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儿童福利院监控安装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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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卫市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中卫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 15:0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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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8.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万嘉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52409127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丁美林 电 话:137395028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天莉花园5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万嘉丽 电 话: 18152409127 |
项目概况
中卫市儿童福利院监控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 (http://ningxia.etradin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招】字2022第030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儿童福利院监控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采购品目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中卫市儿童福利院监控安装项目 | 安防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询价文件 | 8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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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合计: | 8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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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应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打印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 至 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 (http://ningxia.etrading.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XJY1110001010035001
项目编号:正【招】字2022第030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儿童福利院监控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8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82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采购品目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中卫市儿童福利院监控安装项目 | 安防视频监控设备 | 详见询价文件 | 8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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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合计: | 82000 |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打印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
(http://ningxia.etrading.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1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s://www.etrading.cn/)系统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2022 年 6 月 15 日 09 点 00分前邮寄至代理公司(不支持到付),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收件人:万嘉丽 18152409127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5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6 月 1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请按规定时间持 CA 认证锁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ningxia.etrading.cn/),选择“供应商登陆”,选择“宁夏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宁夏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网站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报名、系统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网站首页使用限额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办理CA锁业务请拨打4008600271按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方便企业和各进场交易主体办理CA认证证书业务,交易中心协调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卫市政府服务中心2楼123号窗口开通CA认证证书办理业务。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联系电话:0955-8812737 3723350009)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投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s://www.etrading.cn/)。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招投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s://www.etrading.cn/)”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5、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卫市民政局
地址: 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 13739502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
联系方式: 18152409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嘉丽
电话: 18152409127
代理机构(如有):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9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民政局
地址: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丁美林 电 话:13739502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天莉花园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万嘉丽 电 话: 18152409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嘉丽
电 话: 1815240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