件的获取 | (1)供应商应登录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2)获取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
5 | 询问答疑 | □集中组织不集中组织 |
6 | 现场考察 | □集中组织不集中组织 |
7 | 备选方案 | □允许不允许 |
8 | 成交后分包 | □允许不允许 |
9 | 联合体磋商 | □接受不接受 |
10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无 |
11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12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日。 |
13 | 应文件的签署 | 响1)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
14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
15 | 磋商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6 | 磋商小组组成 | 由采购人代表和 2 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7 | 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 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随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最后报价邀请。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按系统规定的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
18 |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最终由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 |
19 | 公告媒体 | 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在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直接下载打印 |
20 | 质疑和回复 |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质疑程序处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21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审办法按10%的价格扣除。(4)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6%。 |
电子化流程特别提示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操作,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获得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且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自行下载,网址: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另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咨询服务,QQ群:463671735/966545752,联系电话:4009913966/ 027-86620931。(3)交易平台环境要求:①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②浏览器:360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③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2016完整版、WPS Office 2019个人版、WPS Office 企业版;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谈判,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将影响其电子化操作。(4)供应商在点击项目参与后,应测试以模拟数据填写响应数据文件,进行电子盖章,进入“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文件上传,以检测其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请在供应商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服务QQ群中反馈并获得技术支持。如在临近开标的48小时内发现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有问题,导致技术支持无法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解决其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供应商若现场参加谈判,需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谈判操作。(7)供应商应牢记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报价时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谈判失败。(8)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递交文件会发生的故障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响应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报价失败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运行期间,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熟悉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属性的政府采购项目,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适用范围、说明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6“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供应商”是指:从公开征集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随县政府采购中心。2.2“监管部门”是指:随县财政局。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4、费用3.3“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3、工程、货物及服务
1)邀请函5.1本磋商文件包括:5、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4.2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7)数据文件6)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书(参考格式)4)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3)采购需求2)磋商须知
6.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就集中采购机构接受委托授权的范围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三个工作日内),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果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等,应当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6、磋商文件的询问答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8)采购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关注“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实时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且3个工作日前),集中采购机构将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将通过“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以数据电文通知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已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6.3供应商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的,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磋商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8.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包括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2采购人在踏勘现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作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8.1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8、踏勘现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当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7.3因“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响应的,政府采购中心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0、响应文件的构成9.2除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者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9、语言和计量单位、响应文件
4)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附件4);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1)磋商书(附件1);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
10)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9);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8-2);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8-1);7)“★”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7);6)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5)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
16)《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5);15)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声明(附件14);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附件13);1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12);1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附件11);1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附件10);
1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响应。11.1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下载安装“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并使用11、响应文件的编制18)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及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要求、生产和安装要求、商务要求、评分内容需要的资料)。17)特定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6);
12、磋商报价11.6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据的;对交易平台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的,未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对应上传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5因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11.4如磋商文件有分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进行响应的,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11.3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CA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电子平台规定要求上传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因素决定的项目成本等提出自己的报价,包含满足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由磋商文件规定的或者其它原因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交纳的费用。但是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市场价格水平、供应商管理水平、方案以及由这些报出。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随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供应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之外的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核减,同时,报价中磋商文件规定内容不得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规定格式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1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最后报价。磋
13.1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可按要求提交备选方案,否则,供应商如提交备选方案响应文件将被判定无效。13、备选方案。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报价中。12.5对于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报价,在合同实施时,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采购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耗材增加、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12.4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
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15、联合体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以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份额的,应当将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4.1磋商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成交后可以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14.成交后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资格证明文件15.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5.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与其它供应商另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15.4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1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2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否则响应无效;
1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16.3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书面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书。16.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6.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合法,供应商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18.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改变最后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响应文件无效。18、磋商有效期1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不收取。16.9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6.8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16.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20.1供应商应按照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对电子采购平台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20、响应文件递交19.2电子交易平台支持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响应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使用一键签章功能的,盖章位置不作要求。磋商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9.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对电子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进行签章。19、响应文件的签署18.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或者撤回,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随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21.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21、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20.3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评估网络影响,尽量避开上传响应文件高峰时间。系统以收到供应商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递交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判定为无效。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随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0.2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
22.1磋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磋商时间及磋商小组、磋商2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应文件。21.2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
23.1在正式磋商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2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取,且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2.4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22.3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本次磋商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根据磋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24.2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4.1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磋商23.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23.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的,以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为准;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中磋商书相应内容不一致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3磋商过程中响应文件中报价的修正
24.5磋商文件修正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式提交磋商小组。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盖公章或电子签章。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4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文件第24.4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随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按照“随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中最后报价规定的格式要求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最后报价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24.6最后报价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性响应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者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4.8磋商回复时间。现场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磋商或最后报价等作出相应回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5)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监管机构、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24.10保密。行记录。24.9集中采购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通过“随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
弃成交资格。25.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25.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在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直接打印。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与签订合同
26.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26、签订合同25.4除其他法律规定情形外,采购人需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质疑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5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监管部门备案。26.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8.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届满之日;28.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28、前条所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7、质疑和回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5提出质疑的日期;29.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29.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29.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9.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9、质疑函的主要内容:
30.1供应商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30、不予受理的情形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9.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9.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
、相关条文解读31.2政府采购“政采贷”政策落实,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1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0.2供应授权代表递交质疑书的,授权代表人必须为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员工,以提供供应商近期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为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3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3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39、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3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所投货物不得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招标文件中注明已办理进口产品核准的除外)。、其他注意事项
43、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所有。、磋商文件的解释权4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适用法律4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的规定的单位。40、监狱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企业。
乘客电梯3台,载重量1000kg,宿舍楼1台速度1.0m/s,6层6站6门,井道宽2200mm深2200mm,办公楼2台1.5m/s,6层6站6门,井道宽2175mm深2100mm。随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产业园:项目概况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09.4996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09.4996万元。依据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06-005726要求,随县政府采购中心就随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配套电梯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实施采购。采购需求
本项目须符合下列标准(包含但不限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说明: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服务)清单载货电梯4台,载重量2500KG,速度1.0m/s,3层3站3门,井道宽3200mm深3400mm。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 | 单位 | 要求/备注 | 类别 |
1 | 乘客电梯 | 载重量1000kg,宿舍楼1台速度1.0m/s,6层6站6门,井道宽2200mm深2200mm | 1 | 台 | 核心产品 | 货物 |
2 | 乘客电梯 | 载重量1000kg,办公楼2台1.5m/s,6层6站6门,井道宽2175mm深2100mm | 2 | 台 | 核心产品 | 货物 |
3 | 载货电梯 | 载重量2500KG,速度1.0m/s,3层3站3门,井道宽3200mm深3400mm | 4 | 台 | 核心产品 | 货物 |
项目工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安装完成交付不超过55天交货期:25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 | |||||
质保期 | 竣工验收后2年质保期 |
6、电梯主要参数及轿箱、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7025-86)。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及其修改单规定。4、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及其修改单规定。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及其修改单规定。2、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及其修改单规定。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及其修改单规定。
(一)电梯适用于以下工作条件:技术要求供应商遵守不仅限于此规格书中的标准时,应向采购人及时解释清楚。9、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其他有关的的电梯安装管理法规条例。8、电力采购部门的供电规章7、湖北省及武汉市消防部门的条例及相关的中国国家消防范
2、先进性:保证电梯技术先进性,在驱动系统、控制系统、操作系统等方面均是采用目前先进的电梯技术,能代表电梯技术的发展方向和最高水平。1、安全可靠性:所投标电梯必须保证安全,在运行中绝对不能因设备制造、安装等原因而造成乘员伤亡。操作必须可靠,各种指令执行准确、无误。(二)电梯总体要求:电源:交流380/220V±10%、50HZ;工作时间:每天24小时,一年工作365天。消防要求:应具备消防应急返回功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海拔高度:<1000米;地震烈度:≤8度
8、电梯及主要部件(主机、控制柜)、安全部件(安全钳、限速器、上行操作保护装置、门锁、缓冲器)必须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取得国家生产许可且型式试验合格,且为原品牌厂家生产,不得使用外购贴牌部件;有地下室或不下地下室的电梯,下部应进行全封闭,避免人员进出。(提供投标整机或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电梯主要设备与器件来源应真实、可靠,为同一品牌厂家生产。所投标电梯主要设备器件如:曳引机系统(整机)、控制柜、执行器件、门机系统、门锁、光幕、安全钳、限速器、上行操作保护装置、称重装置、缓冲器、轿内操纵盘控制板、厅外一体型召唤盒、各种安全开关等器件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6、厅轿门结构:采用原厂原品牌门机和门保护系统,电梯门结构采用加强筋结构电梯门,降低故障率。5、模块化控制系统:采用总线控制系统,模块化理念,可实现电梯并联,无需加并联柜,更新升级便捷。4、主机:永磁无齿轮主机。3、经济性:能较优地保证电梯总体经济性能,且便于操作、维护,经常性费用低,环保、节能,具备能源再生系统。
11.3、以上零部件主要原材料均应按明细填写在投标文件的“设备材料明细表”内。11.2、其它零部件及原材料如使用国内产品,也要求选用合资或引进先进技术产品,必须是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的全新产品。11.1、部件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承诺的零部件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生产国别、生产企业的全新产品供货。11、设备材料基本要求10、电梯:电梯控制柜、门机整机、曳引机整机必须为原厂原品牌采用自主研发技术,电梯曳引机、控制柜必须与整机为同一原品牌(提供证明材料文件),不得使用外购贴牌部件。9、电梯选型:各投标人应以采购人电梯井道尺寸为依据,在所规定的尺寸内进行电梯选型;所有电梯务必提供统一型号并注明极限能力(最高运行速度)。
四、电梯规格及技术参数15、★设计优化: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原厂原品牌电梯黑匣子检验报告。14、投标产品投保电梯产品责任险。13、节能装置:符合国际环保节能概念,提供国家标准级别能效等级证书。12、舒适度:加/减速度=1.0m/s2,轿厢垂直振动=8cm/s2,轿厢水平振动=8cm/s2,轿厢内噪声=50dB(A),平层准确度±5mm。11.4、发纹不锈钢全部采用优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大于1.2mm。
(一)乘客电梯2.“★”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其响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说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条款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未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序号 | 电梯配置、装潢说明 | 评审点▲ |
1 | ★停层及行程:六层六站六门,起止楼层1F~6F,载重量1000KG,速度1.5m/s 2台1.0m/s 1台 | ▲ |
2 | ★中分式开门,开门宽度900mm 厅门高度2100mm | ▲ |
3 | ★轿厢尺寸:1500mm×1600mm,轿厢高度2500mm | ▲ |
4 | 主机:要求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同品牌整机合资产品,具有高效节能和良好动力特性 | ▲ |
5 | 控制系统:要求采用全电脑模块化串行分散控制系统,抗干扰能力强、实时性高、通信容量大,拖动控制采用VVVF变压变频调速的控制技术,具备:消防功能、无障碍功能,并联功能 | ▲ |
6 | 轿厢地面:采用大理石地板,厅门地坎:铝合金 | ▲ |
7 | 轿厢显示:8寸多媒体显示 外呼显示4.3寸蓝底白字断码液晶显示 | ▲ |
8 | 轿厢:发纹不锈钢+后壁镜面蚀刻不锈钢,要求轿体制作精良,连接紧固,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采用滑动式导靴、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外顶部设置轿顶防护栏杆,照明和换气设备良好耐用,有断电应急照明、无噪音排风机 | ▲ |
9 | 门机系统:要求采用交流VVVF控制的同步门机,门保护装置采用光幕式 | ▲ |
10 | 轿门:要求提供双扇中分式自动门。开关门时间短,灵活自如,安静快捷,发纹不锈钢 | ▲ |
11 | 光幕门保护装置:要求有足够光束交叉形成保护光束,光幕上下端满至门顶和门底 | ▲ |
12 | 导轨(轿厢导轨、对重导轨):要求T型耐磨导轨,抗变形能力强 | ▲ |
13 | 对重装置:要求对重架制作精细,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采用滑动式导靴,对重铁不采用工业废料,符合环保要求 | ▲ |
14 | 补偿装置:要求采用带胶套的无声补偿链 | ▲ |
15 | 随行电缆:要求采用电梯专用电缆 | ▲ |
16 | 限速器:要求采用离心式限速器 | ▲ |
17 | 缓冲器:要求采用油压式缓冲器 | ▲ |
18 | 安全钳:要求采用渐进式安全钳 | ▲ |
19 | 门锁装置:要求采用电梯专用门锁,基站锁设在首层 | ▲ |
20 | 钢丝绳:要求采用电梯专用的复绕式钢丝绳,其安全储备系数≧12 | ▲ |
21 | 井道照明:要求每层安装一组井道照明装置。最高最低照明装置距井道上下端各为0.5米 | ▲ |
22 | 拖动电源:交流380伏,三相, 50赫照明电源:交流 220伏,单相,50赫 | ▲ |
23 | 按钮:发纹不锈钢微动按钮,带微光提示功能 | ▲ |
主要功能: | |
1.机选无司机自动控制功能; | 22.到站钟功能; |
2.自动选向、开门、关门、起动、运行、减速、平层功能; | 23.自动再平层功能; |
3.同层同向呼梯自动关门; | 24.消防功能; |
4.轿门自动清障功能; | 25.消防撤退层设定、消防联动 |
5.自动返基站; | 26.无线五方通话功能 |
6.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 | 27.轿内照明、风扇节能控制; |
7.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 28.井道参数自学习; |
8.司机操作; | 29.人机对话液晶显示操作界面; |
9.超载保护功能; | 30.防打滑保护; |
10.满载直驶功能; | 31.防终端越程保护; |
11.光幕保护功能; | 32.安全接触器出点检测保护; |
12.开、关门时间调整功能; | 33.门锁短接保护; |
13.轿内层楼和运行方向指示; | 34.调速器故障保护; |
14.厅外位置和运行方向指示; | 35.警铃功能; |
上、下行超速保护功能; | 36.机房紧急电动运行操作功能; |
16.电动机过负荷保护功能; | 37.语音报站 |
17.停电应急照明功能; | 38、空闲门机节能 |
18.断相、错相自动保护功能; | 39、门锁短接自检测功能 |
19.自动计数功能; | 40、低速自救功能 |
20.故障自诊断显示功能; | 41、保安层功能 |
21、按钮粘连检测功能 | 42、夜间到站钟取消功能 |
22、停电应急平层功能 | 43、误登陆取消 |
(一)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生产和安装要求说明:以上为主要的配置清单,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提供科学、合理、完整的配置,但必须保证供应商的设备配置相当于或更优于以上要求。(二)载货电梯
序号 | 电梯配置、装潢说明 | 评审点▲ |
1 | ★停层及行程:三层三站三门,起止楼层1F~3F,载重量3000KG,速度1.0m/s 4台 | ▲ |
2 | ★中分式开门,开门宽度1700mm 厅门高度2100mm | ▲ |
3 | ★轿厢尺寸:2000mm×2800mm,轿厢高度2500mm | ▲ |
4 | 主机:要求具有高效节能和良好动力特性 | ▲ |
5 | 控制系统:要求采用全电脑模块化串行分散控制系统,抗干扰能力强、实时性高、通信容量大,拖动控制采用VVVF变压变频调速的控制技术,具备:消防功能、 | ▲ |
6 | 轿厢地面:采用花纹钢板,厅轿门地坎:铸铁地坎 | ▲ |
7 | 轿厢显示:6寸蓝底白字断码液晶显示 外呼显示4.3寸蓝底白字断码液晶显示 | ▲ |
8 | 轿厢:钢板静电喷漆,要求轿体制作精良,连接紧固,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采用滑动式导靴、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外顶部设置轿顶防护栏杆,照明和换气设备良好耐用,有断电应急照明、无噪音排风机 | ▲ |
9 | 门机系统:要求采用交流VVVF控制的同步门机,门保护装置采用光幕式 | ▲ |
10 | 轿门:要求提供双扇中分式自动门。开关门时间短,灵活自如,安静快捷,钢板静电喷漆 | ▲ |
11 | 光幕门保护装置:要求有足够光束交叉形成保护光束,光幕上下端满至门顶和门底 | ▲ |
12 | 按钮:发纹不锈钢微动按钮,带微光提示功能 | ▲ |
13 | 导轨(轿厢导轨、对重导轨):要求T型耐磨导轨,抗变形能力强 | ▲ |
14 | 对重装置:要求对重架制作精细,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采用滑动式导靴,对重铁不采用工业废料,符合环保要求 | ▲ |
15 | 随行电缆:要求采用电梯专用电缆 | ▲ |
16 | 限速器:要求采用离心式限速器 | ▲ |
17 | 缓冲器:要求采用油压式缓冲器 | ▲ |
18 | 安全钳:要求采用渐进式安全钳 | ▲ |
19 | 门锁装置:要求采用电梯专用门锁,基站锁设在首层 | ▲ |
20 | 钢丝绳:要求采用电梯专用的复绕式钢丝绳,其安全储备系数≧12 | ▲ |
21 | 井道照明:要求每层安装一组井道照明装置。最高最低照明装置距井道上下端各为0.5米 | ▲ |
22 | 拖动电源:交流380伏,三相, 50赫照明电源:交流 220伏,单相,50赫 | ▲ |
主要功能: | |
1.机选无司机自动控制功能; | 22.到站钟功能; |
2.自动选向、开门、关门、起动、运行、减速、平层功能; | 23.自动再平层功能; |
3.同层同向呼梯自动关门; | 24.消防功能; |
4.轿门自动清障功能; | 25.消防撤退层设定; |
5.自动返基站; | 26.无线五方通话功能 |
6.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 | 27.轿内照明、风扇节能控制; |
7.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 28.井道参数自学习; |
8.司机操作; | 29.人机对话液晶显示操作界面; |
9.超载保护功能; | 30.防打滑保护; |
10.满载直驶功能; | 31.防终端越程保护; |
11.光幕保护功能; | 32.安全接触器出点检测保护; |
12.开、关门时间调整功能; | 33.门锁短接保护; |
13.轿内层楼和运行方向指示; | 34.调速器故障保护; |
14.厅外位置和运行方向指示; | 35.警铃功能; |
上、下行超速保护功能; | 36.机房紧急电动运行操作功能; |
16.电动机过负荷保护功能; | 37.语音报站 |
17.停电应急照明功能; | 38、空闲门机节能 |
18.断相、错相自动保护功能; | 39、开门保持按钮 |
19.自动计数功能; | 40、低速自救功能 |
20.故障自诊断显示功能; | 41、保安层功能 |
21、按钮粘连检测功能 | 42、夜间到站钟取消功能 |
(2)所有设备应合理、有效的包装,以使其有效防止各种损坏,如受潮、受热、剥落、腐蚀、变形等。(1)设备的防护及油漆:设备内、外表面应洁净。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设备的具体防护措施供采购人认可,并对此工作负责。油漆表面应光洁,无折皱和剥落。(二)设备的防护、包装及运输(3)采购人监制和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2)在设备出厂之前,制造商须邀请采购人技术人员至厂家进行检验。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及总体工程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供应商须提供严格完全按照国标/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一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给采购人工程师,采购人工程师需完全按照国标/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的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进行审定和认可;所有检验应严格按照认可的方式进行。在检验结束后,供应商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采购人。(1)在设备制造期间,采购人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在制造监制期内,制造商有责任提供有关设备包括各种数据,设备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文资料。
(8)随包装箱带的文件、资料应防潮密封,并放置在包装箱内明显处。(7)供应商应对设备的整个交货过程负责,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装潢的安全。(6)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一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装箱外面应注明数量、设备名称、编号、起吊位置、警示标志、外形尺寸、毛重等。(5)设备的包装费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所有供货及安装任务所产生的,包括原材料采购、安装配件、深化设计、生产加工、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运至指定地点的包装、运输、装卸、检验及保修等所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4)随机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应木箱包装。箱盒应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注明。(3)对不油漆且易磨损的零件应涂上高熔点或脂肪酸或其他保护功能的油脂以得到保护,并得到妥善包装后固定。机组所有开口处应封闭保护,以防止在运输及搬运途中异物进入。电动机、控制中心、排气装置和机组的控制器等均应加保护罩。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对原有电梯井道改造、合理化设计及施工工作,保证本项目购置的电梯安全使用。(四)其他要求(3)电梯安装完毕后,应有相关法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出具检测合格的报告,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包含于本次投标报价中。(2)电梯的安装、调试应完全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严格执行施工流程。合理安排电梯部件的组装、总装及系统检测调试,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电梯的安装调试,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1)投标人应自行解决电梯安装所需的工具、机具、起重设备、临时设施及辅助材料,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所有手续、进场电梯设备和安装工具的保管,安装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三)安装要求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交货期:签订合同后,自工程具备安装条件(主要设备进场)起至安装完成交付(采购人与供应商验收,且特种设备强制检测合格)不超过55天(交货期:25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前期配合预埋、预留(含开孔),以及后期随整体工程验收不计算合同交货期。2.“★”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为“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应满足或优于,如有不满足的其响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说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条款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未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五、商务要求备注:以上需提供详细的电梯井道改造部分的工程报价清单,供应商总报价中须包含所有井道改造部分的费用。
4、货物交付时,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和主要设备材料的原产地证书。供应商将电梯元器件价格明细列表,提供予采购人报备。中标供应商须安排技术人员负责进行现场安装及调试,并确保安装质量。如采购人有需要,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所需的技术培训及相关资料。3、合同执行阶段,若因修改或现场实际情况变化,可对中标货物规格、数量作适当调整,并以双方签署的文件为依据。因货物增减导致价格变化,以中标货物单价为基数据实结算。2、投标人需在项目所在地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固定服务点证明或公司授权证明),并提供终身售后服务支持。1、对于核心产品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原厂质保函原件印复印件或扫描件。(四)★交付与售后:(三)★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该项目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
4、投标人须在文件中针对质保期外的常用消耗品做出优惠承诺,对主要设备的维修价格也应做出明确的说明。在质保期之后,进行的维修服务只收取设备的元器件费用。3、投标人在质保期内要对货物本身质量造成的问题实行免费三包(包修、包换、包赔)。任何时候,投标人均不能免除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2、投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办公场所电梯保障单位的统一管理,质保期内如发生关人、停摆等紧急情况,由采购人办公场所电梯保障单位先行进行紧急处理,确保人员及办公安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过后由采购人承担。1、质保期内每月免费两次对电梯进行例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润滑;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确保电梯得到全面的必要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须在电梯年审前进行,以使电梯能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负责提供保养工作所需的工作用油、碎布;协助办理在保电梯相关合法手续;定期进行咨询和监督检查。(五)★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保二年。5、投标人能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立即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处理完毕。
2、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1、合同款支付: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七)付款方式:2、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六)报价要求:
(九)合同条款: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内容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指标和投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中标人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4、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内容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指标和投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中标人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3、所有设备需满足系统功能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耗材、辅材及辅助设备。2、项目实施、验收等相关流程、制度和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规章、制度为准。1、中标人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由相关部门对产品进行检测,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八)验收要求
3、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投保产品责任险,提供保险期限内的投保证明。2、供应商或所投电梯制造商获得星级售后服务企业;1、投标人或其投标品牌制造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十二)★企业综合实力:(十一)★产品节能性能:所投产品制造商近3年获得过节能工程建设中重点推广应用证书或ISO25745或VDI4707A级能效认证。(十)★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服务占28%,技术评议占42%,报价占30%。磋商小组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磋商、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一、评审办法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投标人或其投标品牌制造商具有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1、所投电梯制造商自主研发用于电梯相关专利证书;(十三)★研发技术实力:
(二)综合比较与评价说明: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对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及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响应文件审查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中要求的,应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一)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二、评审步骤
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 | ||
序号 | 资格要求及性审查条款 | 须提供的资料和审查内容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视为其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他行业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按附件10的格式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附件12格式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无) |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按附件14的格式提供“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声明” |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按附件14的格式提供“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声明” | |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 (1) 若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 |
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不能缺项漏项; | 参照供应商在数据文件《报价一览表》或《报价组成情况表》中填写的报价信息 | |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在数据文件《报价一览表》或《报价组成情况表》中填写的合同履行期限 | |
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有效期不得少于 90 天,可参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书》或《报价组成情况表》 |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 | |
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评审专家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需总公司(总所)给分支机构出具授权书,并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 | |
供应商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 | 供应商需在供应商需在《“★”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对“★”条款进行响应且不能出现偏离。 | |
按要求提供《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 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 |
不能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
磋商小组依据“技术评分表”中的分值及标准进行评分。2.技术评议(占42%)磋商小组依据“商务服务评分表”中的分值及标准进行评分。1.商务评议(占28%)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
3.2.3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3.2.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按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3.1.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价格评议(占30%)
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五)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2.5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3.2.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价格评议(30分)技术、服务评议(42分)1、商务评议(28分)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客观分/主观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因素来源 |
1.1 | 类似业绩 | 客观分 | 6 |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合同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项目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商务要求(十) |
1.2 | 售后服务方案 | 主观分 | 4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承诺、维修保养规程、维保工作详细计划及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备品配件库一览表、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及免费技术培训计划等。 (综合比较后进行评分,每项内容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得0.5分,基本可行得 0.25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满分4分) | 商务要求(四) |
1.3 | 产品节能 性能 | 客观分 | 3 | 所投产品制造商近3年获得过节能工程建设中重点推广应用证书或ISO25745或VDI4707A级能效认证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 商务要求(十一) |
1.4 | 企业综合实力 | 客观分 | 10 | 1、投标人或其投标品牌制造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国家或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得 3分;2、供应商或所投电梯制造商获得五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企业的得 5 分,获得了四星级售后服务企业的得 2 分,获得了三星级及以下的得 1 分;3、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投保产品责任险,提供保险期限内的投保证明得 2 分。(需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商务要求(十二) |
1.5 | 研发技术实力 | 客观分 | 5 | 1、所投电梯制造商自主研发用于电梯相关专利证书,专利权为所投电梯制造商,每提供一份专利证书得 1 分,满分 3 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或其投标品牌制造商具有国家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 2 分(需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商务要求(十三)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客观分/主观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因素来源 |
2.1 | 技术参数 | 客观分 | 10 | “★”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其投标无效。所投产品技术功能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0分。“▲”号条款为产品重要技术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非“▲”号为一般技术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电梯规格及技术参数 |
2.2 | 产品性能 | 主观分 | 6 | 投标人需提供对电梯主要部件性能说明,包含但不限于曳引系统、控制系统、启动技术、门机系统、门保护系统(光幕)、安全保护系统、轿厢部分(空气净化系统)、防止电梯水平和垂直振动技术等。(综合比较后进行评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基本可行得 3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电梯规格及技术参数 |
2.3 | 技术水平 | 客观分 | 16 | 1、所投电梯制造商提供的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驱动主机)、永磁变频门机、控制柜、限速器、缓冲器、安全钳、层门门锁、轿门门锁,是原厂原品牌的,提供对应部件型式试验报告,每满足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8分。2、所投电梯制造商提供的一体机、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原厂原品牌的,提供对应部件型式试验报告,每满足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8 分。(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技术要求7、8、10 |
2.4 | 设计优化 | 客观分 | 2 | 所投电梯制造商提供原厂原品牌电梯黑匣子检验报告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技术要求15 |
2.5 | 质量保证措施 | 主观分 | 5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质量控制责任制度、质量保障承诺、处罚措施等)进行打分: 需从以下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符合度: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 评标项无关内容; 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设计,不得 存在设计缺项; 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售后要求及相关售后标准规范进 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 完全满足以上方案内容要求的得 5 分;部分满足的,得 3 分;有瑕疵得 1 分,未响应的得 0 分 | 技术参数及需求 |
2.6 | 供货方案 | 主观分 | 3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保证交货期措施、供货进度计划、人员投入情况、安装部署方案等。(综合比较后进行评分,采购需求得 3 分,基本可行得 2 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技术参数及需求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客观分/主观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3.1 | 价格评议 | 客观分 | 30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后折算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依此计算出所有供应商的价格评分。 |
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第五章合同书(参考格式)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需方”)与(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签订合同地点:
4.4合同条款;4.3合同书;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6.货物及数量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5.合同范围和条件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4.5随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8.合同金额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7.付款条件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需方:供方: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随州市随县财政局采购股壹份备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采购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0.合同生效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随县县级政府采购一、封面: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税号:税号: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磋商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致:(集中采购机构)磋商书附件1:磋商书目录二、目录
6)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5)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4)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附件4);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1)磋商书(附件1);
1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附件11);1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附件10);10)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9);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8-2);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8-1);7)“★”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7);
18)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及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要求、生产和安装要求、商务要求、评分内容需要的资料)。17)特定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6);16)《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5);15)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声明(附件14);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附件13);1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12);
5.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照、证书、资料等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并对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电子信箱:电话/传真:地址: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报价组成情况表日期: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 ||||||
质保期 | ||||||
响应有效期 |
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货物(服务)清单日期: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后成交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说明:1.提供详细的货物和服务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类别及制造(开发)商、备品备件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生产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企业类型 |
1 | 大/中/小/微型企业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附件4: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日期: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
自评结论 |
日期: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2.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磋商文件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说明:
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号 |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响应部分 | 偏离情况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附件6: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日期: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2.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1.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号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7:“★”号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日期: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2.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2.如全部满足“★号条款”全部内容,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满足”;如本表仅加盖公章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中“★”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偏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一致的以详细说明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成立时间: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证明。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影印件)日期: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授权委托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附件10: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或者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附件9: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名称)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1: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日期:
供应商名称(公章):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14: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声明(供应商自行打印)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13:信用记录网页打印件日期: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投标人全称)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随县政府采购中心: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声明
附件15-1: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随县政府采购中心:(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日期: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说明:日期: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的证明资料(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定。说明: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5-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此声明函无需填写。
其他证明文件及资料附件1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资料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资质证书。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含)以上(旧)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资质证书。1)若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含)以上(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或者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资质证书;附件16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本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及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要求、生产和安装要求、商务要求、评分内容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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