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引江济淮孔城镇桐心安置点配电及桐梓安置点专线工程项目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gc(2023)14号
预算金额32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引江济淮孔城镇桐心安置点配电及桐梓安置点专线工程项目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20230511
原文链接

引江济淮孔城镇桐心安置点配电及桐梓安置点专线工程项目

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TCGC(2023)14

项目名称

引江济淮孔城镇桐心安置点配电及桐梓安置点专线工程项目

 标 人

桐城市孔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0510

公示期限

20230511日至20230515

 

中标(定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方:桐城市天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成员:安徽桐夏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2200000.00元

工期(交货期)

建设期15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运营维护期1年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姓名: 方奎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2341********  

 

身份证号码:340881************  

 

投标人业绩

/

奖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09日11:38:01

 

中标(定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方:安徽远晖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联合成员:安徽省徽峰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1850000.00

工期(交货期)

建设期15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运营维护期1年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姓名:王帮俊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2341********

 

身份证号码:340103************  

  

投标人业绩

/

奖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09日17:11:06

  

中标(定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方: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成员:安庆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31500000.00

工期(交货期)

建设期15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运营维护期1年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姓名:祝团结   

 

职称或注册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职称或注册证书编号:2340********

 

身份证号码:340821************ 

 

投标人业绩

 

设计业绩:安徽安庆望江县麦元35kv输变电工程;

 

输变电运维业绩: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高低压配电运维服务;

奖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09日17:34:21

 

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7.1(1)条之规定,中标(定标)候选人按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公示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5357302259。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6121150,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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