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综合配套服务楼硅PU面层供货及施工(暂估价)不分标段
金额
97.77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4687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潞明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艺瑾0535-6703277
中标公司山东金森林建设有限公司97.77万元
中标联系人肖亚辰
公告正文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综合配套服务楼硅PU面层供货及施工(暂估价)不分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综合配套服务楼硅PU面层供货及施工(暂估价)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4687
工程地址:
火炬大道3966号
建设规模:
计划投资额10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潞明
联系电话:
0535-6911828
招标单位: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潞明
联系电话:
0535-6911828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艺瑾
联系电话:
0535-6703277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10/9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定标时间:
2023/10/19 10:05:00
定标方式:
集体议事法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山东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37.0000
37.4500
37.3000
37.4000
37.2000
37.2700
61.8900
99.1600
山东金森林建设有限公司
35.0000
36.1000
34.0000
35.4000
34.1000
34.9200
51.6800
86.6000
山东世纪星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35.8000
36.1000
34.0000
35.1000
34.6000
35.1200
49.9500
85.0700
山东汇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4.6000
35.9000
32.3000
34.1000
32.2000
33.8200
50.8600
84.6800
山东尚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8000
30.5800
30.4000
30.1000
29.9000
30.3600
50.7600
81.1200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票决得分
定标推荐理由
1
山东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
977758.86(元)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使用寿命不得低于10年,期间非人为原因的破损、毁坏,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达到验收合格
3
综合实力最优
2
山东金森林建设有限公司
967289.38(元)
按国际田联《田径设施手册》现行标准、国家体育总局专业验收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达到验收合格
2
综合实力次之
3
山东世纪星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985497.18(元)
合格
60
1
综合实力一般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山东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1
新港小学运动场工程
2
威海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塑胶运动场
3
烟台市莱山区大郝家小学运动场面层工程
4
威海高新区山大实验学校运动场工程
5
经区世纪体育公园停车场地上塑胶场地工程
6
西苑学校项目塑胶运动场工程
山东金森林建设有限公司
1
淄博新区普通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室外运动场面层
2
济南市天桥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室外健身设施采购
山东世纪星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山东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金森林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世纪星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山东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金森林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世纪星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山东汇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肖亚辰
990049.13(元)
50.86
2
山东尚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
徐丽梅
994601.08(元)
50.76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9日13时12分 - 2023年10月22日15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评标报告下载 提出异议 提出投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