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鑫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磐石市东宁街部分商业网点转让
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公告
吉市产权公发[2022]第133号
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接受磐石市鑫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开转让以下商业网点:
一、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标的位于磐石市东宁街部分商业网点公开转让,用途:商业服务。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权证编号 |
建筑面积 (㎡) |
挂牌价格 (万元) |
登记保证金 (万元) |
房屋使用期限 |
限时报价开始 时间(2023) |
1 |
磐石市东宁街房产所楼 -1层2号、 -2层2号 (现颂泰办公家具商店) |
吉(2022)磐石市不动产权第0006564、0006562号 |
272.4 |
272.922 |
85 |
2033.01.01 |
01月13日9:00 |
2 |
磐石市东宁街房产所楼 -1层6号 (现阿菲肉铺) |
吉(2022)磐石市不动产权第0006563 |
37 |
39.146 |
12 |
2033.01.01 |
01月13日9:15 |
3 |
磐石市东宁街房产所楼 -1层7号 (现海鲜超市) |
吉(2022)磐石市不动产权第0006565 |
55 |
58.19 |
18 |
2033.01.01 |
01月13日9:30 |
4 |
磐石市东宁街房产所楼 -1层8号 (现振兴水果食品商店) |
吉(2022)磐石市不动产权第0006559 |
55.79 |
59.026 |
18 |
2033.01.01 |
01月13日9:45 |
5 |
磐石市东宁街磐石市 制鞋厂综合楼-1层1号 (现于记咖啡冷饮店) |
吉(2022)磐石市不动产权第0007210 |
158.8 |
320.935 |
98 |
2040.11.12 |
01月13日10:00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档案资料和房产部门测绘为准)
二、转让方式 :动态报价。竞买人登录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产权竞价登陆”新点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标的展示联系电话:13804447613 (王先生)。
四、保证金交纳方式:
1、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2、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公司由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本人银行卡转账。
3、产权中心账户信息:
账户名:吉林市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
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025,
开户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行号:314242000603。
收款方账户名:吉林市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
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农村商业银行”或“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4、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登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五、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9:00—2023年01月13日9:00。
六、限时报价起始时间:2023年01月13日9:00时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
七、登记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9:00—2023年01月12日15:00时,须同时在报名期限内将足额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八、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九、价款支付时间: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提示):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登记保证金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本次转让标的的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如转让面积与房屋实际面积产生误差,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并承担,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并且不影响此次挂牌价格。
5、产权更名过户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配合。产权更名过程中应交纳的税款,按国家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应交部分;办理权证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房产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如有欠费,交接之前发生的费用由现承租方承担,接收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屋情况并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8、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有完全处置权。
9、成交后受让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
10、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2%收取。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十一、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及登记保证金存款凭证,在规定期限内到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网址:ggzy.jlcity.gov.cn
登记报名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5楼515室
咨询电话:0432-64820495
联系人:杨女士、董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