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烟叶及副产品熏蒸服务(2024-2026)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roj20232002006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371-550017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烟叶及副产品熏蒸服务(2024-2026)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PROJ20232002006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烟叶及副产品熏蒸服务(2024-2026)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规定,对招标人出口烟叶及副产品进行出口前熏蒸杀虫 的服务,为保证库存商品质量稳定,对招标人库存烟叶及副产品进行每年两次定期熏蒸杀虫 的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烟叶及副产品熏蒸服务(2024-202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烟叶及副产品熏蒸服务(2024-2026))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 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8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 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8 层)
七、其他
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烟叶及副产品熏蒸服务(2024-2026)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ROJ202320020069
河南省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中国烟草河南 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烟叶及副产品熏蒸服务(2024-202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 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烟叶及副产品熏蒸服务(2024-2026)。1.2 项目标号:PROJ202320020069。
2.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2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已落实。
2.3 招标内容:
2.3.1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规定,对招标人出口烟叶及副产品进行出口前熏蒸杀虫的服 务(以下简称出口熏蒸);
2.3.2 为保证库存商品质量稳定,对招标人库存烟叶及副产品进行每年两次定期熏蒸杀虫的 服务(以下简称质保熏蒸)。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 1 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三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取得《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核准证书 B 类》,项目负责人具有危险 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详见附件书面说明)。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当 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 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任意一张)。
3.6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 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详见附件书 面说明)。
3.8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 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格式详见附件书面说明)。
3.9 投标人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 渠道查 询结果(查询对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 目投标(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 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 假)。
3.10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 结果(查询事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
3.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网站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 统”
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12 按照《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 河南烟 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的通知》 (豫办〔2020〕151 号)要求,“拒绝接受三年 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 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 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报名”(投标人须满足附件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
求)。
3.13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 别向他人转让(格式详见附件书面说明)。
3.1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 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递交相关资料。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路 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8 层)。
4.3 报名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3.2 企业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 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任意一张);
4.3.3《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核准证书 B 类》;
4.3.4 项目负责人具有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3.52022 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4.3.6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
4.3.7 书面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
4.3.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 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中,审验原件,4.3.1-4.3.8 所有资料均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 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30(北京时 间)。
6.2 地点: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 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8 层)。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 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网站》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1-65583279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8 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1-55001765
电子邮件:glgljt168@163.com
监督电话:0371-65583272
2023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书面声明
致: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 重大失信行为;我公司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和个人的行贿行为;我公司未被中
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我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存在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情况;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司法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且在有效期内,三年内没有在经营活动中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 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 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我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 系;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公司不存在近两年内在招标人组 织的招标活动中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放弃资格、在中标通知书约定期限内拒绝签订合同的 情况;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无条件配合提 供证据、作证。
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声明》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因我公司就此弄虚作假所 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若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我单位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 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退还投标保证 金、接受招标人警示约谈、降低考核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已签 订的合同。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2023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1-655832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A 座 18 层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371-5500176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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