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皖南川藏线方塘段环境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6.7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gs-cg-cs-2023008
预算金额116.79万元
招标公司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0563-49400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563-2171915
中标公司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16.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皖南川藏线方塘段环境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300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皖南川藏线方塘段环境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36号(原林业站二楼)
成交金额:1167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石峰、汪琳、吴军福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2、金额1.1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方塘乡、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联系电话:0563-4940001、0563-21719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方塘乡
联系方式:吴女士、0563-494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563-217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刘女士
电 话:0563-4940001、0563-2171915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300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皖南川藏线方塘段环境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36号(原林业站二楼)
成交金额:1167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皖南川藏线方塘段环境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皖南川藏线方塘段环境提升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宁国市方塘乡,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混凝土沟渠工程、亮化工程、道路硬化工程、拦水坝工程等。 施工工期:90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叶建华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皖 234192056147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石峰、汪琳、吴军福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2、金额1.1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方塘乡、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联系电话:0563-4940001、0563-21719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方塘乡
联系方式:吴女士、0563-494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563-2171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刘女士
电 话:0563-4940001、0563-2171915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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