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闽清财购计[084]号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FJHR2015142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5/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r2015142(2015闽清财购计[084]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水投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83701177
中标公司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公告编号: | FJHR2015142(2015闽清财购计[084]号) | ||||||||
2、采购单位名称: |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 ||||||||
3、采购单位地址: | 闽清县 | ||||||||
4、联系人: | 刘先生 | ||||||||
5、联系方式: | 0591-22332975 | ||||||||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 ||||||||
8、联系人: | 王女士 | ||||||||
9、联系方式: | 83701177传真:0591-88028777 | ||||||||
10、招标公告日期: | 2015-11-26 | ||||||||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 2015-12-18 | ||||||||
12、中标情况: |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8、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资格标准中第(5)项以及招标文件第74页“投标人的资格标准一证明材料”中“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技术人员相应专业技能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以及与投标公司用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主要技术人员与投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资格标准中第(5)项以及招标文件第74页“投标人的资格标准一证明材料”中“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技术人员相应专业技能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以及与投标公司用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主要技术人员与投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山东华立供水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资格标准第(6)条款,提供“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工业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海舜隆泵业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丹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新冠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人的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9、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海舜隆泵业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丹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新冠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 10、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福建新冠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文件规定内容,不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予价格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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