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彭州燃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6-3-3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翟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华能彭州燃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3-31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彭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彭州燃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彭州市隆丰镇彭州燃机建设厂址
2.2 规模:建设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拟定于2023年8月全面开工,工程机组投产时间:计划第一套机组于2025年2月投产,第二套机组于2025年06月投产,项目工期节点以建设单位最终确认为准。
2.4 招标范围:彭州燃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全过程工程预(结)算、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参与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查等招投标相关工作、复核招标分标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协助合同审查及谈判工作、复核施工图工程量及预算、编制管理概算的建议、参与进度结算审核相关工作、编制单个合同完成后的工程量分析报告、编制每标段完成后的工程结算报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配合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基建物资的清点与核算、配合审计及相关检查工作、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等。
2.5招标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本标段。
2.6项目服务期: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时间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自201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1个9F(4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机工程(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备注:如投标人提供的造价咨询业绩分别只包含①全过程结算审核咨询,②编制执行概算或管理概算或编制主体施工标分标概算或限价,则上述两业绩算作1个有效业绩。
3.2.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自201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过1项已完工的9F(4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机工程(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的电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已投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资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社保证明资料)。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04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彭州燃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标段包1"售价: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5265307
电子邮件:lyl91919987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翟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341
电子邮件:l_zhai@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3-06-3-31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彭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彭州燃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彭州市隆丰镇彭州燃机建设厂址
2.2 规模:建设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拟定于2023年8月全面开工,工程机组投产时间:计划第一套机组于2025年2月投产,第二套机组于2025年06月投产,项目工期节点以建设单位最终确认为准。
2.4 招标范围:彭州燃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全过程工程预(结)算、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参与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查等招投标相关工作、复核招标分标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协助合同审查及谈判工作、复核施工图工程量及预算、编制管理概算的建议、参与进度结算审核相关工作、编制单个合同完成后的工程量分析报告、编制每标段完成后的工程结算报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配合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基建物资的清点与核算、配合审计及相关检查工作、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等。
2.5招标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本标段。
2.6项目服务期: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时间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自201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1个9F(4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机工程(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备注:如投标人提供的造价咨询业绩分别只包含①全过程结算审核咨询,②编制执行概算或管理概算或编制主体施工标分标概算或限价,则上述两业绩算作1个有效业绩。
3.2.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自201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过1项已完工的9F(4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机工程(或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的电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已投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资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社保证明资料)。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04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彭州燃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标段包1"售价: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5265307
电子邮件:lyl91919987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翟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341
电子邮件:l_zhai@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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