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杞县裴村店乡吴起城村扶贫冷库工程-结果公告_中标公告
金额
1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5.09万元
招标联系人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寇先生
中标联系人沈影杰
公告正文
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杞县裴村店乡吴起城村扶贫冷库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杞县裴村店乡吴起城村扶贫冷库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县公管办、县采购办的监督下,于20188241000分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约115万元

2、项目地址:杞县境内

3、招标控制价:

115.095920万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零玖佰伍拾玖元贰角)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88241130

评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

评委主任:李州

评委成员:刘岩 张亚利 马风勤 朱士红

四、否决投标原因

五、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候选人:河南豫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5.004186万元 合格 45日历天 沈影杰

第二候选人:河南辰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5.034848万元 合格 45日历天 郭利强

第三候选人: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5.062641万元 合格 45日历天 丁晓丽

六、公示期限

2018829日至2018831

1.异议和投诉提起的渠道及方式: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若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递交投诉书(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投诉材料递交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05房间(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 28666977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裴村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班先生

话:13938630777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开封市西环路中段八号
联系人:寇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234066 0371-23234086

201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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