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19112800682
预算金额53.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191128006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四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项目垃圾站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1128006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项目垃圾站设备采购 垃圾容器 1、装载量:8t/台/ 2、压缩方式: 垂直式 3、垃圾块尺寸(宽×长×高)(mm): 1900×1650×(1400~1450) 4、垃圾块重量(t×块): ≥4.0×2 5、垃圾压实密度(t/m3): ≥0.95 6、最大压缩力(t): 120 7、主机功率(kw/380V): 15(11+7.5) 8、压满两块垃圾所需时间(min): ≤45 9、主机外形尺寸(长×宽×高)(mm): 6200×3000×615 10、地坑尺寸(长×宽×深)(mm):6100×2500×1750 11、配备智能控制系统 12、配备远程服务系统 13、配备空气异味处理系统 2 538600
 合计金额小写: 538600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整体迁建项目垃圾站设备采购

包号: / 金额单位: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机架立柱、锁止装置、保险装置、平衡装置、导向装置、安全系统

福快达

SJPZL8T

长沙四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小型

46000.00

2

92000.00

LX19589

2

垃圾箱体、卸料装置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56200.00

2

112400.00

LX19589

3

压缩装置、举升装置、开门装置、平移装置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78600.00

2

157200.00

LX19589

4

液压泵站、液压压缩控制系统、液压管路装置、液压安全装置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57800.00

2

115600.00

LX19589

5

电气控制系统及操作装置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17500.00

2

35000.00

LX19589

6

喷雾降尘系统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2000.00

2

4000.00

LX19589

7

空气异味处理系统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8000.00

2

16000.00

LX19589

8

设备基础预埋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3000.00

2

6000.00

LX19589

9

专用工具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200.00

2

400.00

LX19589

10

备品备件

福快达

SJPZL8T

长沙四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小型

包含在上述报价中

LX19589

11

安装、调试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免费

2

免费

LX19589

12

技术服务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免费

2

免费

LX19589

13

运输和保险费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包含在上述报价中

LX19589

14

税金

福快达

SJPZL8T

小型

包含在上述报价中

LX19589

15

包合计

/

/

/

/

269300.00

2

538600.00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538600.00元整 大写:伍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通知进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通知进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安装)时间:接采购人的通知后。

3、交货地点: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116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余下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剩余合同总价的5%质保金,所有支付不计延期支付利息,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记账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背支行(长沙四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010400000058643)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并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采购人。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壹年,并与使用方签订质量保证和售后维护保养协议。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全部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安装调试: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对相关产品的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需经长沙县城管验收,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下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剩余合同总价的5%质保金,所有支付不计延期支付利息,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记账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

7.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结算手续。

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4、支付合同价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富华路29号 地址: 江背镇五福村
法定代理人: 席超波 法定代理人: 罗文星
委托代理人: 李岳 委托代理人: 罗文星
电话: 0731-88666499 电话: 0731-86266988
传真: 0731-8866650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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