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大楼基础规划设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190905002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支队大楼基础规划设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905002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支队大楼基础规划设计项目 其他服务 见附件 1 415000
 合计金额小写: 4150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大楼基础规划设计项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具体说明

金额

备注

1

建筑方案及总体规划

根据原有建筑功能进行优化设计,并总体考虑整个项目的优化布局

145000

2

装饰装修设计

含外部装修及内装,外部装修为立面装修改造设计,内装为各功能区域装饰设计

180000

3

电气设备改造设计

含装修设计及电气消防设计

20000

4

给排水设改造设计

含装修设计及给排水消防设计

20000

5

暖通设备改造设计

含防排烟及送风系统,含消防设计

20000

6

结构改造设计

针对项目具体部位及鉴定结果,对需要进行加固改造部位进行结构设计,保证结构安全

30000

合计

415000

金额合计:小写:415000.00元大写:肆拾壹万伍仟元人民币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1-25 —— 2020-01-1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枫林路1号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定金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图纸初步审查合格后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00,说明:图纸最终审查合格后且成果入库并办理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亭分理处(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4300176906105250297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如对所采用的规范、规程和规定的某些条款按照实际情况必须改变,或有新的见解时,应有详细的论证,并事先上报批准。

5.2.2设计文件要符合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完整齐全。说明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差错,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用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能够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

5.2.3努力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验收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设计规范、通则及标准。

5.3.2验收标准应为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向乙方提交项目启动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设计费

6.1.3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乙方应尽量按甲方要求提前交付

6.1.4 甲方要求乙方派人员到现场处理设计问题时,乙方应派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并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国家设计规范、通则及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规范。

6.2.4 乙方按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与商业机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2.7最终成果形成后乙方应负责本项目向(发改委、住建委、消防、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报批流程和手续并达到合格及成果入库的标准,乙方将全力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7.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与乙方协商相关费用事宜

7.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但不超过该部分设计费的总额。

7.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当减收的该项目应收设计费超过20%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设计费。

7.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银盆南路1号 地址: 韶山中路421号5、6、7楼
法定代理人: 李军龙 法定代理人: 谭迪凡
委托代理人: 杨强 委托代理人: 陈立
电话: 0731-88878807 电话: 0731-85561128
传真: 0731-88878935 传真: 0731-85561128

附件列表
  1.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楼基础规划设计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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