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航院广西钦州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钦州湾临时锚地项目海底勘察(6#锚地、部分7#锚地)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上航院广西钦州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钦州湾临时锚地项目海底勘察(6#锚地、部分7#锚地)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广西钦州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钦州湾临时锚地项目(6#、7#锚地前期工程)部分 7#锚地)项目己由所属地广西海风清洁能源有限海底勘察(6#、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广西钦州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钦州湾临时锚地项目(6#、7#锚地前期工程)海底勘察(6#、部分 7#锚地)项目劳务服务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钦州湾 6#锚地、7#锚地勘察,工程位于广西钦州市三娘湾南部海域,6#锚地距广西钦州海上风电示范项目C风场风机约2n mile,7#锚地距 6#锚地约 3.9nmile 处,面积为 51km?,根据《钦州港总体规划(2035 年)》和《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送审稿),该锚地为5万吨级化学品船和油船引航、待泊及检疫锚地。根据论证分析,C场址距离规划钦州湾 7#锚地最近,约为4.63 海里,风机与锚地边界的距离满足2海里的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内容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勘察钻探劳务资质或建筑劳务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士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能够
覆盖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工作。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9日16 时 00 分至 2024年12月16日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23日16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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