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3.9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2312030120231583394
预算金额3.9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12030120231583394
项目名称:  2023年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39284.0000
最高限价(元):  39284.0000
采购成本价(元):  38000.0000
需求详情:

一、采购标的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2、采购预算:39,284.00元 3、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4、车辆信息(型号、牌照、排量): (1)雪佛兰SGM7169TATB 黑CFW283 (1.6-1.8L) (2)起亚YQZ6430W 黑CEB985 (2.0L) (3)捷达FV7160 黑CBJ969 (1.6L) (4)别克SGM6515ATA 黑CAB866 (2.5L) (5)捷达FV7160 黑CBJ998 (1.6L) (6)起亚YQZ6430W 黑CFM323 (2.0L) (7)别克SGM6515ATA 黑CKK722 (2.5L) 5、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31日 二、具体技术条款 1、服务维修及保养项目包括大修发动机、进气支管、方向机、汽油泵、电瓶、平缸盖、研气门等机器系统维修项目,更换火花塞、点火线圈、轮胎、车辆保养、空调充冷、喷漆、更换减震、护板、防冻液、保养变速箱、刹车系统、轴承系统等常见维修项目。 2、为采购人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家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 3、对更换的部件提供质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技术或更换的零部件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4、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三、付款方式 按实际发生验收,验收后1个月内付款。

服务周期:  1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江市区
报名开始时间:2023-12-18 12:33
报名结束时间:2023-12-21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于元昊
联系电话:  15246345336
联系座机:  0453-6996725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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