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cg-2023zc-0053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CG-2023ZC-0053
项目名称: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江宁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施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自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质量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住建部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每天0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二楼)
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二楼)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邮寄至(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磋商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招标文件事宜。另:请以邮寄或发送邮件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纸质资料。
磋商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四楼)会议室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磋商报价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一份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 。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否决。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3、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生命科技小镇融创科研中心21幢101二楼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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