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社区辅助社工及残疾人专职干事2025年工作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41.2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4-02173
预算金额4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璇024-86803188
中标公司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41.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104-02173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社区辅助社工及残疾人专职干事2025年工作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412,500(元)

评审总得分:8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餐饮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社区辅助社工及残疾人专职干事2025年工作餐采购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及下属9个社区,拥有社区工作者及辅助社工102人,残疾人专职干事8人,共110人,为深入落实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举措,切实解决用餐保障工作,现通过招标形式,为社工、辅工及残联专干提供符合要求的午餐服务。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等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工作者的安全用餐。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执行

服务要求:三、工作餐要求 1、配送时间:午餐11:00-11:30。 2、配餐标准:两荤+两素菜,一面食+一米饭,一种水果或酸奶。 3、中标单位在有加工条件的社区食堂进行统一加工制作完成后,安排车辆及送餐人员将每日的供餐食品分别送到指定地点。中标单位需配备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到点位。 四、配餐服务要求: 1、供餐方在近3年内没有出现由于食品安全所引发的事故,近1年内没有受到过食药监市场局的任何处罚,无经营违规行为。 2、供餐方应尊重社工口味,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营养餐配送的供餐服务;供餐人员统一服装,持健康证上岗。在岗期间不得出现翻看手机、抽烟、随地吐痰等行为。工作人员保证无犯罪记录和其它任何情况,确保配送食品健康安全无事故。 3、提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现象。 4、中标供应商配送的工作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5、品质标准为: (1)每份餐主食不少于 300克。 (2)每份餐蔬菜不少于 250 克(投料净菜)。 (3)每份餐鱼或肉不少于 150 克(投料净重)。 中标供应商配餐单位的配餐半径和配餐时限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8.3.3.3要求标准,饭菜出锅时间到用餐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用餐时的温度不低于 60℃。 餐盒、餐具和纸巾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每天计划送餐份数: 工作餐:110份(以实际需求为准); (5)其中清真餐以实际统计为准。 (6)饭菜达到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搭配合理、突出地方特色的要求。 五、食品质量要求 (1)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提供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提供冷荤凉菜。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5)营养餐加工制作和进食时限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标准要求、食品中心温度(中心温度不小于 70 度),奶制品保证新鲜并注明食用期限等。 (6)饭菜要求(投标人列清原材料比例) (7)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 (8)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9)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10)每日、每顿必须提供一定的清真饭菜(以实际需求为准)。 (11)饭菜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单位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雪峰、徐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餐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比例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不足人民币5000元按照人民币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18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024-88262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2楼201室(业务部)           

联系方式: 024-86803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璇           

电 话:024-868031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采购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1.其他:一致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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