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重庆中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邀标函 |
选聘主体 | 重庆中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债务人情况 | 债务人成立于2006年5月8日,系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山大道12号(蒲吕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张念利。经营范围为电气成套设备、电子、电工机械的研发、制造、安装、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机械零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24)渝05强清51号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清算组已接管中拓公司银行流水,接管反映公司内部收支情况的2006年会计凭证13本,2007年会计凭证14本,2008年会计凭证18本,2009年会计凭证13本,2010年会计凭证14本,2011年1月、3-12月会计凭证29本,2012年1-12月会计凭证32本,2013年1-12月会计凭证45本,2014年1-12月会计凭证24本,2015年1-8月会计凭证11本,2016年5月会计凭证1本;2007年财务总账1本,2008年明细账2本,2009年财务总账1本,2010年财务总账5本,2011年财务总账1本;2006年明细账2本,其他账本11本,2017年6月-2023年2月总账及明细账共14本,以及一台装有电子账务的电脑主机。 另外清点出用于税务申报的2006年会计凭证8本,2007年-2010年会计凭证各12本,2011年会计凭证11本,2014年会计凭证15本。 拟审计的财务资料以现场移交的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一)参与比选的机构需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属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册单位; 2.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3.熟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在近几年内承接过强制清算或破产审计业务。 (二)参与比选的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解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或在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现状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参与比选的机构工作人员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1.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清算组员; 2.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清算组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姻亲关系; 3.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4.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其他要求说明 | 详见邀标函 |
服务时限说明 | 1.审计机构一经清算组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审计报告》须在入场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稿,后根据工作进程出具正式报告;经清算组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清算组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同时,审计机构应当退还已支付审计费用(如有),并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
服务金额 | ¥8000.0元至¥60000.0元 |
金额说明 | 因中拓公司已进入强制清算程序,相关费用在正式报告出具后,强制清算财产拍卖变现,法院裁定确认清算报告后再行支付。特别提醒,若本案后续转为破产清算程序,则相关费用则在破产财产拍卖变现,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再行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
选取方式 | 竞价选取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4-08-15 18: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重庆天亿律师事务所(19922378643)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邀标函-重庆中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pdf 受理裁定书、决定书-中拓.pdf |
2024-08-09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