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ddl-20240303
预算金额779.86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石磊1876231718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

招标公告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就[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JDDL-2024030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49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DL-20240303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

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叁年共计人民币779.86万元。

4.采购需求(简介):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招标总服务期限为三年,投标按三年期限报价,本项目首签一年,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每年合同签订金额为总报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9上午930(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5、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1号

联系人:廖科长

联系方式:18012132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联系人:王石磊

联系方式:18762317185

八、其他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如果投标人参与2023年9月18日前发布公告的项目,请使用原CA锁(国信CA和金格电子签章)继续完成投标(响应)流程,操作手册及CA办理指南下载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34396771d3.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3.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4.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024年318

附件: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集镇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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