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榕江县人民检察院智能除湿机
项目编号:6202410302139353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智 15185698230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30 10:17 - 2024-10-31 18:00
采购单位:榕江县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需求品牌
除湿机/除湿器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除湿机/除湿器; 智能除湿机:1.净重:16KG,毛重:18KG,产品尺寸:352*272*556mm,包装尺寸:410*326*658mm,排水方式:软胶排水管/水箱储水,除湿量40L/D,噪音小于47分贝,水满保护,水箱4L,适用面积40-60m²以内,额定功率:420W,额定电压:220V/50Hz,国家3C认证,特点:除湿干衣净化三合一,带负离子净化,健康节能省电、底部有万向滑轮移动便携。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5台
32500.00
科密/comet
亚克
仟井/thkom
买家留言:-
附件: 榕江县检察院业务设备需求清单.xls
智能除湿机报价文件清单材料.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 古州镇 城北新区检察院办公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需求
1.须严格按附件清单所列建议品牌进行报价。并根据附件清单技术参数相关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未按要求报价的,我单位有直接作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及附件清单参数要求,完全满足商务要求内容。严禁随意、恶意竞价,竞价成功后若发现投标人所投产品不符合参数要求或商务要求的,我单位有直接作出资格审查不通过、差评、投诉等权利,且有权将该供应商列为黑名单,不再接受后续的供货与所有合作。(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3.投标人须承诺本次报价已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使用等所有费用,安装完成后确保满足采购人的业务使用需求。(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4.须按附件:报价文件填写内容后上传报价文件,并填写满足技术参数的产品设备型号,未按要求报价的,我单位有直接作出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