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和大道(龙华段)广告招牌提升改造工程
金额
336.5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2202111010030001
预算金额336.57万元
招标联系人钟工1371700529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137170052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09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五和大道(龙华段)广告招牌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4403922021110100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五和大道(龙华段)广告招牌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111010030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五和大道(龙华段)广告招牌提升改造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11-03 09:00 至 2021-11-09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11-06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11-07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钟工
办公电话:13717005292
传真:
手机号码:13717005292
电子邮箱:615136104@qq.com
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工
办公电话:1371700529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922021110100300101Y
标段名称:五和大道(龙华段)广告招牌提升改造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1-09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67.42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3000.0 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五和大道(龙华段)广告招牌提升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店招广告牌拆除及新建工程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总投资:336.57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11-10 至 2021-12-1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其他投标条件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5、按照龙华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单位或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6、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〇四号)的要求,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①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期间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⑤依法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⑥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⑦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⑧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标、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五和大道(龙华段)广告招牌提升改造工程——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五和大道(龙华段)广告招牌提升改造工程——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2021-11-02 1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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