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师范大学高性能计算集群平台和水下成像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24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6/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师范大学
乙方: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TH[GK]2018025-1的福建师范大学高性能计算集群平台和水下成像仪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其他仪器仪表 | 高性能计算集群平台 | 1 | 1600000 | TS10000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 详见投标文件 | 福建师范大学 | 岑万/15005077983 | 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 | 13805083266 | ||||
1 | 1-2 | 其他仪器仪表 | 水下成像仪 | 1 | 890000 | PSV-1T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 详见投标文件 | 福建师范大学 | 岑万/15005077983 | 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 | 13805083266 | ||||
合计: | 24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玖万元整(¥24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合同标的:高性能计算集群平台和水下成像仪。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且运行稳定后,甲方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验收单》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由乙方将第三联提交给甲方存档。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100%全额发票)必须是正式合法且甲方当地税务部门能认可,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124500.00元),该履约保证金于设备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正常使用壹年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伍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该设备款总额千分之三标准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违约方必须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①质保期: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后的一年的免费保修(其中高性能计算集群平台主要硬件为三年免费原厂硬件保修,设备厂商工程师免费上门服务)。货物若发生问题,2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技术支援;如电话中及远程诊断无法解决的应在7天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在3周内无法修复的设备,中标人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使用。在质量保证期一年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和远程操作和指导,解决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在保修期内定期回访,了解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再进行针对的应用培训和支持,若出现质量问题时,常规故障24小时内排除。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货物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中标人免费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我司会不定期根据用户实际的工作需要,提供技术支持;②在保修期过后,为仪器提供维修服务,并在24小时内对采购人的维修信息作出反应,一般情况下7天内到场维修。我司指定厂家全职维修专家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价,并承诺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并保证软件的免费升级。
(2)甲方权利违约金及对甲方损失的赔偿金均可由甲方直接从未付的合同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3)违约终止合同 乙方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在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①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②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师范大学 | 乙方: | 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1号黎明大厦919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扬洲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林扬洲 | |
联系方法: | 15005077983 | 联系方法: | 1380508326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州鼓屏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3058441459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8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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