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客运电梯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研发配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KYS-2023-1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客运电梯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研发配件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设备主机 加速度传感器 霍尔传感器 平层感应器 数据采集箱 数据采集器 环境温度传感器 振动传感器 制动距离传感器 电流传感器 物联网卡 开关电源 交换机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须符合产品名称所要求的使用标准。主要遵循但不限于下列规程、标准、规范、标准及指导文件:
2.质量保证要求:
(1)所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立即停止该产品的使用,对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供货单位,将其列入“黑名单”。
3.服务要求:
(1)供货单位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供货单位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供货单位所提供的火灾智能预警系统研发配件必须充分满足科研所配件质量要求。
(3)产品配送由供货单位负责,需将产品合理包装,免费将货品配送至科研所指定地点。在配送过程中出现货品损坏,由供货单位免费更换,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供货单位承担。
4.交货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代理商所供产品必须为授权生产厂原厂产品。
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议价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最低总价选择合作单位。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生产许可销售许可,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应技术规格书资质要求和技术要求。
2.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须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1)营业执照彩印件(代理商议价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彩印件;
(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议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资质证明;
(4)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和产品报价;
(5)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
(6)近期财务报告;
(7)征信情况说明。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 11:16至2023年12月2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日 17: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赵春海
电 话: 18947154001
传 真: 2244043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