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项目钢筋、钢绞线、锚具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项目钢筋、钢绞线、锚具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202391)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5月27日9:00起至2023年6月1日18:00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2023年6月7日9: 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订货明细表等。(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 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5.4 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且开标完成)。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5报名时需在鲁班网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我方核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5.6 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电子版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正本扫描件及电子版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 组织单位联系人:秦寅昱 电 话:13550066923; 组织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项目联系人:向松林 电 话:13883072235 邮 箱:51436294@qq.com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账 号:201101019220015400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 行 号:103100000018 转款注意事项: 1.无法支付款项到采管中心账户的,注意:付款方无论从哪个银行汇出(如果付款方是农行户),均要选择“跨行”交易。 2.付款方为农行的,选收款方时请选其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要选农行。 3.户名中涉及到数字字母字符的要输入全角。 4.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请务必一定要输入“(非转汇行)”。 5.如果是从个人手机银行转账,需要选择“普通转账”而不是实时转账,即可选择到农行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方可汇款成功。 6.农行手机网银暂时不能成功转账。 2023年5月25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01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02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03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04
附件三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0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 ZTEJ-202391 包件号:GJ-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预付款, 5、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求明细表02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 ZTEJ-202391 包件号:GJ-02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75%;120天内支付到85%;150天内支付到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结算后12个月支付。 5、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求明细表03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 ZTEJ-202391 包件号:GJX-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75%;120天内支付到85%;150天内支付到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结算后12个月支付。 5、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求明细表04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Ⅵ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 ZTEJ-202391 包件号:MJ-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后3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75%;120天内支付到85%;150天内支付到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结算后12个月支付 5、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六 一、钢材技术规格书 一、热轧光圆钢筋 (一)技术要求 1.牌号:HPB300;表面形状:光圆 2.执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17)及其引用标准。 3.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22mm,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mm。 4.公称直径允许偏差及不圆度符合下表规定。
5.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符合下表规定。
按盘卷交货的钢筋,每根盘条重量应不小于500kg,每盘重量应不小于1000kg,同时应符合GB/T2101-2017中关于重量的相关规定。常规定尺长度9 m或者12m,满足特殊定尺要求。 6.化学成分分析符合下表规定。
7.力学性能特征值符合下表规定
对于没有明显屈服的钢筋,下屈服强度值Rel应采用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 弯芯直径弯曲180°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8.钢筋应无有害的表面缺陷,按盘卷交货的钢筋应将头尾有害缺陷部分切除。 (二)交货检验 1.组批规则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2.检验项目、取样数量、检验结果符合GB/T1499.1-2017的相关规定。 3.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2017的相关规定,可在钢筋表面轧上凸起厂名等表面标志。 二、热轧带肋钢筋 (一)技术要求 1.牌号:HRB400;表面形状:月牙肋 2.执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2018)及其引用标准。 3.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50mm。 4.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符合GB/T1499.2-2018的相关规定,其中各公称直径的内径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规定。
5.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符合下表规定。
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同时应符合GB/T2101-2017中关于重量的相关规定。常规定尺长度9 m或者12m,满足特殊定尺要求。 6.化学成分分析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碳当量Ceq的允许偏差为+0.03%。 7.力学性能特征值符合下表规定
公称直径28~40mm钢筋的断后伸长率A可降低1%;公称直径大于40mm钢筋的断后伸长率A可降低2%。 对于没有明显屈服的钢筋,下屈服强度值Rel应采用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 8.弯曲性能 钢筋应进行弯曲试验。符合下表规定。
弯曲压头直径弯曲180°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9.钢筋的金相组织应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基圆上不应出现回火马氏体组织。钢筋宏观金相、截面维氏硬度、微观组织应符合GB/T1499.2-2018中附录B的相关规定。 10.钢筋应无有害的表面缺陷。 (二)交货检验 1.组批规则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2.检验项目、取样数量、检验结果符合GB/T1499.2-2018的相关规定。 3.钢筋应在其表面轧上牌号标志、生产企业序号(许可证后3位数字)和公称直径毫米数字,还可轧上经注册的厂名或商标。 钢筋牌号以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加英文字母表示,HRB400以4表示。厂名以汉语拼音字头表示。公称直径毫米数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标志应清晰明了,标志的尺寸由供方按钢筋直径大小作适当规定,与标志相交的横肋可以取消。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2017的相关规定。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其中:牌号:HRB500;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6~50mm。 执行GB/T 37439-2019、GB/T1499.2-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GB/T1499.2-2018中10.1的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GB 1499.2-2018国家标准,重量允许偏差执行GB/T 37439-2019。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螺按实际重量交货(检斤);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螺纹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T1499.2-2018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7505的规定。 钢筋HRB500
钢筋HRB400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执行GB/T 37439-2019、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PB300;表面形状:光圆;级别:I;公称直径6~22mm.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2017有关规定。按盘卷交货的钢筋,每根盘条重量应不小于500kg,每盘重量应不小于1000kg,同时应符合GB/T2101-2017中关于重量的相关规定。常规定尺长度9 m或者12m,满足特殊定尺要求。 (2)尺寸、外形GB 1499.2-2018国家标准,重量允许偏差执行GB/T 37439-2019。公称直径6-12mm允许偏差正负0.3mm,14-22mm允许偏差正负0.4mm;外形不圆度:≤0.4mm。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条按实际重量过磅交货(检斤);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圆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T1499.1-2017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7505的规定。 钢筋HPB300
质量验收:(1)钢筋进场时,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4)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交货检验 1.组批规则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2. 检验项目、取样数量、检验结果符合GB/T1499.2-2018的相关规定。 二、钢绞线技术规格书 1、使用品种采用标准型1×7-15.20-1860-GB/T5224-2014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抗拉强度为1860MPa,其弹性模量为195±10GPa, 同一批的弹性模量差不得超过5GPa,不同批次的弹性模量差不得超过10GPa。 2、质量标准其质量应符合GB/T5224-2014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中公称直径为15.20mm,强度级别为1860MPa的标准型钢绞线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每批钢绞线的实际弹性模量值。(1) 表面质量要求:钢绞线钢丝表面不得有油、润滑酯等物质。钢绞线允许有轻微的浮锈和回火颜色,但不得有目视可见的锈蚀麻坑。 (2) 伸直性要求:取1m的钢绞线,放在一平面上,其弦与弧内侧最大自然矢高不大于25mm。(3) 钢绞线内应无折断、横裂和相互交叉的钢丝。 3、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 (1) 公称直径15.20mm, 允许偏差: -0.15mm~+0.40mm,中心钢丝直径加大范围不小于2.5%,公称截面积140mm2。 (2) 每米钢绞线的理论重量为1101g。 (3) 盘重:每盘卷钢绞线质量不小于1000kg, 允许有10%的盘卷质量小于1000kg, 但不能小于300kg。 (4) 成卷交货的钢绞线尺寸为:内径不小于750mm, 卷宽为750±50mm或600±50mm。 供方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盘卷尺寸。 4、力学性能钢绞线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8.4中的规定,供方每一交货批钢绞线的实际强度不能高于其抗拉强度级别200MPa 表2.8.4 钢绞线力学性能
5、验收使用规则 (1) 钢绞线应成批验收,每批钢绞线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捻制的钢绞线组成,每批不大于30t。并应对进场每批钢绞线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整根钢绞线的最大力、规定非比例延伸力、最大力总伸长率等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新选厂家需进行每批钢绞线抗拉强度、整根钢绞线的最大力、规定非比例延伸力、最大力总伸长率、应力松弛性能等5项指标的检验。 (2) 钢 绞 线 的 表 面 质 量 和 外 观 尺 寸 逐 盘 检 查 。 1×7-15.20-1860-GB/T5224-2014结构钢绞线的直径测量位置应距端头20cm 以上,并在同一截面上旋转测量,取最大值作为该卷钢绞线的直径。 (3) 钢绞线伸直性:每批(不大于30t) 抽取3根,在每(任)盘卷中任意一端截取,用分度值为1mm的量具测量。 (4) 力学性能的抽样检验:从每批(不大于30t) 随即抽取3盘钢绞线,每盘各抽取1根送检,在每盘中任意一端截取,进行“整根钢绞线最大拉力、规定非比例延伸力、最大力总伸长率、弹性模量”试验。检查结果若有某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该盘卷不得交货。并从同一批未做试验的盘卷中再2倍试样进行复检,若还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钢绞线不得交货,或进行逐盘检验合格后交货。 (5) 1000h松弛性能试验、疲劳性能试验、偏斜拉伸试验只进行型式试验,仅在原料、生产工艺、设备有重大变化及新产品生产、停产后复产时进行检验。(6)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每盘钢绞线应捆扎结实,捆扎不少于6道。每盘钢绞线均应栓挂标牌,其上应注明供方名称、商标标记,产品标记、数量、出厂编号、规格、强度级别、执行标准号等。每一合同批钢绞线应附质量证明书,其中注明:供方名称、地址和商标、规格、强度级别、需方名称、合同号、产品标记、质量、件数、执行标准号、试验结果、技术监督部门印记、检验出厂日期、弹性模量。 6、 存、发放规则 (1) 钢绞线存放时必须覆盖。 (2) 钢绞线存放时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小于200mm。 (3) 钢绞线按批号分堆存放,并挂牌明示。 (4) 不合格的钢绞线单独堆放,并挂上不合格品的标识牌。钢绞线应逐批按试验合格通知单核对后发放使用。 三、锚具技术规格书 (一)物资名称 预应力锚具,包括锚板、夹片、锚垫板、螺旋筋四件套。 锚具(M、BM)均为四件套;锚具(JLM)为三件套;连接器为七件套。 (二)技术标准 (1)GB/T 1437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JGJ85-201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2)GB/T 197-2003普通螺纹公差; (3)GB/T 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4)GB/T16924-2008钢件的淬火与回火; (5)JG/T 5001.8-1992建筑机械与设备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6)JG/T 5001.9-1992 建筑机械与设备热处理通用技术条件; (7)JG/T 5001.10-1992 建筑机械与设备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8)JG/T 5012-1992建筑机械与设备包装件通用技术条件; (9)JB/T 3999-1999 钢件的渗碳与碳氮共渗淬火回火; (10)TB/T 3193-2016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 (11)CRCC-13 W 002: 2012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预应力筋用锚具(夹片式) (12)如国家颁布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同时满足设计图纸技术要求。 (三)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1)锚具或其附件上宜设置灌浆孔或排气孔。灌浆孔的孔位及孔径应符合灌浆工艺要求,且应有与灌浆管连接的构造。采用封闭罩进锚具或其附件上应设置连接构造。 (2)用于锚固直径15.2mm钢绞线的锚具,1-5孔锚板、6-12孔锚板、13-17孔锚板、18-21孔锚板最外侧锥孔大口外边缘到锚板边缘的距离分别大于等于11.0mm,13.0mm,15.0mm,17mm。 (3)用于锚固直径15.2mm钢绞线的锚具,1-21孔锚板的最小直径和最小厚度的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22孔及以上锚板可参照设计文件执行;生产锚板用的原材料性能指标不应低于45#钢的要求。 孔锚板最小直径和厚度尺寸要求表
2、锚具的基本性能要求 (1)静载锚固性能:ηa≥0.95 εapu≥2.0% (2)疲劳荷载性能: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必须满足循环次数为200万次的疲劳性试验。 (3)周期荷载性能:在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中使用的锚具,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还应满足循环次数为50次的周期荷载试验。 (4)锚板强度要求:在荷载达到预应力筋标准强度的95%之后释放荷载,锚板挠度残余变形不应大于1/600;在荷载达到预应力筋标准强度1.2倍时,锚板不应有肉眼可见裂纹或破坏。 (5)夹片式低回缩锚具应实现锚固后预应力筋的回缩量小于1mm。 (6)用于低应力可更换型拉索的锚具,应有防松、防腐蚀、可更换的措施,且能满足工程建设的耐久性要求。 (7)锚板应进行调质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B225(相应HRC20);工作夹片应进行化学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RA78。 (8)在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张拉到0.78fptk时,相邻两孔外露夹片间的距离应大于等于5.0mm。 3、夹具的基本性能要求 (1)夹具的静载锚固性能应符合ηg≥0.92。 (2)在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达到实测极限拉力时,应当是由预应力筋的断裂,而不应由夹具的破坏所导致;夹具的全部零件应有重复使用的品质。夹具应有良好的自锚性能、松锚性能和重复使用性能。使用过程中,应保证对操作人员的安全不造成危险。 (3)夹具锚板应进行调质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B251(相应HRC25);工具夹片应进行化学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RA81。 (4)连接器的基本性能要求 在先张法或后张法施工中,在张拉预应力后永久留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连接器、都应符合锚具的性能要求;如在张拉后还须放张和拆卸的连接器,则应符合夹具的性能要求。 4、锚垫板要求 (1)锚垫板长度应保证钢绞线在锚具底口处的最大折角不应大于4度。 (2)锚垫板的构造尺寸(包括承压面厚度、壁厚、肋板等)应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锚垫板下须设置螺旋筋。 (3)如使用单位有要求或对锚垫板性能质量有疑异时,可参照国际标准《后张预应力体系的验收建议》(FIP-1993)中的有关规定对描垫板的承压性能进行检验。 (4)锚垫板底口直径与橡胶抽拔管直径配合间隙不宜大于5mm,锚垫板端面的平面度不应大于0.5mm。 5、螺旋筋的要求 螺旋筋应与锚垫板相配套,螺旋直径不得超过相配套的锚垫板承压面直径,圈数不少于5圈,材料直径不低于12mm,材料性能应符合GB1499.1-2017/XG1-201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园钢筋》的规定,同时需满足铁路行业标准TB/T3193-2016的各项要求;国标与铁标相关要求不统一时,以铁标为准。铁标中若无扁锚螺旋筋尺寸要求,实际生产可按厂家设计体系尺寸执行,但需满足施工图纸设计的安装预留空间。 6、材料要求 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合格证明书、质量保证书。材料进厂后应进行验收试验。 7、制造工艺要求 (1)零件机械加工应符合JG/T5011.10的有关规定。 (2)螺纹的未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GB/T197中的7H/8g。 (3)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符合GB/T1804中的有关规定。 (4)零件毛坯的锻造,应符合JG/T2011.8的有关。锻件不应有锻造裂纹、过烧、折叠和局部晶粒粗大等缺陷。 (5)零件热处理加工应按照产品设计图纸进行,并应符合JG/T5011.9、GB/T16924-1997、JB/T3999-1999的有关规定,不应产生裂缝、过烧和脱碳。所采用的热处理工艺及设备应能保证零件工作表面及芯部的硬度和金相组织要求,且产品质量均匀一致。 8、锚具的辅助性能及其它要求 (1)锚具夹片的回缩量不应大于6mm。 (2)锚具应满足分级张拉、补张拉和放松钢绞线的要求。 (3)锚具的锚口摩阻损失和喇叭口摩阻损失合计不宜大于6%。 (4)夹片式锚具的限位板和工具锚应采用同一锚具生产厂的配套产品,不得分别使用不同生产厂的产品。 (5)工作锚不应代替工具锚使用。 (四)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3、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五)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六)验收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计量、验收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七)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八)若国家发布最新技术标准则采用最新的技术标准执行。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