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17日)
项目名称 |
酉阳县龚滩初级中学校学生食堂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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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089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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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初级中学校 |
联系电话 |
1389683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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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023-61922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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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包)名称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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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酉阳县鑫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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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龙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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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重庆市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242697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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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91500101207915056M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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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 电话 |
023-7555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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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023-75557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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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初级中学校
2018年9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龚滩初级中学校学生食堂改扩建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6】212号、酉阳发改投函【2017】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初级中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初级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酉阳县龚滩初级中学校学生食堂改扩建工程;
2.2.工程地址:酉阳县龚滩初级中学校内;
2.3. 工程概况:改扩建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935.31平方米,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28.28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酉阳县龚滩初级中学校学生食堂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示图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及以上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起,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yggzy.com)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初级中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酉阳县龚滩镇 |
地 址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梅花路1号 |
联系人 |
倪老师 |
联系人 |
潘老师 |
电 话 |
13896832208 |
电 话 |
023-61922352 |
传 真 |
/ |
传 真 |
023-61922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