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全民健身中心老体育馆加固改造项目(第1期)的成交公告
金额
33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zj-202316100356
预算金额335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体育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宣凯龙0551-65149581
中标公司中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3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ZJ-20231610035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全民健身中心老体育馆加固改造项目(第1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勇、张长根、徐基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计办〔2003〕857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4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业绩:
1.1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联系电话:0551-65149581-63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1.3被质疑人名称;
3.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1.6必要的法律依据;
3.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体育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6号
联系方式:0551-64672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宣凯龙 0551-65149581\582\583-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宣凯龙
电 话: 0551-65149581\582\583-639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工程(羽毛球馆)(1).docx
167.4K
附件.zip
1.3M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434.6K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全民健身中心老体育馆加固改造项目(第1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中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278号包河苑E区(广电大厦)14幢207 | 成交金额:33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安徽省全民健身中心老体育馆加固改造项目(第1期) | 包括但不限于羽毛球馆装饰装修、灯光改造、主体结构加固和扩大门厅以及更衣室。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内的所有内容均按图计入。 | 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 廖付虎 | 皖23415156736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勇、张长根、徐基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计办〔2003〕857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4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业绩:
1.1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联系电话:0551-65149581-63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1.3被质疑人名称;
3.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1.6必要的法律依据;
3.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体育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6号
联系方式:0551-64672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宣凯龙 0551-65149581\582\583-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宣凯龙
电 话: 0551-65149581\582\583-639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工程(羽毛球馆)(1).docx
167.4K
附件.zip
1.3M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434.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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