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卢氏县分公司2024-2026年烟叶短途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5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050478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3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卢氏县分公司2024-2026年烟叶短途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卢氏县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卢氏县分公司2024-2026年烟叶短途运输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HNZB2024050478;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预算金额:年度烟叶运输费用在80万元以内,包装物料运输费用在5万元以内,三年预算总金额约255万元;据实结算。
2.5招标内容:卢氏县各烟叶收购站(点)至中心仓库的烟叶短途运输、中心仓库至各烟叶收购站(点)的包装物料短途运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烟叶收购调运结束;
2.8服务地点:卢氏县烟叶收购站(点)至卢氏县分公司中心烟叶仓库;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网页截图)。
3.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栏信用分类查询中点击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6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相关信息,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结果应包含单位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如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投标人,须同时出具单位负责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与其他单位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视为弄虚作假)。
3.8按照《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烟办〔2020〕151号)要求,“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报名”(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9投标人须满足招标公告后附件书面声明中内容的要求并按附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0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购买。
4.4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网页截图;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7)“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如需);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单位负责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如需)的查询结果截图;
(9)书面声明;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①请各投标人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网站截图和委托代理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报名资料。
②招标代理机构会在查阅报名资料后按照投标人电子邮件内容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通知招标文件缴费事宜。符合招标资格条件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与上阳路交叉口维也纳酒店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和《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内网》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卢氏县分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卢氏县龙山西路中段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806室   
联 系 人:何女士   王女士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烟草公司卢氏县分公司党建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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