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堆矿区山体亮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23.6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8/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7-1813gy0265
预算金额423.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樊丹
公告正文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堆矿区山体亮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堆矿区山体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0617-1813GY0265

招 标 人: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工程

质量

工期

(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排序

陕西领先光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236748.06

合格

45

1

西安义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184991.38

合格

45

2

西安兄弟吉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132669.29

合格

45

3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经理姓名

资格等级

证书编号

陕西领先光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樊 丹

注册建造师二级

陕261151668817

西安义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张 辉

注册建造师二级

陕261101119230

西安兄弟吉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董进勇

注册建造师二级

陕261151674661

  1.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相关要求的证件编号,比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候选人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

陕西领先光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1610000758812408M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D261013771

西安义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91610113663180743Q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D261017085

西安兄弟吉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91610131556982572P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D261012681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3日(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相关证明材料;

4.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5362812。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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