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8年第8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zfcg2018-h-3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贺州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8年第8号)
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8年第8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贺州市水利局防汛机房UPS设备及线路采购与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HZZFCG2018-H-33)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五楼
当事人2:贺州市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贺州市平安中路211号
当事人3:贺州市大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南段11号
二、基本情况
采购人反映:由交易中心代理的“贺州市水利局防汛机房UPS设备及线路采购与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HZZFCG2018-H-33),成交供应商贺州市大德商贸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处理结果
经查,本项目有广西贺州市中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贺州市大德商贸有限公司、贺州市壹佰高科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子轩电子有限公司共4家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其中广西贺州市中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子轩电子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投标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按采购文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的规定,进入详评的为贺州市大德商贸有限公司、贺州市壹佰高科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子轩电子有限公司共3家供应商,于2018年3月30日截标、开标、评标并确定贺州市大德商贸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经原询价小组复核,发现贺州市大德商贸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7、接地网络”没有提供附表和实施方案,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综上,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规定,本项目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贺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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