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无线局域网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清洁车急诊科担架工门诊所有科室外及公共区域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分袋分装生活垃圾清运到院内垃圾库清扫清洗保洁病区生活垃圾收集地面卫生墙面门窗展示板各楼道梯步间清洗厕所清洗擦拭病人床单床头柜衣服被单中单枕头孔巾治疗巾工作服手术衣隔离衣清洗消毒烫熨洗手池污物桶病床治疗室开水房拖布尘推病房消毒隔离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处理电梯不锈钢养护保洁服务保健品保洁设备保洁车翻新机地擦机洗地机吸水吸尘机抛光机地坪地毯吹干机真空吸尘器垃圾运输车小型洗地车平板车榨水器不锈钢桶电脑打印机垃圾桶生活垃圾袋人员防护用品清洁工具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日常消耗用品清洁服务护工服务医疗垃圾收集转运医疗废物暂存处清洁用品管理办公室库房医院的财物设备设施康复科保洁骨一科保洁骨二科保洁外一科保洁外二科保洁重症医学科保洁手术室杂工搬运工院坝区域保洁锅炉后勤搬运洗浆房洗衣工医废收集分院保洁天花板灯饰除尘露天梯步清洗不锈钢栏杆公共墙壁除尘宣传栏清理专用设备保安服务
金额
69.1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08320220000382022-07-13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公司隆昌市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周微和0832-3960933
中标公司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69.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2000038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梓潼县文昌镇文昌路北段139号文昌花园2栋2层1号 | 691,666.00元 |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691,666.00 |
代玲莉、彭红建、何海林、李小勤(采购人代表)、刘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中医医院
地址:隆昌市康复中路549号
联系方式:0832-3924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联系方式:0832-3960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微和
电话:0832-3960933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7月14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隆交采招[2022]4号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2.6.16.doc 隆交采招[2022]4号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2.6.16.doc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确认函.pdf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确认函.pdf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评标报告.pdf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评标报告.pdf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资格性审查文件.pdf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资格性审查文件.pdf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0832022000038
2022-07-13
是否通过未通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符合性审过原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查因 |
是/否是/否/否有限公司:是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越旭实业报价金额:691666(元)(陆拾玖是/否万壹仟陆佰陆拾陆元整)。/否务有限公司;是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永佳物业服报价金额:796300(元)(柒拾玖是/否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和全佳物业是/否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804000(元)(捌拾万是否肆仟元整)。是/否是/否 |
是否通过
序
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审
号
查
体化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
Y是
公司
四川永佳物业服务有
2是
限公司
四川和全佳物业管理
是
有限公司
悦信智慧(成都)物
4是
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湖川物业管理有
5是
限公司
内江市康民力彰后勤
6是
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昌鼎物业管理有
7是
限公司
成都居安物业服务有
8是
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翼世业城市管
9是
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
10是
限公司
四川省
体化平会
西川省政府采狗
张化平
四川省政府采狗
张化平
四省政府采购
-第1页-
四省政府采购一一体化:
武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狗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第2页-
文标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隆昌市中医医院项目编号:隆交采招[2022]4号、N5110832022000038
目录2022年6月共同编制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隆昌市中医医院件
证明材料…………………………………………………………43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2投标文件格式……………………………………………………2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投标邀请…………………………………………………………3
一、项目编号:隆交采招[2022]4号、N5110832022000038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隆昌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60第七章评标办法………………………………………………………53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4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四、招标项目简介: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招标项目: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特定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文件自2022年6月23日00:00:00至2022年6月29日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投标人具有两个类似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10:00(北京时间)。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10:00(北京时间)。根据省政府做好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采购人:隆昌市中医医院十、联系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九、供应商信用融资:八、开标地点: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行政审批局4楼)。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邮编:642150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北晟名都)—行政审批局4楼采购代理机构: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2-3924495联系人:余女士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中路549号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6月传真:0832-3966766联系电话:0832-3960933联系人:周先生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05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1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1,05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优惠后的价格进行排名。若成交,按优惠前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如提供虚假材料,该投标商的文件属于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不予扣除。)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本项目拒绝失信企业参加投标。 |
4 |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 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满足国家强制性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目录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此条如果本项目不涉及请忽略) |
5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6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省政府做好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7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收款单位:隆昌市中医医院。开 户 行:详见合同。银行账号:详见合同。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8 | 采购文件咨询 | 采购人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2-3924495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2-3960933 |
9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832-3960877 |
1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l份、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以上8份资料同时递交若数量不齐,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
12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lcggzy.com)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两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已送达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屈女士。联系电话:0832-3962677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北晟名都)—行政审批局4楼。 |
13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请对照采购清单测算报价,以免过高偏离超预算投标无效。如流标重新组织项目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投标方案没有实质性调整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投标报价(确遇市场变化成本上涨,须提供厂家等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
14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2-3924495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中路549号 邮编:642150 |
15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2-3924495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中路549号 邮编:64215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32-3997636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北晟名都)—行政审批局4楼。邮编:64215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32—3911628地 址:隆昌市金鹅街道滨江路三段64号邮 编:642150 |
17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的时间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18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同时送一份到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
19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20 | 其他 | 招标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请各响应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
20 | 项目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21 | 项目标的 | 物业管理服务 |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隆昌市中医医院。2.有关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邀请;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6.招标文件的构成三、招标文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八)合同主要条款。(七)评标办法;(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三)投标文件格式;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7.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四、投标文件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2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4.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4)服务应答表;(3)(如涉及)服务和产品工作环境条件;(2)(如涉及)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投标函;14.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以上内容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确定,以第四、五、六章为准。
(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9)商务应答表(见第三章样表);(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6)投标人和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14.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以上内容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确定,以第四、五、六章要求为准。(14)投标人具有两个类似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1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www.sczfcg.com)等渠道查询,截止时点:该项目报名结束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请供应商提供信用记录结果任一网页截图)
15.投标文件格式14.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1)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18.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1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第五章要求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20.投标文件的递交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19.2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4开标一览表未单独递交的,将被拒绝。(实质性要求)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处理拒收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22.开标五、开标和中标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3.开标程序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4.开评标过程存档(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查询。(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6.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中标通知书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5.评标情况公告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签订合同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屈女士,联系电话:0832-3962677。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28.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1份原件送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存档。联系人:屈女士,联系电话:0832-3962677。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9.补充合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8.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合同公告30.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0.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4.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32、合同备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见第六章)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支付程序为:35.资金支付34.2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36.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九、其他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八、询问、质疑和投诉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投标日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所投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
4、第三部分——商务部分;3、第二部分——服务部分;2、第一部分——报价部分;1、目录(自制)、投标函;投标文件须按以下顺序编序号分部分编制并编列页码:投标文件正文顺序
一、我方全面研究了“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隆交采招[2022]4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投标函各相应部分中的内容应按顺序编序号对应描述或提供,如其中项没有需要提供的,请分别注明“没有”或“不需要”。6、第五部分——其他部分。5、第四部分——售后部分;
七、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六、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内。五、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审查文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正本1份、副本1份。四、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规定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二、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价为(大写:,小写:)。
传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承诺函日期:年月日。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四、开标一览表日期:XXXX。
项目名称 |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隆交采招[2022]4号 | ||
包件号(如有分包)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万元) | |
1 | |||
2 | |||
3 |
项目编号:隆交采招[2022]4号项目名称: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五、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隆交采招[2022]4号 | ||
包件号(如有分包)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万元) | |
1 | |||
2 | |||
3 |
六、商务应答表投标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注: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商务要求进行应答。项目编号:隆交采招[2022]4号项目名称: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序号 | 包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是否响应, 有无偏离 |
投标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日期:XXXX。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此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才提供,没有要求可不提供。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注:1.供应商把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全部技术、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项目编号:隆交采招[2022]4号项目名称: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九、服务应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说明 | 是否响应 |
1 | |||||
2 | |||||
3 | |||||
4 | |||||
5 |
项目名称: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遗漏,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实质性要求)投标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项目编号:隆交采招[2022]4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企业(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我单位具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规定所规定的失信行为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竞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三、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注:此函不涉及无需提供。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注: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十四、信用承诺书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本企业符合按规定据实提供申报材料等管理要求。四、本企业无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资金、违规使用资金、拒不整改等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三、严格遵守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按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二、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取得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后,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照章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本企业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为共同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本单位(本人)在申请或办理相关事项中,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郑重承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承诺单位(法人公章):××××××八、本企业自愿接受行政执法、行政监管部门的依法检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年月日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特定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三章)。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2、投标人具有两个类似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者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5、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符合下述条件的证明资料之一:4、营业执照复印件。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等渠道查询,截止时点:该项目报名结束之日前的信用记录,供应商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请供应商提供信用记录结果任一网页截图)。7、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6、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配置表(详见第三章样表)。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一)分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二、技术参数根据医院业务需要,须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一、项目概述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10、投标人具有两个类似医院物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4、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3、定价方式:固定总价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最高限价(元):1,05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预算金额(元):1,05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
1 | 采购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标的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数量 | 1.00 | 单位 | 项 |
1 | 合计金额(元) | 1,050,000.00 | 单价(元) | 1,050,000.00 |
1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 否 | 未采购节能产品原因 | 不涉及 |
1 |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 否 | 未采购环保产品原因 | 无 |
1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标的物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1)合同类型:买卖合同(一)合同管理安排三、商务要求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 1 | ★一、服务要求:(一)保洁服务内容及范围:1、全院所有区域外环境清扫保洁:包括全院所有道路、电梯清扫,烟头、落叶清理,花台定期清洗,厕所清洗,定期清洗院内及围墙“牛皮癣”,生活垃圾收集及外运至垃圾库。2、临床、医技科室清洁服务:急诊科、门诊所有科室外及公共区域;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分袋分装,并按时将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流程规定送到医疗垃圾暂存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运至垃圾库的清运服务。3、办公区清扫保洁:为医院会议室提供清洗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及外运至垃圾库。4、病区清扫保洁: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展示板、梯步间、厕所等清扫、拖、擦拭保洁;出院病人床单按院感要求进行终末处理登记,床头柜一床一巾擦拭1次/日,垃圾桶每日清洗擦拭;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分袋分装,并按时将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流程规定送到医疗垃圾暂存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运至垃圾库的清运服务。5、全院病人各类衣服、床单、被单、中单、枕头、孔巾、治疗巾以及医务人员的工作服、手术衣、隔离衣等织物的清洗消毒和烫熨服务。(二)服务应达到的标准清洁率达到100%,保洁率达到95%以上。物体表面、地面干净无污渍、痰迹、纸屑、积水;天花板、四壁无积尘和蜘蛛网;门窗、玻璃、镜面擦拭干净、无积尘积污;洗手池、污物桶等卫生设施清洁、无积污、并按规定消毒;病房内病床、床头柜干净无积污并按规定擦拭消毒;治疗室、开水房、换药室地面、墙壁、窗台按每周一次定期进行擦拭(拖布尘推等清洁工具与病房分开使用,防止细菌、病毒的交叉感染);病区生活垃圾收集、袋装运至垃圾库;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分袋分装,并按时将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流程规定送到医疗垃圾暂存处并作好交接记录;按医院院感要求协调病房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处理符合要求;负责电梯每月一次的不锈钢养护,做到光亮无积尘积污;外围地面及花坛无污渍、无积水、无积尘、10平方米以内烟头纸屑不超过1个;厕所地面、蹲位、门窗、玻璃及塑料隔板清洁无积尘无积污,天花板、排风口无积尘、无蜘蛛网,便池无垢、无刺鼻异味,充分保证医院工作正常运转。(三)保洁服务管理1、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及标准制定月计划、周安排;医院制定保洁服务标准,并每月按保洁服务内容及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医院及各科室每月对全院保洁服务工作进行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投标人服务费用挂钩,考核结果低于90分,每低1分当月服务费扣减100元,平时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或抽查。每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书面报告。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解除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低于80分(不含)或当年累计3个月及以上考核结果低于80分(不含),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2、医院发现保洁人员未按时到岗或服务不及时,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保洁公司,并按缺岗处理,保洁公司应充分重视,及时整改。3、因保洁公司服务问题,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主管单位扣分处理的,一次扣减保洁公司服务费1000-3000元,如长时间达不到服务要求的,医院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四)服务人员要求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低于34人,详见下表。负责区域/职务工作性质人员数量(人)项目经理管理人员1急诊科担架工、保洁3门诊部(含大厅)保洁2康复科保洁1骨一科保洁2骨二科保洁2外一科保洁2外二科保洁2重症医学科保洁、杂工2手术室杂工、搬运工2内科大楼1楼(功能科、放射)保洁1内科大楼2楼(检验科、体检中心)保洁1内科大楼3楼(内三科)保洁1内科大楼4楼(内二科)保洁1内科大楼5楼(内一科、病案室)保洁1供应室(含打包)保洁1院坝区域保洁1锅炉、后勤搬运杂工、搬运工1洗浆房洗衣工2医废收集医废收集2行政办公区(含会议室)保洁1分院保洁、杂工、医废收集2合计342、服务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和投标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等现象,不怠工、不拖工,服从所在科室领导和现场主管的管理及工作安排。3、保洁人员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佩戴胸牌,仪容仪表整洁端庄,能作好自我防护。4、服务人员须文明用语,举止端庄,对病人礼貌、热情、和蔼,服务人员不得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任何原因的争吵、辱骂、打架等行为;服务人员严禁向病人及其家属索取红包、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材;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不准谈论病人病情,不得将情绪带到工作中来,对投标人公司和采购人的意见按级反映,不得在工作场所抱怨和说是道非,不拉帮结派。5、服务人员的年龄、文化知识、业务技能须满足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吸毒史、无传染病、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才能上岗;做好职业防护、做好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交接记录等;严格按照工种类别和国家、行业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医院或科室交办的临时性工作。6、驻场项目经理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及以下,有同类别管理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且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驻场项目经理更换必须经采购人同意;签订合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三年以上同类别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交采购人备案。7、其他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配置保洁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洁车、翻新机、地擦机、洗地机、吸水吸尘机、抛光机、地坪/地毯吹干机、真空吸尘器、垃圾运输车、小型洗地车、平板车、榨水器、不锈钢桶、电脑和打印机等;应配备适量的清洁车。(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投标人中标后自行提供生活(及医废)垃圾桶、垃圾袋、人员防护用品、保洁用的清洁工具、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日常消耗用品,须为环保合格的优质产品,并符合院感的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3)遵守隆昌市中医医院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全面完成工作任务。(4)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人事关系、劳务纠纷等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对于投标人配置的物业项目经理、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随时通知投标人进行撤换。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5个工作日内撤换并配置到位。(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6)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不低于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和全额购买保险。(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7)采购人不提供员工宿舍,投标人应自行解决员工住宿问题(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节能管理:服务工作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加强维护和巡查,消除不必要的能源消耗。(8)投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①工作流程、②工作职能及职责、③日常巡查、④内部质量监管方案、⑤管理制度、⑥应急服务方案等。(9)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清洁服务方案、②护工服务方案、③医疗垃圾收集转运方案、④医疗废物暂存处的管理方案、⑤转交定点公司的交接方案、⑥生活垃圾清运到院内垃圾库的服务方案等。(五)责任区分1、保洁人员上岗前的健康体检由保洁公司负责,上岗前保洁公司对自身服务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培训名单及培训资料交医院分管人员。服务人员违规操作发生职业暴露的医疗治疗费由保洁公司负责; 医护人员工作中违规操作发生职业暴露,给保洁服务人员造成伤害的医疗治疗费由医院负责。2、保洁所需的清洁用品、用具、生活垃圾袋、医废垃圾袋(桶)等一切工具由保洁公司提供;环保所需基础设施由医院负责。3、医院提供日常服务所必须的管理办公室、库房。4、保洁服务人员应文明服务,服务态度好、对病人热情;凡保洁人员与病人发生争吵每次扣服务费100-200元,因服务不当所导致的纠纷由保洁公司负责。5、保洁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在医院工作区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医院禁止保洁服务人员将医疗废物拿出医院,一经发现核实保洁服务人员擅自将医疗废物拿出医院私自处理,一经发现核实,医院有权扣减保洁服务费5000-10000元/次,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采购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同时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其它不良后果。6、保洁人员应爱护医院的财物设备及设施,确保完好无损,若造成损坏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若发现公共设施损坏需向主管人员反映。7、医院属无烟医院,保洁人员有义务劝导病员、家属及来访者禁止吸烟。8、保洁公司应切实抓好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保洁人员在服务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由保洁公司负全责。9、承包费用含管理费、税收、服务人员工资及服务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六)保洁服务内容及考核标准(每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1、保洁项目保洁内容保洁频次保洁标准计划卫生墙面、天花板、灯饰除尘、擦拭每月2次无明显积尘、灯饰明亮(3.0米以下)各楼道梯步间清洗每日无污渍露天梯步清洗每周2次清洁、无污渍玻璃门窗除尘、擦拭每月1次无积尘、明亮、无污渍不锈钢栏杆清洁、养护每月光亮、防氧化门厅玻璃门窗除尘、擦拭每周明亮、无尘、无污渍地脚线擦拭每周无泥水、无明显污渍公共墙壁除尘、擦拭每周无明显积尘、指印、污渍、蜘蛛网宣传栏清理、擦拭每周无明显积尘、指印、污渍、无过期通知标志牌、橱窗除尘、擦拭每周无明显积尘、积污、无蜘蛛网日常保洁卫生间清洗、擦拭每日地面无污渍、便池除污除臭、物品摆放整齐、墙面清洁无污渍清倒垃圾清理、擦拭每日日产日清、无明显异味走廊通道清扫、擦拭每日无明显脚踩痕迹、灰尘、水迹电梯清洁、养护每日无明显指印污渍、光亮、防氧化楼梯间栏杆擦拭、消毒每日无明显灰尘、污渍垃圾桶清理、擦拭每日垃圾存放不超过桶内2/3、无明显异味病房清洁、清理每日洁净、整齐出院病人床单元清理、擦拭每日洁净、整齐床头柜清理、擦拭每日洁净、整齐治疗室、换药室清洁、清理每日干净、整齐(地面、墙面、窗台)2、病区消毒管理内容要求病房物体及环境表面采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处理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先消毒、后清洗,采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随时消毒,采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擦拭布巾清洗干净,一般病人用250mg/L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传染病人、耐药菌病人用1000-2000mg/L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拖帕分区使用清洗干净,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3、保洁用品标识拖帕垃圾袋清洁区白色生活垃圾袋黑色半污染区蓝色医疗垃圾袋黄色污染区紫色耐药菌病人双色(红色、黑色)厕所红色★二、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隆昌市中医医院。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不按照合同履行合约,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费用。3、验收要求:3.1采购人组织,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供应商凭验收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4、付款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要求“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管理要求,加大预付款支付比例,提高供应商履约能力”。本项目不支持预付款,付款方式为: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服务费用=(每年合同总金额/12个月)-当月考核扣减费用;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规票据。5、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投标人另行协商解决。注:以上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 | 负责区域/职务 | 工作性质 | 人员数量(人) | 项目经理 | 管理人员 | 1 | 急诊科 | 担架工、保洁 | 3 | 门诊部(含大厅) | 保洁 | 2 | 康复科 | 保洁 | 1 | 骨一科 | 保洁 | 2 | 骨二科 | 保洁 | 2 | 外一科 | 保洁 | 2 | 外二科 | 保洁 | 2 | 重症医学科 | 保洁、杂工 | 2 | 手术室 | 杂工、搬运工 | 2 | 内科大楼1楼(功能科、放射) | 保洁 | 1 | 内科大楼2楼(检验科、体检中心) | 保洁 | 1 | 内科大楼3楼(内三科) | 保洁 | 1 | 内科大楼4楼(内二科) | 保洁 | 1 | 内科大楼5楼(内一科、病案室) | 保洁 | 1 | 供应室(含打包) | 保洁 | 1 | 院坝区域 | 保洁 | 1 | 锅炉、后勤搬运 | 杂工、搬运工 | 1 | 洗浆房 | 洗衣工 | 2 | 医废收集 | 医废收集 | 2 | 行政办公区(含会议室) | 保洁 | 1 | 分院 | 保洁、杂工、医废收集 | 2 | 合计 | 34 | 保洁项目 | 保洁内容 | 保洁频次 | 保洁标准 | 计划卫生 | 墙面、天花板、灯饰 | 除尘、擦拭 | 每月2次 | 无明显积尘、灯饰明亮(3.0米以下) | 各楼道梯步间 | 清洗 | 每日 | 无污渍 | 露天梯步 | 清洗 | 每周2次 | 清洁、无污渍 | 玻璃门窗 | 除尘、擦拭 | 每月1次 | 无积尘、明亮、无污渍 | 不锈钢栏杆 | 清洁、养护 | 每月 | 光亮、防氧化 | 门厅玻璃门窗 | 除尘、擦拭 | 每周 | 明亮、无尘、无污渍 | 地脚线 | 擦拭 | 每周 | 无泥水、无明显污渍 | 公共墙壁 | 除尘、擦拭 | 每周 | 无明显积尘、指印、污渍、蜘蛛网 | 宣传栏 | 清理、擦拭 | 每周 | 无明显积尘、指印、污渍、无过期通知 | 标志牌、橱窗 | 除尘、擦拭 | 每周 | 无明显积尘、积污、无蜘蛛网 | 日常保洁 | 卫生间 | 清洗、擦拭 | 每日 | 地面无污渍、便池除污除臭、物品摆放整齐、墙面清洁无污渍 | 清倒垃圾 | 清理、擦拭 | 每日 | 日产日清、无明显异味 | 走廊通道 | 清扫、擦拭 | 每日 | 无明显脚踩痕迹、灰尘、水迹 | 电梯 | 清洁、养护 | 每日 | 无明显指印污渍、光亮、防氧化 | 楼梯间栏杆 | 擦拭、消毒 | 每日 | 无明显灰尘、污渍 | 垃圾桶 | 清理、擦拭 | 每日 | 垃圾存放不超过桶内2/3、无明显异味 | 病房 | 清洁、清理 | 每日 | 洁净、整齐 | 出院病人床单元 | 清理、擦拭 | 每日 | 洁净、整齐 | 床头柜 | 清理、擦拭 | 每日 | 洁净、整齐 | 治疗室、换药室 | 清洁、清理 | 每日 | 干净、整齐(地面、墙面、窗台) | 内容 | 要求 | 病房物体及环境表面 | 采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处理 | 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 | 先消毒、后清洗,采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 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 随时消毒,采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 擦拭布巾 | 清洗干净,一般病人用250mg/L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传染病人、耐药菌病人用1000-2000mg/L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 拖帕分区使用 | 清洗干净,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 拖帕 | 垃圾袋 | 清洁区 | 白色 | 生活垃圾袋 | 黑色 | 半污染区 | 蓝色 | 医疗垃圾袋 | 黄色 | 污染区 | 紫色 | 耐药菌病人 | 双色(红色、黑色) | 厕所 | 红色 | ||||||||||||||||||||||||||||
负责区域/职务 | 工作性质 | 人员数量(人) | |||||||||||||||||||||||||||||||||||||||||||||||||||||||||||||||||||||||||||||||||||||||||||||||||||||||||||||||||||||||||||||||||||||||||||||||||||||||||||||||||||||||||||||||||||||||||||||||||||||||||||||||||||||
项目经理 | 管理人员 | 1 | |||||||||||||||||||||||||||||||||||||||||||||||||||||||||||||||||||||||||||||||||||||||||||||||||||||||||||||||||||||||||||||||||||||||||||||||||||||||||||||||||||||||||||||||||||||||||||||||||||||||||||||||||||||
急诊科 | 担架工、保洁 | 3 | |||||||||||||||||||||||||||||||||||||||||||||||||||||||||||||||||||||||||||||||||||||||||||||||||||||||||||||||||||||||||||||||||||||||||||||||||||||||||||||||||||||||||||||||||||||||||||||||||||||||||||||||||||||
门诊部(含大厅) | 保洁 | 2 | |||||||||||||||||||||||||||||||||||||||||||||||||||||||||||||||||||||||||||||||||||||||||||||||||||||||||||||||||||||||||||||||||||||||||||||||||||||||||||||||||||||||||||||||||||||||||||||||||||||||||||||||||||||
康复科 | 保洁 | 1 | |||||||||||||||||||||||||||||||||||||||||||||||||||||||||||||||||||||||||||||||||||||||||||||||||||||||||||||||||||||||||||||||||||||||||||||||||||||||||||||||||||||||||||||||||||||||||||||||||||||||||||||||||||||
骨一科 | 保洁 | 2 | |||||||||||||||||||||||||||||||||||||||||||||||||||||||||||||||||||||||||||||||||||||||||||||||||||||||||||||||||||||||||||||||||||||||||||||||||||||||||||||||||||||||||||||||||||||||||||||||||||||||||||||||||||||
骨二科 | 保洁 | 2 | |||||||||||||||||||||||||||||||||||||||||||||||||||||||||||||||||||||||||||||||||||||||||||||||||||||||||||||||||||||||||||||||||||||||||||||||||||||||||||||||||||||||||||||||||||||||||||||||||||||||||||||||||||||
外一科 | 保洁 | 2 | |||||||||||||||||||||||||||||||||||||||||||||||||||||||||||||||||||||||||||||||||||||||||||||||||||||||||||||||||||||||||||||||||||||||||||||||||||||||||||||||||||||||||||||||||||||||||||||||||||||||||||||||||||||
外二科 | 保洁 | 2 | |||||||||||||||||||||||||||||||||||||||||||||||||||||||||||||||||||||||||||||||||||||||||||||||||||||||||||||||||||||||||||||||||||||||||||||||||||||||||||||||||||||||||||||||||||||||||||||||||||||||||||||||||||||
重症医学科 | 保洁、杂工 | 2 | |||||||||||||||||||||||||||||||||||||||||||||||||||||||||||||||||||||||||||||||||||||||||||||||||||||||||||||||||||||||||||||||||||||||||||||||||||||||||||||||||||||||||||||||||||||||||||||||||||||||||||||||||||||
手术室 | 杂工、搬运工 | 2 | |||||||||||||||||||||||||||||||||||||||||||||||||||||||||||||||||||||||||||||||||||||||||||||||||||||||||||||||||||||||||||||||||||||||||||||||||||||||||||||||||||||||||||||||||||||||||||||||||||||||||||||||||||||
内科大楼1楼(功能科、放射) | 保洁 | 1 | |||||||||||||||||||||||||||||||||||||||||||||||||||||||||||||||||||||||||||||||||||||||||||||||||||||||||||||||||||||||||||||||||||||||||||||||||||||||||||||||||||||||||||||||||||||||||||||||||||||||||||||||||||||
内科大楼2楼(检验科、体检中心) | 保洁 | 1 | |||||||||||||||||||||||||||||||||||||||||||||||||||||||||||||||||||||||||||||||||||||||||||||||||||||||||||||||||||||||||||||||||||||||||||||||||||||||||||||||||||||||||||||||||||||||||||||||||||||||||||||||||||||
内科大楼3楼(内三科) | 保洁 | 1 | |||||||||||||||||||||||||||||||||||||||||||||||||||||||||||||||||||||||||||||||||||||||||||||||||||||||||||||||||||||||||||||||||||||||||||||||||||||||||||||||||||||||||||||||||||||||||||||||||||||||||||||||||||||
内科大楼4楼(内二科) | 保洁 | 1 | |||||||||||||||||||||||||||||||||||||||||||||||||||||||||||||||||||||||||||||||||||||||||||||||||||||||||||||||||||||||||||||||||||||||||||||||||||||||||||||||||||||||||||||||||||||||||||||||||||||||||||||||||||||
内科大楼5楼(内一科、病案室) | 保洁 | 1 | |||||||||||||||||||||||||||||||||||||||||||||||||||||||||||||||||||||||||||||||||||||||||||||||||||||||||||||||||||||||||||||||||||||||||||||||||||||||||||||||||||||||||||||||||||||||||||||||||||||||||||||||||||||
供应室(含打包) | 保洁 | 1 | |||||||||||||||||||||||||||||||||||||||||||||||||||||||||||||||||||||||||||||||||||||||||||||||||||||||||||||||||||||||||||||||||||||||||||||||||||||||||||||||||||||||||||||||||||||||||||||||||||||||||||||||||||||
院坝区域 | 保洁 | 1 | |||||||||||||||||||||||||||||||||||||||||||||||||||||||||||||||||||||||||||||||||||||||||||||||||||||||||||||||||||||||||||||||||||||||||||||||||||||||||||||||||||||||||||||||||||||||||||||||||||||||||||||||||||||
锅炉、后勤搬运 | 杂工、搬运工 | 1 | |||||||||||||||||||||||||||||||||||||||||||||||||||||||||||||||||||||||||||||||||||||||||||||||||||||||||||||||||||||||||||||||||||||||||||||||||||||||||||||||||||||||||||||||||||||||||||||||||||||||||||||||||||||
洗浆房 | 洗衣工 | 2 | |||||||||||||||||||||||||||||||||||||||||||||||||||||||||||||||||||||||||||||||||||||||||||||||||||||||||||||||||||||||||||||||||||||||||||||||||||||||||||||||||||||||||||||||||||||||||||||||||||||||||||||||||||||
医废收集 | 医废收集 | 2 | |||||||||||||||||||||||||||||||||||||||||||||||||||||||||||||||||||||||||||||||||||||||||||||||||||||||||||||||||||||||||||||||||||||||||||||||||||||||||||||||||||||||||||||||||||||||||||||||||||||||||||||||||||||
行政办公区(含会议室) | 保洁 | 1 | |||||||||||||||||||||||||||||||||||||||||||||||||||||||||||||||||||||||||||||||||||||||||||||||||||||||||||||||||||||||||||||||||||||||||||||||||||||||||||||||||||||||||||||||||||||||||||||||||||||||||||||||||||||
分院 | 保洁、杂工、医废收集 | 2 | |||||||||||||||||||||||||||||||||||||||||||||||||||||||||||||||||||||||||||||||||||||||||||||||||||||||||||||||||||||||||||||||||||||||||||||||||||||||||||||||||||||||||||||||||||||||||||||||||||||||||||||||||||||
分院 | 保洁、杂工、医废收集 | 2 | |||||||||||||||||||||||||||||||||||||||||||||||||||||||||||||||||||||||||||||||||||||||||||||||||||||||||||||||||||||||||||||||||||||||||||||||||||||||||||||||||||||||||||||||||||||||||||||||||||||||||||||||||||||
合计 | 34 | ||||||||||||||||||||||||||||||||||||||||||||||||||||||||||||||||||||||||||||||||||||||||||||||||||||||||||||||||||||||||||||||||||||||||||||||||||||||||||||||||||||||||||||||||||||||||||||||||||||||||||||||||||||||
保洁项目 | 保洁内容 | 保洁频次 | 保洁标准 | ||||||||||||||||||||||||||||||||||||||||||||||||||||||||||||||||||||||||||||||||||||||||||||||||||||||||||||||||||||||||||||||||||||||||||||||||||||||||||||||||||||||||||||||||||||||||||||||||||||||||||||||||||||
计划卫生 | 墙面、天花板、灯饰 | 除尘、擦拭 | 每月2次 | 无明显积尘、灯饰明亮(3.0米以下) | |||||||||||||||||||||||||||||||||||||||||||||||||||||||||||||||||||||||||||||||||||||||||||||||||||||||||||||||||||||||||||||||||||||||||||||||||||||||||||||||||||||||||||||||||||||||||||||||||||||||||||||||||||
计划卫生 | 各楼道梯步间 | 清洗 | 每日 | 无污渍 | |||||||||||||||||||||||||||||||||||||||||||||||||||||||||||||||||||||||||||||||||||||||||||||||||||||||||||||||||||||||||||||||||||||||||||||||||||||||||||||||||||||||||||||||||||||||||||||||||||||||||||||||||||
计划卫生 | 露天梯步 | 清洗 | 每周2次 | 清洁、无污渍 | |||||||||||||||||||||||||||||||||||||||||||||||||||||||||||||||||||||||||||||||||||||||||||||||||||||||||||||||||||||||||||||||||||||||||||||||||||||||||||||||||||||||||||||||||||||||||||||||||||||||||||||||||||
计划卫生 | 玻璃门窗 | 除尘、擦拭 | 每月1次 | 无积尘、明亮、无污渍 | |||||||||||||||||||||||||||||||||||||||||||||||||||||||||||||||||||||||||||||||||||||||||||||||||||||||||||||||||||||||||||||||||||||||||||||||||||||||||||||||||||||||||||||||||||||||||||||||||||||||||||||||||||
计划卫生 | 不锈钢栏杆 | 清洁、养护 | 每月 | 光亮、防氧化 | |||||||||||||||||||||||||||||||||||||||||||||||||||||||||||||||||||||||||||||||||||||||||||||||||||||||||||||||||||||||||||||||||||||||||||||||||||||||||||||||||||||||||||||||||||||||||||||||||||||||||||||||||||
计划卫生 | 门厅玻璃门窗 | 除尘、擦拭 | 每周 | 明亮、无尘、无污渍 | |||||||||||||||||||||||||||||||||||||||||||||||||||||||||||||||||||||||||||||||||||||||||||||||||||||||||||||||||||||||||||||||||||||||||||||||||||||||||||||||||||||||||||||||||||||||||||||||||||||||||||||||||||
计划卫生 | 地脚线 | 擦拭 | 每周 | 无泥水、无明显污渍 | |||||||||||||||||||||||||||||||||||||||||||||||||||||||||||||||||||||||||||||||||||||||||||||||||||||||||||||||||||||||||||||||||||||||||||||||||||||||||||||||||||||||||||||||||||||||||||||||||||||||||||||||||||
计划卫生 | 公共墙壁 | 除尘、擦拭 | 每周 | 无明显积尘、指印、污渍、蜘蛛网 | |||||||||||||||||||||||||||||||||||||||||||||||||||||||||||||||||||||||||||||||||||||||||||||||||||||||||||||||||||||||||||||||||||||||||||||||||||||||||||||||||||||||||||||||||||||||||||||||||||||||||||||||||||
计划卫生 | 宣传栏 | 清理、擦拭 | 每周 | 无明显积尘、指印、污渍、无过期通知 | |||||||||||||||||||||||||||||||||||||||||||||||||||||||||||||||||||||||||||||||||||||||||||||||||||||||||||||||||||||||||||||||||||||||||||||||||||||||||||||||||||||||||||||||||||||||||||||||||||||||||||||||||||
计划卫生 | 标志牌、橱窗 | 除尘、擦拭 | 每周 | 无明显积尘、积污、无蜘蛛网 | |||||||||||||||||||||||||||||||||||||||||||||||||||||||||||||||||||||||||||||||||||||||||||||||||||||||||||||||||||||||||||||||||||||||||||||||||||||||||||||||||||||||||||||||||||||||||||||||||||||||||||||||||||
日常保洁 | 卫生间 | 清洗、擦拭 | 每日 | 地面无污渍、便池除污除臭、物品摆放整齐、墙面清洁无污渍 | |||||||||||||||||||||||||||||||||||||||||||||||||||||||||||||||||||||||||||||||||||||||||||||||||||||||||||||||||||||||||||||||||||||||||||||||||||||||||||||||||||||||||||||||||||||||||||||||||||||||||||||||||||
日常保洁 | 清倒垃圾 | 清理、擦拭 | 每日 | 日产日清、无明显异味 | |||||||||||||||||||||||||||||||||||||||||||||||||||||||||||||||||||||||||||||||||||||||||||||||||||||||||||||||||||||||||||||||||||||||||||||||||||||||||||||||||||||||||||||||||||||||||||||||||||||||||||||||||||
日常保洁 | 走廊通道 | 清扫、擦拭 | 每日 | 无明显脚踩痕迹、灰尘、水迹 | |||||||||||||||||||||||||||||||||||||||||||||||||||||||||||||||||||||||||||||||||||||||||||||||||||||||||||||||||||||||||||||||||||||||||||||||||||||||||||||||||||||||||||||||||||||||||||||||||||||||||||||||||||
日常保洁 | 电梯 | 清洁、养护 | 每日 | 无明显指印污渍、光亮、防氧化 | |||||||||||||||||||||||||||||||||||||||||||||||||||||||||||||||||||||||||||||||||||||||||||||||||||||||||||||||||||||||||||||||||||||||||||||||||||||||||||||||||||||||||||||||||||||||||||||||||||||||||||||||||||
日常保洁 | 楼梯间栏杆 | 擦拭、消毒 | 每日 | 无明显灰尘、污渍 | |||||||||||||||||||||||||||||||||||||||||||||||||||||||||||||||||||||||||||||||||||||||||||||||||||||||||||||||||||||||||||||||||||||||||||||||||||||||||||||||||||||||||||||||||||||||||||||||||||||||||||||||||||
日常保洁 | 垃圾桶 | 清理、擦拭 | 每日 | 垃圾存放不超过桶内2/3、无明显异味 | |||||||||||||||||||||||||||||||||||||||||||||||||||||||||||||||||||||||||||||||||||||||||||||||||||||||||||||||||||||||||||||||||||||||||||||||||||||||||||||||||||||||||||||||||||||||||||||||||||||||||||||||||||
日常保洁 | 病房 | 清洁、清理 | 每日 | 洁净、整齐 | |||||||||||||||||||||||||||||||||||||||||||||||||||||||||||||||||||||||||||||||||||||||||||||||||||||||||||||||||||||||||||||||||||||||||||||||||||||||||||||||||||||||||||||||||||||||||||||||||||||||||||||||||||
日常保洁 | 出院病人床单元 | 清理、擦拭 | 每日 | 洁净、整齐 | |||||||||||||||||||||||||||||||||||||||||||||||||||||||||||||||||||||||||||||||||||||||||||||||||||||||||||||||||||||||||||||||||||||||||||||||||||||||||||||||||||||||||||||||||||||||||||||||||||||||||||||||||||
日常保洁 | 床头柜 | 清理、擦拭 | 每日 | 洁净、整齐 | |||||||||||||||||||||||||||||||||||||||||||||||||||||||||||||||||||||||||||||||||||||||||||||||||||||||||||||||||||||||||||||||||||||||||||||||||||||||||||||||||||||||||||||||||||||||||||||||||||||||||||||||||||
日常保洁 | 治疗室、换药室 | 清洁、清理 | 每日 | 干净、整齐(地面、墙面、窗台) | |||||||||||||||||||||||||||||||||||||||||||||||||||||||||||||||||||||||||||||||||||||||||||||||||||||||||||||||||||||||||||||||||||||||||||||||||||||||||||||||||||||||||||||||||||||||||||||||||||||||||||||||||||
内容 | 要求 | ||||||||||||||||||||||||||||||||||||||||||||||||||||||||||||||||||||||||||||||||||||||||||||||||||||||||||||||||||||||||||||||||||||||||||||||||||||||||||||||||||||||||||||||||||||||||||||||||||||||||||||||||||||||
病房物体及环境表面 | 采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处理 | ||||||||||||||||||||||||||||||||||||||||||||||||||||||||||||||||||||||||||||||||||||||||||||||||||||||||||||||||||||||||||||||||||||||||||||||||||||||||||||||||||||||||||||||||||||||||||||||||||||||||||||||||||||||
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 | 先消毒、后清洗,采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 ||||||||||||||||||||||||||||||||||||||||||||||||||||||||||||||||||||||||||||||||||||||||||||||||||||||||||||||||||||||||||||||||||||||||||||||||||||||||||||||||||||||||||||||||||||||||||||||||||||||||||||||||||||||
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 随时消毒,采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 ||||||||||||||||||||||||||||||||||||||||||||||||||||||||||||||||||||||||||||||||||||||||||||||||||||||||||||||||||||||||||||||||||||||||||||||||||||||||||||||||||||||||||||||||||||||||||||||||||||||||||||||||||||||
擦拭布巾 | 清洗干净,一般病人用250mg/L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传染病人、耐药菌病人用1000-2000mg/L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 ||||||||||||||||||||||||||||||||||||||||||||||||||||||||||||||||||||||||||||||||||||||||||||||||||||||||||||||||||||||||||||||||||||||||||||||||||||||||||||||||||||||||||||||||||||||||||||||||||||||||||||||||||||||
拖帕分区使用 | 清洗干净,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 ||||||||||||||||||||||||||||||||||||||||||||||||||||||||||||||||||||||||||||||||||||||||||||||||||||||||||||||||||||||||||||||||||||||||||||||||||||||||||||||||||||||||||||||||||||||||||||||||||||||||||||||||||||||
拖帕 | 垃圾袋 | ||||||||||||||||||||||||||||||||||||||||||||||||||||||||||||||||||||||||||||||||||||||||||||||||||||||||||||||||||||||||||||||||||||||||||||||||||||||||||||||||||||||||||||||||||||||||||||||||||||||||||||||||||||||
清洁区 | 白色 | 生活垃圾袋 | 黑色 | ||||||||||||||||||||||||||||||||||||||||||||||||||||||||||||||||||||||||||||||||||||||||||||||||||||||||||||||||||||||||||||||||||||||||||||||||||||||||||||||||||||||||||||||||||||||||||||||||||||||||||||||||||||
半污染区 | 蓝色 | 医疗垃圾袋 | 黄色 | ||||||||||||||||||||||||||||||||||||||||||||||||||||||||||||||||||||||||||||||||||||||||||||||||||||||||||||||||||||||||||||||||||||||||||||||||||||||||||||||||||||||||||||||||||||||||||||||||||||||||||||||||||||
污染区 | 紫色 | 耐药菌病人 | 双色(红色、黑色) | ||||||||||||||||||||||||||||||||||||||||||||||||||||||||||||||||||||||||||||||||||||||||||||||||||||||||||||||||||||||||||||||||||||||||||||||||||||||||||||||||||||||||||||||||||||||||||||||||||||||||||||||||||||
厕所 | 红色 |
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10%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是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合同履约地点:隆昌市中医医院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付款条件说明: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服务费用=(每年合同总金额/12个月)-当月考核扣减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8)合同支付约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缴纳说明:向采购人缴纳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14)合同其他条款:无13)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12)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本项目为固定总价,不进行成本补偿,因市场变化或政策变化造成的潜在风险,由甲乙双方根据全责分担。1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无9)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及相关要求、采购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二)履约验收方案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相关商务要求进行商务履约验收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技术履约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及相关要求、采购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代表3人审查。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总则第七章评标办法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11)履约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及相关要求、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2、评标方法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3.2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3符合性检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第五章要求的)、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注: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资格性审查)3.2资格性检查。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三)评标方法和标准;(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3.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5、废标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4.评标细则及标准(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2.定标程序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定标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签订地点:XXX合同编号:XXX合同主要条款(草案)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合同期限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供应商(乙方):XXX采购人(甲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XXXX.2、XXXX;1、XXXX;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服务费支付方式:……3、XX万元。2、XX万元;1、XX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知识产权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及其他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3、项目响应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1、项目磋商文件。附件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日期:年月日4、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确认函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编号:隆交采
招[2022]4号、N5110832022000038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我单位对
评审结果的确认意见是:
,认可评审组的评审结果。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为本项目
、同意评审组推荐的一
中
的中标人,请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市
日
单位名称
2002年平7月13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
评
标
报
告
采购项目编号:隆交采招[2022]4号、
N5110832022000038
四川·内江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7月13日
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
1,050,000.00元
3、经隆昌市财政局备案,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委托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
4、招标文件自2022年6月23日00:00:00至2022年6
月29日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四川省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一投标(响应)管理-
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家投标人
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共计收到10
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成都湖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 内江市康民力彰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3 |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4 | 四川华翼世业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5 |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
6 | 成都居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7 | 重庆昌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 | 悦信智慧(成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 | 四川和全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 | 四川永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三、开标情况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采购项目于2022
年7月13日10时00分,在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公开开
2
标。
主持,许明珍负责记录
胡国英
(二)开标大会由
进行现场监督。
隆昌市中医医院郭昭莉
(三)开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均密封完好,并签
字确认。
(四)主持人对开标一览表进行了唱标,投标人均对唱标情
况进行了签字确认,开标过程顺利。
四、评标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评标地点: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本次采购项目的符合性评标、评分工作。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类专家3人:何海林(组长)、代玲
,由采
,经济类专家1人:刘佳
莉彭红建
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李小勤
五、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
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
选择中标供应商。
六、评标情况及说明
(一)评标过程情况
1、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
(1)资格性审查:根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由采
购人推荐的3名人员组成的资格性审查小组,对投标人递交的投
至
3
标响应文件进行了审核,共10_家公司通过资格性审查审查。
(2)符合性审查:经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共10家
公司通过符合性审查。
2、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
无。
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
无。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无。
(三)投标人澄清情况:无
(四)有效投标人名单。
有效投标人名单
序号投标人名称 | 序号投标人名称 | 序号投标人名称 | 序号投标人名称 | 序号投标人名称 | |
1 | 1 | 1 | 成都湖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湖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 | 2 | 2 | 内江市康民力彰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内江市康民力彰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
3 | 3 | 3 |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
4 | 4 | 4 | 四川华翼世业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华翼世业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5 | 5 | 5 |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 |
6 | 6 | 6 | 成都居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7 | 7 | 7 | 重庆昌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8 | 8 | 8 | 悦信智慧(成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9 | 9 | 9 | 四川和全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0 | 10 | 10 | 四川永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名单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原因 | ||
无 | |||||
七、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
4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第一名 |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 69.1666 |
第二名 | 四川永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79.63 |
第三名 | 四川和全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0.4 |
第四名 | 悦信智慧(成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3.0 |
第五名 | 成都湖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3.004246 |
第六名 | 内江市康民力彰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86.496 |
第七名 | 重庆昌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3.0 |
第八名 | 成都居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93.80 |
第九名 | 四川华翼世业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9.96 |
第十名 |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100.60 |
八、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 69.166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永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79.6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和全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0.4 |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无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222年7月13日
9、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企业(联合体)参加隆
昌市中医医院(单位名称)的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
且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物业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
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280余人,营业收入为2759.0452万元,资产总额
为1649.56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微型企业);
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将依法承担相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省越旭实业有
日期:2022年7月13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10
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资格性审查报告
采购项目编号:隆交采招[2022]4号、
N5110832022000038
四川·内江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7月13日
秀
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1,050000.00元
3、经隆昌市财政局备案,隆昌市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
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委托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
4、招标文件自2022年6月23日00:00:00至2022年
6月29日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四川
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一投标(响应)管理
一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共计收到10
0家投标人递
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成都湖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 内江市康民力彰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3 |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4 | 四川华翼世业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5 |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
6 | 成都居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7 | 重庆昌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 | 悦信智慧(成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 | 四川和全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 | 四川永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三、开标情况 |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采购项目于2022
年7月13日10时00分,在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公开开
标。
(二)开标大会由胡国英主持,许明珍负责记录,隆昌市中
医医院郭昭莉进行现场监督。
2
李
(四)开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均密封完好,并签
字确认。
(五)主持人对开标一览表进行了唱标,投标人均对唱标情
况进行了签字确认,开标过程顺利。
四、资格性审查地点和资格性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一)审查地点: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格性审查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单位代表3人李小勤
(组长)、郑常宁刘明组成的资格性审
查小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性评审工作。
五、资格性审查评审结果
经资格性审查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列表如下:
(一)资格性有效投标人名单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
1 | 成都湖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湖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湖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2 | 内江市康民力彰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内江市康民力彰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内江市康民力彰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
3 |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
4 | 四川华翼世业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华翼世业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华翼世业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5 |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越旭实业有限公司 | ||
6 | 成都居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居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居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7 | 重庆昌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昌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昌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8 | 悦信智慧(成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悦信智慧(成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悦信智慧(成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9 | 四川和全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和全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和全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0 | 四川永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永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永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二)资格性无效投标人名单 | |||||
序号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
无 | 无 |
3
六、审查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无。
资格性审查组成员签字:
2022年7月13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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