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750-62533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小姐189025887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大鳌镇光大路及中心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22〕33 号、新发改函〔2022〕17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通过申请专项债券、财政统筹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沿光大路及中心路沿线,对大鳌镇圩内连接红卫岛街景升级改造(约3km)。 ①沿线绿化改造(1.5km),3 公里路面升级,沿街商铺、三线整治等;②旅游标识标牌等。
项目估算投资约人民币2208.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43.12万元,设计费:49.466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价为准)。
总工期:130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负责预结算的编制工作、竣工图编制、变更修改设计、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    
工程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②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大鳌镇光大路及中心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市政或道路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指道桥或桥梁专业等)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注: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或道路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指道桥或桥梁专业等)的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备注: 1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执行。
2. 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执行。
3.3本次招标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大鳌镇光大路及中心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方。(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或截图)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
3.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3.8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4.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七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0-62533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18902588712
监督部门: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50-6607613
各标段其他要求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大鳌镇光大路及中心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
开始时间 : 2023年04月12日 08时30分
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05日 09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4月12日 08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05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05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05日 09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25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25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2023年04月20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2023年05月05日 0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人民政府

查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大鳌镇光大路及中心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无.docx
查看图纸:
初步设计---新会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大鳌镇光大路及中心路升级改造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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