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救援医学临床医疗中心)2023年6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636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救援医学临床医疗中心)2023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污水运营管理项目(桃源院区及星湖门诊) | 一、服务内容:服务方负责信息楼、2号楼、星湖门诊三个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及设备维护维修更新服务,污水处理水质标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准》(GB18466—2005)预处理排放标准,服务方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检测费用)。 二、处理量:信息楼污水处理站,设计污水量约3000吨 /日,109万吨/年;2号楼污水处理站,设计污水量约2000吨 /日 ,73万吨/年, 设计污水量共182万吨/年,当前,信息楼站每天处理量2600—2700吨/日 ,2号楼站每天处理量900—1000吨/日 ,星湖门诊污水站不计处理量。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方负责派遣具有相关操作证件的操作人员操作运行全套污水处理系统,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 服务方负责污水处理所需药剂的采购、运输、保管、投放等工作,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服务方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清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 服务方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保养、维修,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管理期内涉及到污水站改扩建,设备更换或增加(包括备用应急设备),均由服务方负责。 4、服务方负责按照规范要求每个月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进行一次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服务方负责核医学科两个衰变池按照规范要求每季度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进行的放射性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服务方负责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的各项检测;以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5、在国家有关法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或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时,服务方负责及时调整设备(包括添置新的设备)。 6、在运营期间,服务方负责按照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进行检测,并向业主方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7、服务方现提供的证照,在合同期内应保证合法有效。 8、污水处理站运行的水电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9、服务方必须保证污水处理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10、服务方应按国家及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和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日常污水处理的监测和相关记录。 11、招标人有权监督服务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情况,如服务方出现一年中连续3次以上环保、卫生部门监测不达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服务方承担。 12、服务方应将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管理规章制度报招标人备案。 13、服务方必须妥善维护、使用、保管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污水处理主体设备的正常使用。合同结束后,污水处理设备无偿归招标人所有,移交下一个服务方,移交的设备应保证能正常运转使用。 14、在服务方运营期间,除日常维护外,服务方对建筑物进行内部装修、对设备进行大修、对报废设备进行更换等,均应提前将详细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人,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设备大修和报废设备更换的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 15、在服务方运营期间,服务方如因自身需要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服务方应将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的目的和详细内容及价格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人,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方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的费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16、在招标人医院内工作和生活的服务方有关人员,应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必要的证件(如身份证、婚育状况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废水处理工四级/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等),并提供相关人员资料向招标人报备。服务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的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监督与管理,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和生活。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更换工作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服务方承担。 另外,服务方所聘请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人身安全等突发伤亡等所产生的一切开支均由服务方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17、由于服务方责任造成污水处理结果不达标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服务方承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停电、停水等造成的不达标除外)。如招标人因此受到有关部门罚款,罚款由服务方承担。 18、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9、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以及弥补损失的办法; 20、如因政府政策原因,造成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四、支付方式:污水处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 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服务方在每季度初向招标人开具发票,招标人应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向服务方支付污水处理费。 五、服务期限:三年(实际开始服务日期起)。 | 636.0000 | 2023年07月 |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 预算金额按服务期3年计算总计636万元,每年212万元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救援医学临床医疗中心)
2023年06月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