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0989.1万元
招标联系人赖乔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70989.1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9683㎡,总建筑面积约28120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68440 ㎡,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12767㎡;
    2.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以南,东至规划河头路,南至规划正廷路,西至规划溆浦南路;
    2.3招标范围:Ⅰ标段:EICU、ICU、手术部共3个功能区域净化及大楼医气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Ⅱ标段:医疗综合楼二层中心供应,医疗综合楼五层静配中心,医疗综合楼六层产科,医疗综合楼七层NICU,感染楼五层负压病房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Ⅰ标段:33816272元;Ⅱ标段:14935622元;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Ⅰ标段:中间结构验收后54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进场安装的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具体书面通知为准。(2)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历天内(且确保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3个月)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标准;
    Ⅱ标段:中间结构验收后54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进场安装的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具体书面通知为准。(2)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历天内(且确保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3个月)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标准;
    2.7质量要求:Ⅰ、Ⅱ标段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确保至少一个单体获得“甬江杯”,争创“钱江杯”;
    2.8安全要求:Ⅰ、Ⅱ标段均配合总包单位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Ⅰ标段为EICU、ICU、手术部共3个功能区域净化及大楼医气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Ⅱ标段为医疗综合楼二层中心供应,医疗综合楼五层静配中心,医疗综合楼六层产科,医疗综合楼七层NICU,感染楼五层负压病房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采购及安装(Ⅰ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Ⅰ标段:同时具备以下第(1)条、第(2)条、第(3)和第(4)条资格:
    (1)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或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范围须包括:①医用中心供氧系统、②医用中心吸引系统、③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④医用气体报警系统)。
    (4)具备净化空调机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以同一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将予以拒绝)。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一期)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感染楼负压系统采购及安装(II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Ⅱ标段:同时具备以下第(1)条、第(2)条、第(3)和第(4)条资格:
    (1)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或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范围须包括:①医用中心供氧系统、②医用中心吸引系统、③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
    (4)具备净化新风机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以同一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将予以拒绝)。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开标顺序:先开启Ⅰ标段投标文件并对Ⅰ标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Ⅰ标段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再开启Ⅱ标段投标文件并对Ⅱ标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交通路1565号
    联 系 人:赖乔峰
    联系电话:0574-883255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6楼609室 
    联 系 人:王挺、王芳霞、张广源、孙德富、周文渊 
    联系电话:0574-87515213
    电子邮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