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M202208028
二、项目名称: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530000(元)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369号306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 | 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剑波,聂玮,陈洁,王斌杰(采购人代表),周予子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3.0 | 71.0 | 64.0 | 46.0 | 67.0 | 62.2 | 7.73 | 69.93 |
1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8.0 | 70.0 | 68.0 | 56.0 | 62.0 | 64.8 | 10.0 | 74.8 |
1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0 | 18.0 | 13.0 | 13.0 | 13.0 | 15.0 | 7.36 | 22.36 |
1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2.0 | 77.0 | 72.0 | 74.0 | 68.0 | 72.6 | 7.36 | 79.96 |
1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7.0 | 74.0 | 70.0 | 59.0 | 69.0 | 67.8 | 7.54 | 75.34 |
标项1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四季青街道办事处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杭海路2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367085725
质疑联系人:童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072709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建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55782153
质疑联系人:何东旭
质疑联系方式:132828200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上城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
传 真:/
联系人 :余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42073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钱江三苑街巷保洁-定稿.doc公开招标文件-钱江三苑街巷保洁-定稿.doc
1.0M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
11.3K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XM202208028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8-3013:30:00 |
符合性审查人员符合性审查人员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符合性情况符合性情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 | |
2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符合 | |
3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符合 | |
4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 | |
5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符合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未中标理由 |
1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该项目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该单位综合得分排序不是第一。 |
2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该项目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该单位综合得分排序不是第一。 |
3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该项目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该单位综合得分排序不是第一。 |
4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该项目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该单位综合得分排序不是第一。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XM202208028 | XM202208028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 | 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8-3013:30:00 | 2022-08-3013:30:00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
序号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1 | 1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90009.45 |
2 | 2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16960 |
3 | 3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30000 |
4 | 4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04725 |
5 | 5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30000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XM202208028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8-3013:30:00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
序号序号 | 供应商供应商 | 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情况 | 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
1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 | |
2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符合 | |
3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符合 | |
4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 | |
5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符合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案1 |
抽取方式:自行抽取 | 抽取方式:自行抽取 | 评审人数:4 | 评审人数:4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抽取规则 |
专家隶属库 | 评审专业 | 人数 | 抽取条件 |
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 | 物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4 | 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上城区,下城区(旧),江干区(旧),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钱塘区(旧),临平区,钱塘区,大江东区,富阳区,临安区,其它区,临平区(旧),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开发区所属单位性质: |
回避单位 | 回避原因 |
回避专家 | 回避原因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总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 | 1 | 项 | 53.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条款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二、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三、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钱江三苑四、主要功能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五、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六、采购预算:人民币53万元。 | |
2 | 合同名称 | 《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合同》 |
3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
4 |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 |
5 |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
6 |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
7 |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
8 |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 | |
9 | 投标文件的形式:R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
10 |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楼1501,张工收,电话:13355782153。仅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收件。)。注: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邮寄时间,保证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收,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 | |
11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 |
12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3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13时30分; | |
14 | 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 |
15 | 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 |
16 |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 |
17 |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 |
18 |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 |
1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节能环保要求(本项目无需采购节能环保产品)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节能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以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或相关证明,投标无效。2.2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应当优先提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产品,涉及项目评分条款加分项时,请提供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2.3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中小企业的相关说明:3.1.中小企业a)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b)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关于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4.1.根据浙财采监[2022]8号,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6%给与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价格分加分政策,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4.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4.3.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监狱企业相关政策的,价格扣除不累加。即只要符合政府采购关于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只按小微企业做一次扣除。5、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5.1.本项目政府采购目录类别:服务类。5.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按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投标的条款。5.4.本项目评审价格的扣除比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评审时不做价格扣除。5.5.响应文件中须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将认定为不通过。5.6.供应商必须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
20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21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的,则按主体方打分。(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
22 |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三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总体服务方案(18分) | 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分析针对性强、深入全面、准确到位、完整、可行、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最高12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总体服务方案(18分) | 投标人提供争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方案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项目特点、难点解决措施的得2分;提供的特点、难点解决措施合理、完整、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本项共6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安全文明实施方案(9分) | 投标人提供安全文明实施方案的加1分;安全文明服务内容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及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共8分。本项共9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项目进度计划方案及实施措施(9分) | 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方案的得1分;为保证进度计划实施提供进度实施措施的得2分;进度计划及实施措施方案全面、合理、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0-6分)。本项共9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投标人承诺(5分) | 投标人承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杭政办〔2008〕14号和浙政办发〔2009〕190号文件规定的其它经费,“五险一金”等须在杭州本地缴纳,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须足额支付加班费,环卫职工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须确保按月发放。投标人提供承诺的得1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投标人承诺(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提供的承诺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0-4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项目团队成员情况(4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安排方案人员数量合理、人员分工明确合理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4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项目机械使用情况(3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机械清扫车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机械设备配备齐全、承诺道路保洁机械化率达100%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人员培训方案(3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包括安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方法、计划、授课师资情况进行评审:培训方案完整、可行、具有完整的授课计划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对本项目实施的质量保障措施(9分)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质量保障的得1分,质量保障措施合理、科学、完整、可行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0-8分),本项共9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实施组织制度方案(9分) | 投标人提供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得1分;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要求严格、管理制度全面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4分。 本项最高5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实施组织制度方案(9分)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激励与监督机制的得1分;激励与监督机制激励理念先进、方法多样、机制合理每符合一项加1分,共3分。本项共4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投诉处理方案(3分) | 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投诉需及时处理,投标人处理投诉的方案合理、完整、有完整的责任机制和分工的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3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改进措施和建议(4分) | 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措施及建议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科学、能充分有效的提升项目成果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4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三查制度落实保障措施(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员工自查、主管巡查、经理抽查三查制度落实保障措施进行评审:保障措施合理、科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6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情况,横向比较,综合考虑,得0-4分。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投标人业绩情况(1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得1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商务技术分(90分) | 投标人基本情况(3分) |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认证文件得1分(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分) |
项目(内容) | 序号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道路(街巷) | 杂物 | 1.1 | 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高出道板缝隙的杂草(景观道路单列),扣0.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2 | 路面垃圾(杂物)≤3个,扣0.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3 | 路面垃圾(杂物)<5个,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4 | 路面垃圾(杂物)≥5个,扣1.5/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5 | 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6 | 树圈有垃圾(杂物),烟蒂≧3个,扣0.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7 | 道路路面烟蒂≧4个/200米,街巷路面烟蒂≧6个/200米。超过1个,扣0.1分/处;超过100%,扣0.5分/处;超过200%,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8 |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3个(隔离栏内1米),扣0.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9 |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个(隔离栏内1米),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10 |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个(隔离栏内1米),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11 |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隔离栏内1米),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12 | 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垃圾(杂物),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 | 应急 | 1.13 | 清雪作业时向路面洒雪,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 | 污水污渍 | 1.14 |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1㎡,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污水污渍 | 1.15 |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1㎡,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 | 污水污渍 | 1.16 | 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污水污渍 | 1.17 | 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 | 普扫 | 1.18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每条),扣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普扫 | 1.19 | 未全路段普扫(每条),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0 | 机扫路面应干净,清扫后垃圾未吸净而有成条或小堆,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1 | 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漏扫,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2 | 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3 | 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窨井、雨水井、河道、绿地、沟渠,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4 | 环卫工人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5 | 将作业工具堆在绿化带等露天场所现象,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6 | 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扣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7 | 落叶旺季(落叶景观道路除外)未及时清扫、转运、处理树叶,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28 | 路面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未日产日清,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29 | 垃圾超出果壳箱、垃圾桶投放口平面,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30 | 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31 | 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32 | 垃圾清运小车将垃圾直接接触路面(或地面)进行转运,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33 | 垃圾接驳时混装混运,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建筑垃圾 | 1.34 | 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³,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建筑垃圾 | 1.35 | 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³,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水 | 1.36 | 道路晴天积水<3㎡,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水 | 1.37 | 道路晴天积水≥3㎡,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水 | 1.38 | 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水 | 1.39 | 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导致有责交通事故,扣7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0 | 雨水井沟眼积泥(嵌石),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1 | 道路路面积尘≧8克/平方米,街巷路面积尘≧10克/平方米。超10%,扣1分/处;超过50%,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2 |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5米,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3 |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10,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4 |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米,扣2.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5 |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米,扣4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6 | 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2cm,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7 | 0.5cm≥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2cm,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8 | 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5cm,扣4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9 | 路面清洗质量不到位未见本色,扣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0 | 果壳箱破损、垃圾桶破损,扣1.5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1 | 果壳箱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歪斜,扣1.5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2 | 桶盖未盖好、圾房门敞开未关闭,扣1.5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3 | 垃圾房破损、锈蚀、外墙面和地面有积存污垢,周围地面有积存污水,扣2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4 | 垃圾桶乱堆放,扣2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5 | 垃圾桶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扣1.5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6 | 果壳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扣2分/处。疫情期间按要求落实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消杀工作,频次不到位的,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7 | 环卫作业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车身油漆剥落(剥落面积大于15cm×15cm),扣2.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8 | 发生垃圾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车厢外有吊挂垃圾、扫把外露,作业时车辆压盲道等问题(每发生1次),扣2.5分/处。环卫作业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过夜,停放阻碍人行通过,每发生一次,扣2.5分。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路面涂写 | 1.59 | 道路两侧、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石有乱涂写招贴,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属地管理 | 2 | 属地卫生死角(保洁本底外有相应责任主体的)、投诉等,扣环卫管理0.5分/处。 | 依照问题落实直接扣分,不进行加权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数字城管 | 3 | 数字城管普查各类问题。 | 不超过平均扣分的120%。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交通隔离栏 | 4.1 | 机非隔离栏(墩)、人行护栏有污渍、积尘<10米,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交通隔离栏 | 4.2 | 机非隔离栏(墩)、人行护栏有污渍、积尘≥10米,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交通信号灯 | 4.3 | 信号灯(杆类2.2米以下保洁,下同)、标志杆、路灯杆清洗质量未达标,有污渍、积尘,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非法涂写清理 | 5 | 未即时清除。晚上8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的非法涂写,上午8点前未清除。扣1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1 | 移交接收的各类公厕,未按要求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和保洁质量监督牌、路面公厕指示牌缺失,扣1.5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2 | 移交接收的各类公厕,制度牌或监督牌破损、字体不清晰、公示的信息缺项及不准确,扣1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3 | 未经审核同意,无故关闭已移交接收的各类整体公厕,扣3分/处。抄告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次。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4 | 无故关闭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间、无性别厕间、男女厕位,扣3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5 | 按保洁作业时间落实保洁,未落实专职保洁员,四星级以上公厕未实行男、女分设保洁管理;保洁员脱岗,扣2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6 | 未免费向公众提供洗手液、干手器(二星级以上)和手纸服务,扣2分/处。未设置洗手液、干手和手纸设备的,扣1分/处。手纸设备内手纸总容量少于三分之一的,扣0.5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7 | 公厕地面湿滑积水,公厕无水,扣2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房 | 6.8 | 室内未保持整洁、物品收纳零乱、私拉电线、乱接插头插座、裸露接线,在灯具上栓挂蚊帐、晾晒衣物,扣2分/处;电瓶车充电、直接使用220伏交流电且大于1200W的大功率电器(电热毯、电暖炉、热得快等)、使用蜡烛、煤油炉等明火设施扣1分/处、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发现饮酒、打牌等不文明行为的,扣2分/处。管理房摆放杂乱无序,不整洁,扣2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9 | 内外环境、厕位、墙面、地面、门窗、扶手和设施设备不洁,扣0.5分/处。按要求定时填写公厕精细化保洁表,上墙公示。未按要求填写的,扣0.5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0 | 未设置分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垃圾桶或纸篓满溢,扣0.5分/处。疫情期间按要求落实一客一清,及时清除纸篓内废弃物。未按要求落实一客一清,扣0.5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1 | 杂物、作业工具乱堆放、吊挂,乱晾晒衣物(衣物禁止晾晒在公厕室内公共区域,户外晾晒需要统一晾晒标准),扣0.5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2 | 有明显臭味,扣2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3 | 倒粪处以及大、小便器(槽)有水锈、尿垢、积粪,扣0.3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4 | 倒粪处以及大、小便器(槽)堵塞;沟眼、管道流水不畅通;给水、排污管道堵塞、破损,扣1分/处。粪便转运站(场、码头)设施完好、整洁,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且未上报备案的,扣1分/处;苍蝇超过3只/次、无蛆、感知有明显臭味,扣2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5 | 按时间要求落实公厕普扫频次、落实公厕消杀遍次,疫情期间,按要求落实各方位公厕消毒要求,未按要求落实公厕普扫的,扣2分/次,未按要求落实消杀的,扣1分/次。 | |
公厕管理 | 标识标牌 | 6.16 | 标识标牌缺失,扣0.6分/处。 | |
公厕管理 | 标识标牌 | 6.17 | 标识标牌不规范设置、破损、遮挡、残缺、歪斜,扣0.3分/处。 | |
公厕管理 | 设施设备 | 6.18 | 化粪池、贮粪池、粪池盖不密闭、缺失、破损、松动;化粪池井盖出气口堵塞;倒粪处设施破损、上锁,扣0.6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设施设备 | 6.19 | 未设置“五彩工具间”或配备“五彩工具车”,扣0.6分/处。保洁拖把、抹布等工具摆放无序、交叉使用,扣1分/次。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设施设备 | 6.20 | 墙面、地面渗漏、破损、不平整,扣0.6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设施设备 | 6.21 | 设施设备缺失、破损、生锈或不能正常使用,扣0.5分/处。已设置除臭、显示屏、感应等智能设施设备未开启,扣0.5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水电 | 6.22 | 洗手供水过小,造成无法正常洗手;昏暗、照明不亮、存在用电安全隐患,扣1分/处。提供热水洗手的公厕每年冬季春季(10-12月和次年1-3月)未正常开启、正常水温(250-350),扣0.5分/起。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水电 | 6.23 | 灯具、除臭设备、夜间灯光指示牌未按照规定启用,扣0.5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无障碍设施 | 6.24 | 无障碍通道不能正常使用,扣1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无障碍设施 | 6.25 | 扶手(含靠墙厕位扶手)缺失破损、松动不牢固;无障碍间卫生洁具及辅助设施缺失、破损,扣0.3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项目(内容) | 序号 | 评分标准 |
清扫作业规范 | 1 | 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每条),扣5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2 | 首次普扫未落实扫路车清扫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3 | 未按标准要求安排洒水、清洗作业的(高峰期、大雨期等),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4 | 洒水车未安装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或警示灯缺失、破损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5 | 在22:00-7:00期间洒水作业时仍播放提示音乐或未启用警示灯光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6 | 作业车辆超过规定车速的,扣3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7 | 洒水时未避让行人发生有责投诉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8 | 冬季2度及以下涉水作业使路面结冰发生有责投诉的,扣5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9 | 冬季2度及以下涉水作业,导致有责交通事故的,扣10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0 | 环卫作业车辆发生违规取水、取电现象,扣10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1 | 道路洒水、机扫、清洗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2 | 道路洒水、机扫空驶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3 | 驾驶环卫作业车辆时,向窗外扔杂物或吐痰,遇到人行横道线没有减速慢行礼让人(受检或被有责投诉核实的),扣5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4 | 环卫作业车辆未统一标识(每辆),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5 | 清扫保洁作业不规范导致路面扬尘,扣3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6 | 环卫工人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的,扣1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7 | 将作业工具堆在绿化带等露天场所,扣1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8 | 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衣冠不整(如钮扣不扣、工作帽歪戴、穿拖鞋上岗等)、服装不洁、未穿着统一的工作服,非工作原因穿着工人服,扣2分/件。疫情期间,未按要求落实防疫防护的,扣1分/人。 |
清扫作业规范 | 19 | 未佩戴工号牌、工号牌佩戴不规范,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20 | 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从事与保洁无关的杂活、睡觉、边作业边吸烟、吃东西,成群闲聊,聚众打牌等,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21 | 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骑自行车逆向行驶,扣5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22 | 乱穿、乱闯交通信号灯,攀爬隔离护栏的,驾驶环卫电动车辆时骑车带人或上机动车道行驶(临时借道除外),扣5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23 | 普扫时未围护的,环卫工人单人上快车道无维护,维护不到位的,扣5分/件。 |
配合检查 | 24 | 对利用各种交通工具或其他手段有意跟踪检查组,干扰正常检查秩序的(每发生1次),扣10分/次。 |
配合检查 | 25 | 阻挠、延误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每发生1次),扣10分/次。 |
配合检查 | 26 | 发生跟踪、突击保洁的企业每发现一次,并纳入招标资信库,扣10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27 | 公厕保洁作业时未设置警示牌,冲洗厕所地面和雨雪冰冻天气时未铺设防滑垫,扣3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28 | 保洁作业时未主动避让如厕人员,遇到有责投诉,扣2分/件。警示求救铃响起后,公厕保洁人员需第一时间进行询问救助,未及时到现场的,扣1分/次。 |
公厕管理规范 | 29 | 公厕内外乱接水管,扣1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0 | 公厕管理间居住、逗留与公厕保洁管理无关人员;管理间物品摆放杂乱、不洁,扣1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1 | 除统一设置的自动售卖机外,利用公厕从事销售商品、废品回收等经营性活动,扣5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2 | 公厕内饲养宠物,扣2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3 | 粪污水未按照规定达到规范化处置排放要求;清掏时未按安全规范作业;粪污水、粪便污染周边水体等环境,扣10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4 | 吸粪车外观不洁、滴漏粪污水;化粪池、贮粪池臭气外溢;化粪池满溢,发生满溢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处理,扣10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5 | 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地面有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扣2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6 | 无消防器材配备,保洁员不会使用消防器材,扣3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7 | 公厕管理间内违规用电用火,扣10分/件。 |
项目 | 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城管驿站 | 日常管理规范 | 1.未按规定时间开放的,扣1分/座;设施破损、未提供相应休憩、就餐、阅读等服务的每项扣0.5分/座。 | 综合检查 |
14号文件落实情况 | 1.着装配置和着装要求。环卫工作服一年更新一次,每人按春秋套装、冬装要求各配发两套,其他配置一套;2.落实杭政办〔2008〕14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障。无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 1.未按要求统一落实着装配置的,每缺一样扣5分;环卫工人未按要求着装的(包含穿环卫工作服兼职其他岗位影响环卫形象的情形),每人次扣1分。2.基本工资福利发放、五险一金交纳、意外伤害保险未落实的,应缴纳人员每低1%,每项扣当月度环卫管理0.1分。违反规定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环卫员工,每发生1人次扣当月度环卫管理0.05分;发生群体性有责事件,每发生一起,扣当月环卫管理0.2分。 | 综合检查 |
安全管理 | 不发生有责安全事故事件。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或公厕建设管理事故的应立即逐级上报,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严格做到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 发生有责死亡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以上的,每起扣当月环卫管理0.5分;有责伤人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以上的,每发生一次当月环卫管理扣0.3分;有责事故扣当月环卫管理0.1分。事故未上报的加扣当月环卫管理0.2分,未在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扣当月环卫管理0.1分。未按照规范作业,因作业不当产生的安全问题(含投诉问题、媒体曝光问题等),每起扣环卫管理0.2分。 | 综合检查 |
应急保障 | 重大节假日保障、重大活动保障、防汛抗台、防冻抗雪、应急响应期间环卫工人应及时转换作业。防汛期间,环卫工人在打开雨水井排水的同时,必须放置警示标志。 | 1.要有计划的安排环卫工人投入应急响应工作,未完成扣8分。2.应急工具要明确集中存放地点,确保第一时间能发到环卫工人手中,未完成扣3分。3.应急响应严格按照应急规范进行作业,未完成每人次扣1分。4.防汛期间,环卫工人打开雨水井排水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每发生1次,扣2分。 | 综合检查 |
属地管理 | 建立属地管理机制,健全属地管理队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属地内全覆盖落实监管,加大对辖区内环卫保洁行业、对外开放卫生间指导服务和督办工作;落实三位一体协同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台帐。积极推进行业重点工作任务。 | 1.建立属地管理机制,建立属地管理队伍,落实网格巡查制度及人员,制定属地考核办法,未完成的,扣环卫管理得分0.2分。2.落实属地自查机制,对属地道路、城市公厕落实月度全覆盖检查4次,并建立自查整改抄告机制,自查数量不足,每少1%扣2分;发现数据造假加扣5分。3.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做好属地行业管理评估分析,每季按要求上报区级行业监管分析评估报告,对属地自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重点区域、存在问题及下月工作重点进行部署。迟报扣3分,未按要求上报的扣5分。4.对属地环卫保洁道路、公厕以外区域落实全覆盖行业监管,落实协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抄告、协调、落实整改。未建立协同机制的,未实现协同管理的,每件扣1-2分。发生环境卫生脏乱差、严重异味,设施严重破损、无故关闭等问题,扣2分/座;被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发现批示有责的分别扣1、2、3分/处。抄告后,未落实整改的,扣5分/座。5、各作业单位按照每月全覆盖检查不少于4次的标准做好自查整改台账,于次月5日前报环卫保障科,各属地街道按照每月不少于自查整改5处卫生死角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台账,于次月5日前报环卫保障科,漏报、少报、迟报扣2分,数据造假扣5分。6、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扣当月环卫管理0.5分/处,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扣年度环卫管理0.1-0.5分/处。 | 综合检查 |
招投标管理 | 严格按照行业采购管理办法落实道路、街巷、公厕市场化招投标管理规范。必须将使用新能源环卫车纳入道路保洁招标要求中。新能源环卫车使用比例不低于车辆总数的30%。 | 1.未及时向市城管局送审备案道路、街巷、公厕招标文件自行发布的,每件扣2分。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新能源(含国六天然气清洁能源)环卫车占车辆机具总数30%要求的,每件扣2分。 3.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区城管局备案,未备案的或超期备案每件扣2分。 4.街镇自筹资金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需要到城管局进行备案,未备案的每件扣2分;未落实14号文件等相关政策的,每项扣1分。 | 台帐检查 |
宣传培训 | 1、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1名以上信息员。要求信息员加入并及时关注“上城区环卫宣传群”微信群。2、展示环卫和生活固废行业的宣传亮点,打造清洁杭城,如环境卫生保洁、生活固废处理、城管驿站活动及环卫行业、群体的典型事迹。3、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成果展示,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新经验。4、讲述工作中发生的有趣、暖心、正能量的故事。5、其他能展现环卫工作特点的亮点内容。6、定期对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 1、完成每月有效稿件投稿数量视为完成当月宣传任务,微博未完成数1篇,计扣除当月清洁度考核分0.1分;微信未完成数1篇,计扣除当月考核分0.3分;抖音未完成数1篇,计扣除当月考核分0.3分;点赞、转发等任务工作未完成扣除0.2分/次。按照相关任务要求,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应对不利的,扣除0-1分/次;有责负面舆情或重大曝光的,扣除1-2分/次。每月对宣传工作考核有扣分的单位进行相应的扣款,连续不达标单位,第二个月不达标系数加大为2进行扣款,第三个月不达标做警告处理。2、上报信息被“杭州城管”微博、“上城发布”微博、“上城城管”微博录用,每篇加0.1分;被“杭州发布”微信、“杭州城管”微信、“上城发布”微信、“上城城管”微信录用,每篇加0.3分;被“杭州城管”抖音、“上城发布”抖音,“学习强国”融媒体或主流媒体录用,每篇加0.3分。3、提质增效项目。每月根据实际,在信息群内进行微博、微信、抖音认领发动(录用单位优先认领),完成达标要求的,认领单位每篇加0.1-0.3分。 | 详见《上城区城管局环卫宣传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
重点工作 |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 按领导要求及时完成相关临时交办任务,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良,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当月环卫管理0.1-1分,积极协助创新创优、各类文明评选、重大保障等相关重点工作的,视情况给予月度环卫管理得分0.1-0.5的加分。年度创新项目获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可、领导批示表扬的,给予年度环卫管理得分0.1-0.5的加分。 | 综合检查 |
公厕服务大提升管理 | 1.完成公厕服务大提升目标任务数,日常进度按计划落实。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立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规范管理。按要求加强拆复建公厕、配套公厕选址、设计、施工、移交接收,确保三同时落实到位。3.加强社会产权单位公厕、建设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 1.公厕服务大提升新改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引导开放、服务提升计划项目进度滞后的,扣1分/座。2.公厕提升改造项目立项、设计及批复、招标、施工、验收不规范的,扣1分/座,抄告后未按要求整改的,扣2分/座。未经批准的新(改)建公厕项目,扣5分/座。拆复建公厕、配套公厕建设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座,抄告后未按要求整改的,扣5分/座。发生环境卫生脏乱差、严重异味,设施严重破损、无故关闭等问题,扣2分/座;被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批示有责的分别扣1、2、3分/处。抄告后,未落实整改的,扣5分/座。 | 综合检查 |
类型 | 保洁时间 | 洒水(次/日) | 机扫(次/日) | 清洗频次 | 普扫时间 | |||
类型 | 保洁时间 | 日常 | 夏季 | 日常 | 夏季 | 清洗频次 | 5-10月 | 11-4月 |
一类道路 | 24小时 | 5 | 6 | 3 | 4 | 每周2次 | 04:30-06:30 12:00-14:0019:00-21:00 | 05:00-07:0012:00-14:0019:00-21:00 |
一类道路 | 18小时 | 5 | 6 | 3 | 4 | 每周2次 | 04:30-06:30 12:00-14:0019:00-21:00 | 05:00-07:0012:00-14:0019:00-21:00 |
一类道路 | 4:30-22:30 | 5 | 6 | 3 | 4 | 每周2次 | 04:30-06:30 12:00-14:0019:00-21:00 | 05:00-07:0012:00-14:0019:00-21:00 |
二类道路 | 16小时 | 4 | 6 | 3 | 4 | 每周1次 | 04:30-06:30 12:00-14:0019:00-20:30 | 05:00-07:0012:00-14:0019:00-20:30 |
二类道路 | 4:30-20:30 | 4 | 6 | 3 | 4 | 每周1次 | 04:30-06:30 12:00-14:0019:00-20:30 | 05:00-07:0012:00-14:0019:00-20:30 |
三类道路 | 14小时 | 4 | 6 | 3 | 4 | 每周1次 | 04:30-06:30 15:00-17:00 | 05:00-07:0015:00-17:00 |
三类道路 | 4:30-18:30 | 4 | 6 | 3 | 4 | 每周1次 | 04:30-06:30 15:00-17:00 | 05:00-07:0015:00-17:00 |
项目(内容) | 序号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道路(街巷) | 杂物 | 1.1 | 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高出道板缝隙的杂草(景观道路单列),扣0.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2 | 路面垃圾(杂物)≤3个,扣0.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3 | 路面垃圾(杂物)<5个,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4 | 路面垃圾(杂物)≥5个,扣1.5/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5 | 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6 | 树圈有垃圾(杂物),烟蒂≧3个,扣0.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7 | 道路路面烟蒂≧4个/200米,街巷路面烟蒂≧6个/200米。超过1个,扣0.1分/处;超过100%,扣0.5分/处;超过200%,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8 |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3个(隔离栏内1米),扣0.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9 |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个(隔离栏内1米),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10 |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个(隔离栏内1米),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11 | 道路(人行道)绿地内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隔离栏内1米),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 | 有色垃圾) | 1.12 | 人行道板间、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垃圾(杂物),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 | 应急 | 1.13 | 清雪作业时向路面洒雪,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 | 污水污渍 | 1.14 |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1㎡,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污水污渍 | 1.15 |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油污、污渍≥1㎡,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 | 污水污渍 | 1.16 | 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污水污渍 | 1.17 | 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 | 普扫 | 1.18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每条),扣5分/处。 | |
道路(街巷) | 普扫 | 1.19 | 未全路段普扫(每条),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0 | 机扫路面应干净,清扫后垃圾未吸净而有成条或小堆,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1 | 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漏扫,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2 | 垃圾归拢、归堆未清除,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3 | 清扫保洁时将垃圾扫入窨井、雨水井、河道、绿地、沟渠,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4 | 环卫工人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5 | 将作业工具堆在绿化带等露天场所现象,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6 | 垃圾未倾倒在规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扣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普扫 | 1.27 | 落叶旺季(落叶景观道路除外)未及时清扫、转运、处理树叶,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28 | 路面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未日产日清,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29 | 垃圾超出果壳箱、垃圾桶投放口平面,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30 | 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31 | 周边地面有垃圾污水,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32 | 垃圾清运小车将垃圾直接接触路面(或地面)进行转运,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垃圾清运 | 1.33 | 垃圾接驳时混装混运,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建筑垃圾 | 1.34 | 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³,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建筑垃圾 | 1.35 | 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散落未袋装≥1m³,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水 | 1.36 | 道路晴天积水<3㎡,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水 | 1.37 | 道路晴天积水≥3㎡,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水 | 1.38 | 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水 | 1.39 | 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导致有责交通事故,扣7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0 | 雨水井沟眼积泥(嵌石),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1 | 道路路面积尘≧8克/平方米,街巷路面积尘≧10克/平方米。超10%,扣1分/处;超过50%,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2 |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5米,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3 |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10,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4 |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米,扣2.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5 | 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米,扣4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6 | 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2cm,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7 | 0.5cm≥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2cm,扣3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8 | 道路侧石积尘、积泥≥0.5cm,扣4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积尘积泥 | 1.49 | 路面清洗质量不到位未见本色,扣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0 | 果壳箱破损、垃圾桶破损,扣1.5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1 | 果壳箱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歪斜,扣1.5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2 | 桶盖未盖好、圾房门敞开未关闭,扣1.5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3 | 垃圾房破损、锈蚀、外墙面和地面有积存污垢,周围地面有积存污水,扣2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4 | 垃圾桶乱堆放,扣2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5 | 垃圾桶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扣1.5分/处。 | 破损及时上报,维修更换在1个工作日内,免去扣分。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6 | 果壳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有污垢,扣2分/处。疫情期间按要求落实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消杀工作,频次不到位的,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7 | 环卫作业车辆外观不洁、积尘、破损、车身油漆剥落(剥落面积大于15cm×15cm),扣2.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环卫设施 | 1.58 | 发生垃圾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车厢外有吊挂垃圾、扫把外露,作业时车辆压盲道等问题(每发生1次),扣2.5分/处。环卫作业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过夜,停放阻碍人行通过,每发生一次,扣2.5分。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路面涂写 | 1.59 | 道路两侧、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石有乱涂写招贴,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属地管理 | 2 | 属地卫生死角(保洁本底外有相应责任主体的)、投诉等,扣环卫管理0.5分/处。 | 依照问题落实直接扣分,不进行加权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数字城管 | 3 | 数字城管普查各类问题。 | 不超过平均扣分的120%。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交通隔离栏 | 4.1 | 机非隔离栏(墩)、人行护栏有污渍、积尘<10米,扣1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交通隔离栏 | 4.2 | 机非隔离栏(墩)、人行护栏有污渍、积尘≥10米,扣2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交通信号灯 | 4.3 | 信号灯(杆类2.2米以下保洁,下同)、标志杆、路灯杆清洗质量未达标,有污渍、积尘,扣1.5分/处。 | |
道路(街巷)道路(街巷) | 非法涂写清理 | 5 | 未即时清除。晚上8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的非法涂写,上午8点前未清除。扣1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1 | 移交接收的各类公厕,未按要求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和保洁质量监督牌、路面公厕指示牌缺失,扣1.5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2 | 移交接收的各类公厕,制度牌或监督牌破损、字体不清晰、公示的信息缺项及不准确,扣1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3 | 未经审核同意,无故关闭已移交接收的各类整体公厕,扣3分/处。抄告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次。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4 | 无故关闭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间、无性别厕间、男女厕位,扣3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5 | 按保洁作业时间落实保洁,未落实专职保洁员,四星级以上公厕未实行男、女分设保洁管理;保洁员脱岗,扣2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6 | 未免费向公众提供洗手液、干手器(二星级以上)和手纸服务,扣2分/处。未设置洗手液、干手和手纸设备的,扣1分/处。手纸设备内手纸总容量少于三分之一的,扣0.5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制度 | 6.7 | 公厕地面湿滑积水,公厕无水,扣2分/处。 | |
公厕管理 | 管理房 | 6.8 | 室内未保持整洁、物品收纳零乱、私拉电线、乱接插头插座、裸露接线,在灯具上栓挂蚊帐、晾晒衣物,扣2分/处;电瓶车充电、直接使用220伏交流电且大于1200W的大功率电器(电热毯、电暖炉、热得快等)、使用蜡烛、煤油炉等明火设施扣1分/处、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发现饮酒、打牌等不文明行为的,扣2分/处。管理房摆放杂乱无序,不整洁,扣2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9 | 内外环境、厕位、墙面、地面、门窗、扶手和设施设备不洁,扣0.5分/处。按要求定时填写公厕精细化保洁表,上墙公示。未按要求填写的,扣0.5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0 | 未设置分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垃圾桶或纸篓满溢,扣0.5分/处。疫情期间按要求落实一客一清,及时清除纸篓内废弃物。未按要求落实一客一清,扣0.5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1 | 杂物、作业工具乱堆放、吊挂,乱晾晒衣物(衣物禁止晾晒在公厕室内公共区域,户外晾晒需要统一晾晒标准),扣0.5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2 | 有明显臭味,扣2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3 | 倒粪处以及大、小便器(槽)有水锈、尿垢、积粪,扣0.3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4 | 倒粪处以及大、小便器(槽)堵塞;沟眼、管道流水不畅通;给水、排污管道堵塞、破损,扣1分/处。粪便转运站(场、码头)设施完好、整洁,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且未上报备案的,扣1分/处;苍蝇超过3只/次、无蛆、感知有明显臭味,扣2分/处。 | |
公厕管理 | 保洁管理 | 6.15 | 按时间要求落实公厕普扫频次、落实公厕消杀遍次,疫情期间,按要求落实各方位公厕消毒要求,未按要求落实公厕普扫的,扣2分/次,未按要求落实消杀的,扣1分/次。 | |
公厕管理 | 标识标牌 | 6.16 | 标识标牌缺失,扣0.6分/处。 | |
公厕管理 | 标识标牌 | 6.17 | 标识标牌不规范设置、破损、遮挡、残缺、歪斜,扣0.3分/处。 | |
公厕管理 | 设施设备 | 6.18 | 化粪池、贮粪池、粪池盖不密闭、缺失、破损、松动;化粪池井盖出气口堵塞;倒粪处设施破损、上锁,扣0.6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设施设备 | 6.19 | 未设置“五彩工具间”或配备“五彩工具车”,扣0.6分/处。保洁拖把、抹布等工具摆放无序、交叉使用,扣1分/次。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设施设备 | 6.20 | 墙面、地面渗漏、破损、不平整,扣0.6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设施设备 | 6.21 | 设施设备缺失、破损、生锈或不能正常使用,扣0.5分/处。已设置除臭、显示屏、感应等智能设施设备未开启,扣0.5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水电 | 6.22 | 洗手供水过小,造成无法正常洗手;昏暗、照明不亮、存在用电安全隐患,扣1分/处。提供热水洗手的公厕每年冬季春季(10-12月和次年1-3月)未正常开启、正常水温(250-350),扣0.5分/起。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水电 | 6.23 | 灯具、除臭设备、夜间灯光指示牌未按照规定启用,扣0.5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无障碍设施 | 6.24 | 无障碍通道不能正常使用,扣1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公厕管理 | 无障碍设施 | 6.25 | 扶手(含靠墙厕位扶手)缺失破损、松动不牢固;无障碍间卫生洁具及辅助设施缺失、破损,扣0.3分/处。 | 设施设备破损需维修的,第一时间落实报备,做好公示,1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到位,免于扣分。 |
项目(内容) | 序号 | 评分标准 |
清扫作业规范 | 1 | 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每条),扣5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2 | 首次普扫未落实扫路车清扫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3 | 未按标准要求安排洒水、清洗作业的(高峰期、大雨期等),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4 | 洒水车未安装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或警示灯缺失、破损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5 | 在22:00-7:00期间洒水作业时仍播放提示音乐或未启用警示灯光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6 | 作业车辆超过规定车速的,扣3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7 | 洒水时未避让行人发生有责投诉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8 | 冬季2度及以下涉水作业使路面结冰发生有责投诉的,扣5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9 | 冬季2度及以下涉水作业,导致有责交通事故的,扣10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0 | 环卫作业车辆发生违规取水、取电现象,扣10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1 | 道路洒水、机扫、清洗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2 | 道路洒水、机扫空驶的,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3 | 驾驶环卫作业车辆时,向窗外扔杂物或吐痰,遇到人行横道线没有减速慢行礼让人(受检或被有责投诉核实的),扣5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4 | 环卫作业车辆未统一标识(每辆),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5 | 清扫保洁作业不规范导致路面扬尘,扣3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6 | 环卫工人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的,扣1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7 | 将作业工具堆在绿化带等露天场所,扣1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18 | 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衣冠不整(如钮扣不扣、工作帽歪戴、穿拖鞋上岗等)、服装不洁、未穿着统一的工作服,非工作原因穿着工人服,扣2分/件。疫情期间,未按要求落实防疫防护的,扣1分/人。 |
清扫作业规范 | 19 | 未佩戴工号牌、工号牌佩戴不规范,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20 | 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从事与保洁无关的杂活、睡觉、边作业边吸烟、吃东西,成群闲聊,聚众打牌等,扣2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21 | 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骑自行车逆向行驶,扣5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22 | 乱穿、乱闯交通信号灯,攀爬隔离护栏的,驾驶环卫电动车辆时骑车带人或上机动车道行驶(临时借道除外),扣5分/件。 |
清扫作业规范 | 23 | 普扫时未围护的,环卫工人单人上快车道无维护,维护不到位的,扣5分/件。 |
配合检查 | 24 | 对利用各种交通工具或其他手段有意跟踪检查组,干扰正常检查秩序的(每发生1次),扣10分/次。 |
配合检查 | 25 | 阻挠、延误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每发生1次),扣10分/次。 |
配合检查 | 26 | 发生跟踪、突击保洁的企业每发现一次,并纳入招标资信库,扣10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27 | 公厕保洁作业时未设置警示牌,冲洗厕所地面和雨雪冰冻天气时未铺设防滑垫,扣3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28 | 保洁作业时未主动避让如厕人员,遇到有责投诉,扣2分/件。警示求救铃响起后,公厕保洁人员需第一时间进行询问救助,未及时到现场的,扣1分/次。 |
公厕管理规范 | 29 | 公厕内外乱接水管,扣1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0 | 公厕管理间居住、逗留与公厕保洁管理无关人员;管理间物品摆放杂乱、不洁,扣1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1 | 除统一设置的自动售卖机外,利用公厕从事销售商品、废品回收等经营性活动,扣5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2 | 公厕内饲养宠物,扣2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3 | 粪污水未按照规定达到规范化处置排放要求;清掏时未按安全规范作业;粪污水、粪便污染周边水体等环境,扣10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4 | 吸粪车外观不洁、滴漏粪污水;化粪池、贮粪池臭气外溢;化粪池满溢,发生满溢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处理,扣10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5 | 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地面有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扣2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6 | 无消防器材配备,保洁员不会使用消防器材,扣3分/件。 |
公厕管理规范 | 37 | 公厕管理间内违规用电用火,扣10分/件。 |
项目 | 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城管驿站 | 日常管理规范 | 1.未按规定时间开放的,扣1分/座;设施破损、未提供相应休憩、就餐、阅读等服务的每项扣0.5分/座。 | 综合检查 |
14号文件落实情况 | 1.着装配置和着装要求。环卫工作服一年更新一次,每人按春秋套装、冬装要求各配发两套,其他配置一套;2.落实杭政办〔2008〕14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障。无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 1.未按要求统一落实着装配置的,每缺一样扣5分;环卫工人未按要求着装的(包含穿环卫工作服兼职其他岗位影响环卫形象的情形),每人次扣1分。2.基本工资福利发放、五险一金交纳、意外伤害保险未落实的,应缴纳人员每低1%,每项扣当月度环卫管理0.1分。违反规定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环卫员工,每发生1人次扣当月度环卫管理0.05分;发生群体性有责事件,每发生一起,扣当月环卫管理0.2分。 | 综合检查 |
安全管理 | 不发生有责安全事故事件。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或公厕建设管理事故的应立即逐级上报,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的,严格做到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 发生有责死亡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以上的,每起扣当月环卫管理0.5分;有责伤人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以上的,每发生一次当月环卫管理扣0.3分;有责事故扣当月环卫管理0.1分。事故未上报的加扣当月环卫管理0.2分,未在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扣当月环卫管理0.1分。未按照规范作业,因作业不当产生的安全问题(含投诉问题、媒体曝光问题等),每起扣环卫管理0.2分。 | 综合检查 |
应急保障 | 重大节假日保障、重大活动保障、防汛抗台、防冻抗雪、应急响应期间环卫工人应及时转换作业。防汛期间,环卫工人在打开雨水井排水的同时,必须放置警示标志。 | 1.要有计划的安排环卫工人投入应急响应工作,未完成扣8分。2.应急工具要明确集中存放地点,确保第一时间能发到环卫工人手中,未完成扣3分。3.应急响应严格按照应急规范进行作业,未完成每人次扣1分。4.防汛期间,环卫工人打开雨水井排水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每发生1次,扣2分。 | 综合检查 |
属地管理 | 建立属地管理机制,健全属地管理队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属地内全覆盖落实监管,加大对辖区内环卫保洁行业、对外开放卫生间指导服务和督办工作;落实三位一体协同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台帐。积极推进行业重点工作任务。 | 1.建立属地管理机制,建立属地管理队伍,落实网格巡查制度及人员,制定属地考核办法,未完成的,扣环卫管理得分0.2分。2.落实属地自查机制,对属地道路、城市公厕落实月度全覆盖检查4次,并建立自查整改抄告机制,自查数量不足,每少1%扣2分;发现数据造假加扣5分。3.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做好属地行业管理评估分析,每季按要求上报区级行业监管分析评估报告,对属地自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重点区域、存在问题及下月工作重点进行部署。迟报扣3分,未按要求上报的扣5分。4.对属地环卫保洁道路、公厕以外区域落实全覆盖行业监管,落实协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抄告、协调、落实整改。未建立协同机制的,未实现协同管理的,每件扣1-2分。发生环境卫生脏乱差、严重异味,设施严重破损、无故关闭等问题,扣2分/座;被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发现批示有责的分别扣1、2、3分/处。抄告后,未落实整改的,扣5分/座。5、各作业单位按照每月全覆盖检查不少于4次的标准做好自查整改台账,于次月5日前报环卫保障科,各属地街道按照每月不少于自查整改5处卫生死角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台账,于次月5日前报环卫保障科,漏报、少报、迟报扣2分,数据造假扣5分。6、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扣当月环卫管理0.5分/处,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扣年度环卫管理0.1-0.5分/处。 | 综合检查 |
招投标管理 | 严格按照行业采购管理办法落实道路、街巷、公厕市场化招投标管理规范。必须将使用新能源环卫车纳入道路保洁招标要求中。新能源环卫车使用比例不低于车辆总数的30%。 | 1.未及时向市城管局送审备案道路、街巷、公厕招标文件自行发布的,每件扣2分。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新能源(含国六天然气清洁能源)环卫车占车辆机具总数30%要求的,每件扣2分。 3.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区城管局备案,未备案的或超期备案每件扣2分。 4.街镇自筹资金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需要到城管局进行备案,未备案的每件扣2分;未落实14号文件等相关政策的,每项扣1分。 | 台帐检查 |
宣传培训 | 1、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1名以上信息员。要求信息员加入并及时关注“上城区环卫宣传群”微信群。2、展示环卫和生活固废行业的宣传亮点,打造清洁杭城,如环境卫生保洁、生活固废处理、城管驿站活动及环卫行业、群体的典型事迹。3、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成果展示,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新经验。4、讲述工作中发生的有趣、暖心、正能量的故事。5、其他能展现环卫工作特点的亮点内容。6、定期对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 1、完成每月有效稿件投稿数量视为完成当月宣传任务,微博未完成数1篇,计扣除当月清洁度考核分0.1分;微信未完成数1篇,计扣除当月考核分0.3分;抖音未完成数1篇,计扣除当月考核分0.3分;点赞、转发等任务工作未完成扣除0.2分/次。按照相关任务要求,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应对不利的,扣除0-1分/次;有责负面舆情或重大曝光的,扣除1-2分/次。每月对宣传工作考核有扣分的单位进行相应的扣款,连续不达标单位,第二个月不达标系数加大为2进行扣款,第三个月不达标做警告处理。2、上报信息被“杭州城管”微博、“上城发布”微博、“上城城管”微博录用,每篇加0.1分;被“杭州发布”微信、“杭州城管”微信、“上城发布”微信、“上城城管”微信录用,每篇加0.3分;被“杭州城管”抖音、“上城发布”抖音,“学习强国”融媒体或主流媒体录用,每篇加0.3分。3、提质增效项目。每月根据实际,在信息群内进行微博、微信、抖音认领发动(录用单位优先认领),完成达标要求的,认领单位每篇加0.1-0.3分。 | 详见《上城区城管局环卫宣传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
重点工作 |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 按领导要求及时完成相关临时交办任务,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良,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当月环卫管理0.1-1分,积极协助创新创优、各类文明评选、重大保障等相关重点工作的,视情况给予月度环卫管理得分0.1-0.5的加分。年度创新项目获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可、领导批示表扬的,给予年度环卫管理得分0.1-0.5的加分。 | 综合检查 |
公厕服务大提升管理 | 1.完成公厕服务大提升目标任务数,日常进度按计划落实。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立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规范管理。按要求加强拆复建公厕、配套公厕选址、设计、施工、移交接收,确保三同时落实到位。3.加强社会产权单位公厕、建设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 1.公厕服务大提升新改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引导开放、服务提升计划项目进度滞后的,扣1分/座。2.公厕提升改造项目立项、设计及批复、招标、施工、验收不规范的,扣1分/座,抄告后未按要求整改的,扣2分/座。未经批准的新(改)建公厕项目,扣5分/座。拆复建公厕、配套公厕建设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座,抄告后未按要求整改的,扣5分/座。发生环境卫生脏乱差、严重异味,设施严重破损、无故关闭等问题,扣2分/座;被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批示有责的分别扣1、2、3分/处。抄告后,未落实整改的,扣5分/座。 | 综合检查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投标报价 |
钱江三苑小区街巷保洁服务项目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小写) |
总价 | (大写)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页码 |
一 | 技术分 | ||
1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2 | …… | ||
…… | |||
二 | 商务分 | ||
详见商务文件第几页 | |||
…… | |||
序号 | 实质性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承诺或说明 | 满足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简要描述 | 合同金额(元) | 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所在页码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技术商务资信得分 | 报价分 | 总得分 | 排名 | 是否推荐成交 |
1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30000元 | 72.6 | 7.36 | 79.96 | 1 | √ |
2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16960元 | 67.8 | 7.54 | 75.34 | 2 | |
3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90009.45元 | 64.8 | 10.0 | 74.8 | 3 | |
4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04725元 | 62.2 | 7.73 | 69.93 | 4 | |
5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30000元 | 15.0 | 7.36 | 22.36 | 5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得1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0-1 | 1 | 1 | 1 | 1 | 0 |
2 | 商务资信 |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认证文件得1分(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分) | 0-3 | 3 | 3 | 3 | 3 | 0 |
3 | 技术 | 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分析针对性强、深入全面、准确到位、完整、可行、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最高12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0-12 | 10 | 8 | 10 | 8 | 4 |
4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争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方案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项目特点、难点解决措施的得2分;提供的特点、难点解决措施合理、完整、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本项共6分。 | 0-6 | 5 | 5 | 5 | 5 | 4 |
5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安全文明实施方案的加1分;安全文明服务内容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及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共8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5 | 7 | 5 | 3 |
6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方案的得1分;为保证进度计划实施提供进度实施措施的得2分;进度计划及实施措施方案全面、合理、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0-6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5 | 7 | 5 | 4 |
7 | 技术 | 投标人承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杭政办〔2008〕14号和浙政办发〔2009〕190号文件规定的其它经费,“五险一金”等须在杭州本地缴纳,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须足额支付加班费,环卫职工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须确保按月发放。投标人提供承诺的得1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0-1 | 1 | 1 | 1 | 1 | 0 |
8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提供的承诺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0-4分)。 | 0-4 | 3 | 3 | 3 | 2 | 0 |
9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安排方案人员数量合理、人员分工明确合理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4分。 | 0-4 | 2 | 4 | 2 | 3 | 2 |
10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机械清扫车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机械设备配备齐全、承诺道路保洁机械化率达100%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0-3 | 3 | 3 | 1 | 2 | 0 |
11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包括安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方法、计划、授课师资情况进行评审:培训方案完整、可行、具有完整的授课计划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0-3 | 2 | 3 | 2 | 2 | 1 |
12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质量保障的得1分,质量保障措施合理、科学、完整、可行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0-8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7 | 7 | 7 | 0 |
13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得1分;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要求严格、管理制度全面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4分。本项最高5分。 | 0-5 | 3 | 4 | 5 | 4 | 0 |
14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激励与监督机制的得1分;激励与监督机制激励理念先进、方法多样、机制合理每符合一项加1分,共3分。本项共4分。 | 0-4 | 3 | 2 | 4 | 3 | 0 |
15 | 技术 | 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投诉需及时处理,投标人处理投诉的方案合理、完整、有完整的责任机制和分工的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3分。 | 0-3 | 2 | 2 | 2 | 2 | 0 |
16 | 技术 | 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措施及建议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科学、能充分有效的提升项目成果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4分。 | 0-4 | 3 | 3 | 3 | 3 | 0 |
17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员工自查、主管巡查、经理抽查三查制度落实保障措施进行评审:保障措施合理、科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6分。 | 0-6 | 4 | 6 | 5 | 4 | 0 |
18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情况,横向比较,综合考虑,得0-4分。 | 0-4 | 2 | 2 | 4 | 3 | 0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90 | 68 | 67 | 72 | 63 | 18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得1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0-1 | 1 | 1 | 1 | 1 | 0 |
2 | 商务资信 |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认证文件得1分(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分) | 0-3 | 3 | 3 | 3 | 3 | 0 |
3 | 技术 | 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分析针对性强、深入全面、准确到位、完整、可行、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最高12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0-12 | 8 | 10 | 10 | 8 | 4 |
4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争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方案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项目特点、难点解决措施的得2分;提供的特点、难点解决措施合理、完整、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本项共6分。 | 0-6 | 4 | 5 | 5 | 4 | 3 |
5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安全文明实施方案的加1分;安全文明服务内容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及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共8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5 | 7 | 7 | 1 |
6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方案的得1分;为保证进度计划实施提供进度实施措施的得2分;进度计划及实施措施方案全面、合理、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0-6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7 | 7 | 7 | 3 |
7 | 技术 | 投标人承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杭政办〔2008〕14号和浙政办发〔2009〕190号文件规定的其它经费,“五险一金”等须在杭州本地缴纳,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须足额支付加班费,环卫职工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须确保按月发放。投标人提供承诺的得1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0-1 | 1 | 1 | 1 | 1 | 0 |
8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提供的承诺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0-4分)。 | 0-4 | 3 | 3 | 4 | 3 | 0 |
9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安排方案人员数量合理、人员分工明确合理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4分。 | 0-4 | 2 | 4 | 4 | 2 | 2 |
10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机械清扫车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机械设备配备齐全、承诺道路保洁机械化率达100%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0-3 | 3 | 3 | 2 | 3 | 0 |
11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包括安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方法、计划、授课师资情况进行评审:培训方案完整、可行、具有完整的授课计划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0-3 | 2 | 2 | 3 | 2 | 0 |
12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质量保障的得1分,质量保障措施合理、科学、完整、可行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0-8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7 | 7 | 7 | 0 |
13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得1分;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要求严格、管理制度全面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4分。本项最高5分。 | 0-5 | 3 | 4 | 5 | 4 | 1 |
14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激励与监督机制的得1分;激励与监督机制激励理念先进、方法多样、机制合理每符合一项加1分,共3分。本项共4分。 | 0-4 | 3 | 3 | 3 | 3 | 1 |
15 | 技术 | 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投诉需及时处理,投标人处理投诉的方案合理、完整、有完整的责任机制和分工的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3分。 | 0-3 | 3 | 3 | 3 | 3 | 1 |
16 | 技术 | 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措施及建议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科学、能充分有效的提升项目成果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4分。 | 0-4 | 3 | 3 | 3 | 3 | 1 |
17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员工自查、主管巡查、经理抽查三查制度落实保障措施进行评审:保障措施合理、科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6分。 | 0-6 | 6 | 6 | 6 | 6 | 0 |
18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情况,横向比较,综合考虑,得0-4分。 | 0-4 | 4 | 4 | 3 | 4 | 1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90 | 70 | 74 | 77 | 71 | 18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得1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0-1 | 1 | 1 | 1 | 1 | 0 |
2 | 商务资信 |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认证文件得1分(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分) | 0-3 | 3 | 3 | 3 | 3 | 0 |
3 | 技术 | 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分析针对性强、深入全面、准确到位、完整、可行、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最高12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0-12 | 8 | 8 | 8 | 6 | 0 |
4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争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方案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项目特点、难点解决措施的得2分;提供的特点、难点解决措施合理、完整、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本项共6分。 | 0-6 | 4 | 4 | 5 | 4 | 2 |
5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安全文明实施方案的加1分;安全文明服务内容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及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共8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5 | 7 | 5 | 3 |
6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方案的得1分;为保证进度计划实施提供进度实施措施的得2分;进度计划及实施措施方案全面、合理、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0-6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7 | 7 | 7 | 3 |
7 | 技术 | 投标人承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杭政办〔2008〕14号和浙政办发〔2009〕190号文件规定的其它经费,“五险一金”等须在杭州本地缴纳,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须足额支付加班费,环卫职工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须确保按月发放。投标人提供承诺的得1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0-1 | 1 | 1 | 1 | 1 | 0 |
8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提供的承诺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0-4分)。 | 0-4 | 3 | 3 | 3 | 3 | 0 |
9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安排方案人员数量合理、人员分工明确合理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4分。 | 0-4 | 2 | 4 | 4 | 4 | 2 |
10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机械清扫车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机械设备配备齐全、承诺道路保洁机械化率达100%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0-3 | 3 | 3 | 2 | 3 | 1 |
11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包括安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方法、计划、授课师资情况进行评审:培训方案完整、可行、具有完整的授课计划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0-3 | 2 | 2 | 2 | 2 | 0 |
12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质量保障的得1分,质量保障措施合理、科学、完整、可行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0-8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7 | 7 | 7 | 0 |
13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得1分;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要求严格、管理制度全面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4分。本项最高5分。 | 0-5 | 3 | 5 | 5 | 3 | 2 |
14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激励与监督机制的得1分;激励与监督机制激励理念先进、方法多样、机制合理每符合一项加1分,共3分。本项共4分。 | 0-4 | 3 | 3 | 3 | 2 | 0 |
15 | 技术 | 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投诉需及时处理,投标人处理投诉的方案合理、完整、有完整的责任机制和分工的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3分。 | 0-3 | 2 | 2 | 2 | 2 | 0 |
16 | 技术 | 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措施及建议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科学、能充分有效的提升项目成果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4分。 | 0-4 | 3 | 3 | 3 | 2 | 0 |
17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员工自查、主管巡查、经理抽查三查制度落实保障措施进行评审:保障措施合理、科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6分。 | 0-6 | 6 | 6 | 6 | 6 | 0 |
18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情况,横向比较,综合考虑,得0-4分。 | 0-4 | 3 | 3 | 3 | 3 | 0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90 | 68 | 70 | 72 | 64 | 13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得1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0-1 | 1 | 1 | 1 | 1 | 0 |
2 | 商务资信 |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认证文件得1分(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分) | 0-3 | 3 | 3 | 3 | 3 | 0 |
3 | 技术 | 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分析针对性强、深入全面、准确到位、完整、可行、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最高12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0-12 | 6 | 6 | 8 | 6 | 2 |
4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争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方案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项目特点、难点解决措施的得2分;提供的特点、难点解决措施合理、完整、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本项共6分。 | 0-6 | 2 | 2 | 6 | 4 | 1 |
5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安全文明实施方案的加1分;安全文明服务内容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及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共8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7 | 7 | 5 | 3 |
6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方案的得1分;为保证进度计划实施提供进度实施措施的得2分;进度计划及实施措施方案全面、合理、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0-6分)。本项共9分 | 0-9 | 5 | 5 | 7 | 7 | 3 |
7 | 技术 | 投标人承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杭政办〔2008〕14号和浙政办发〔2009〕190号文件规定的其它经费,“五险一金”等须在杭州本地缴纳,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须足额支付加班费,环卫职工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须确保按月发放。投标人提供承诺的得1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0-1 | 1 | 1 | 1 | 1 | 0 |
8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提供的承诺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0-4分)。 | 0-4 | 2 | 2 | 3 | 2 | 0 |
9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安排方案人员数量合理、人员分工明确合理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4分。 | 0-4 | 2 | 4 | 4 | 0 | 0 |
10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机械清扫车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机械设备配备齐全、承诺道路保洁机械化率达100%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0-3 | 2 | 2 | 2 | 2 | 0 |
11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包括安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方法、计划、授课师资情况进行评审:培训方案完整、可行、具有完整的授课计划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0-3 | 2 | 2 | 3 | 1 | 0 |
12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质量保障的得1分,质量保障措施合理、科学、完整、可行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0-8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7 | 7 | 5 | 3 |
13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得1分;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要求严格、管理制度全面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4分。本项最高5分。 | 0-5 | 4 | 5 | 5 | 2 | 1 |
14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激励与监督机制的得1分;激励与监督机制激励理念先进、方法多样、机制合理每符合一项加1分,共3分。本项共4分。 | 0-4 | 2 | 2 | 3 | 1 | 0 |
15 | 技术 | 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投诉需及时处理,投标人处理投诉的方案合理、完整、有完整的责任机制和分工的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3分。 | 0-3 | 2 | 2 | 3 | 1 | 0 |
16 | 技术 | 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措施及建议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科学、能充分有效的提升项目成果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4分。 | 0-4 | 1 | 1 | 3 | 2 | 0 |
17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员工自查、主管巡查、经理抽查三查制度落实保障措施进行评审:保障措施合理、科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6分。 | 0-6 | 5 | 5 | 6 | 2 | 0 |
18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情况,横向比较,综合考虑,得0-4分。 | 0-4 | 2 | 2 | 2 | 1 | 0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90 | 56 | 59 | 74 | 46 | 13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杭州玉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仕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海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 | 商务资信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得1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0-1 | 1 | 1 | 1 | 1 | 0 |
2 | 商务资信 |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认证文件得1分(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分) | 0-3 | 3 | 3 | 3 | 3 | 0 |
3 | 技术 | 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分析针对性强、深入全面、准确到位、完整、可行、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最高12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0-12 | 10 | 8 | 10 | 8 | 4 |
4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争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方案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项目特点、难点解决措施的得2分;提供的特点、难点解决措施合理、完整、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本项共6分。 | 0-6 | 4 | 5 | 5 | 6 | 2 |
5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安全文明实施方案的加1分;安全文明服务内容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及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共8分。本项共9分。 | 0-9 | 5 | 7 | 7 | 7 | 2 |
6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方案的得1分;为保证进度计划实施提供进度实施措施的得2分;进度计划及实施措施方案全面、合理、科学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0-6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7 | 7 | 7 | 2 |
7 | 技术 | 投标人承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杭政办〔2008〕14号和浙政办发〔2009〕190号文件规定的其它经费,“五险一金”等须在杭州本地缴纳,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须足额支付加班费,环卫职工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等须确保按月发放。投标人提供承诺的得1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0-1 | 1 | 1 | 1 | 1 | 0 |
8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提供的承诺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0-4分)。 | 0-4 | 3 | 3 | 4 | 3 | 0 |
9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安排方案人员数量合理、人员分工明确合理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4分。 | 0-4 | 2 | 4 | 4 | 2 | 2 |
10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机械清扫车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合理、机械设备配备齐全、承诺道路保洁机械化率达100%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0-3 | 3 | 3 | 2 | 3 | 1 |
11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包括安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方法、计划、授课师资情况进行评审:培训方案完整、可行、具有完整的授课计划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3分。 | 0-3 | 2 | 2 | 2 | 2 | 0 |
12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质量保障的得1分,质量保障措施合理、科学、完整、可行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0-8分),本项共9分。 | 0-9 | 7 | 7 | 7 | 7 | 0 |
13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得1分;服务组织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管理制度要求严格、管理制度全面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4分。本项最高5分。 | 0-5 | 2 | 3 | 3 | 3 | 0 |
14 | 技术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激励与监督机制的得1分;激励与监督机制激励理念先进、方法多样、机制合理每符合一项加1分,共3分。本项共4分。 | 0-4 | 2 | 3 | 2 | 3 | 0 |
15 | 技术 | 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投诉需及时处理,投标人处理投诉的方案合理、完整、有完整的责任机制和分工的每符合一项加1分,最高3分。 | 0-3 | 1 | 2 | 2 | 2 | 0 |
16 | 技术 | 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措施及建议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科学、能充分有效的提升项目成果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共4分。 | 0-4 | 2 | 3 | 2 | 2 | 0 |
17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员工自查、主管巡查、经理抽查三查制度落实保障措施进行评审:保障措施合理、科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符合一项加2分,共6分。 | 0-6 | 4 | 4 | 4 | 4 | 0 |
18 | 技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情况,横向比较,综合考虑,得0-4分。 | 0-4 | 3 | 3 | 2 | 3 | 0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0-90 | 62 | 69 | 68 | 67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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