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去污、拆除装置外委科研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雪010-809397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去污、拆除装置外委科研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去污、拆除装置外委科研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QT024WXR076C11506BD/CNSC-24HDGC021782 2.2项目名称:去污、拆除装置外委科研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3项目概况:去污、拆除装置由移动运动底盘(包括主运动底盘、副运动 底盘)、双臂机器人系统、作业装置等部分及其控制系统组成,通过携带不同作 业工具完成切割、打磨、抓取、喷涂、真空吸尘、辐射监测等作业任务。 2.4 招标范围:去污、拆除装置结构及控制系统或设备的详细设计及动力学 仿真分析,设备加工制造、安装、调试和试验等工作,并负责整理过程中所有成 果文件。 乙方需要提供的硬件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 (个)备注
1去污、拆除装置1包含控制系统及相关备件
2配套设备1含各类作业装置、试验用具等
3综合试验台架1
乙方需要提供的文件成果包括方案报告、设计计算书、机械系统和控制系统 施工图纸及技术条件、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女企镍昨颗 程、安装调试方案、现场安装条件报告、出厂验收报告、设备合格逦光盘、装一 1 箱单、交接单、现场调试/测试报告、培训记录等,详见任务书。 兰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完成验收 2.6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 去污、拆除装置外委科研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 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 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涨体, 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2024 年6月25日15:00一 2024 年7月1日iz!bo 时间)。 3 去污、拆除装置外委科研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7月19日9: 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 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9.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_“操作秉册”中艹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4 去污、拆除装置外委科研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 编: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 联系人:吕雪 电话:010-80939765、18311276536(工作日请打座机) 电子邮件:lvxue@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 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 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眼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伊应链詹理苒限公 24 /c 月2~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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