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全场区安检设备(一标段、二标段)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1455.6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501000001001833
预算金额11455.68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雪梅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文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全场区安检设备(一标段、二标段)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10000010018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全场区安检设备(一标段、二标段)采购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新开发银行贷款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新开发银行贷款资金80%,财政配套资金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全场区安检设备(一标段、二标段)采购;
2.2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呼和浩特新机场现场指定地点;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1501000001001833001001
标段名称
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全场区安检设备(一标段)采购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所投下述民航专业设备(双通道双视角X射线安检设备、大通道双视角X射线安检设备、CT安检设备、手提行李X光机、大件行李X光机)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民航专业设备生产能力的,视同该部分设备以代理商身份投标,应提供该部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本标段仅接受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家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所涉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下述拟投标设备(双通道双视角X射线安检设备、大通道双视角X射线安检设备、CT安检设备、手提行李X光机、大件行李X光机)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民航机场安检系统设备合同,合同中至少应包括拟投标设备(双通道双视角X射线安检设备、大通道双视角X射线安检设备、CT安检设备、手提行李X光机、大件行李X光机)中的二种设备,其品牌应与本次拟投设备品牌一致(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即可,业绩合同的卖方可以是设备的制造商或其任一代理商)。
交货期
计划于2024年12月30日前通过民航行业验收,实际以项目实施进度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合同估算价
约11455.68万元。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航站区内的双通道双视角X射线安检设备、大通道双视角X射线安检设备、CT安检设备、手提行李X光机、大件行李X光机、配电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编号
E1501000001001833001002
标段名称
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全场区安检设备(二标段)采购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所投下述民航专业设备(手提行李X光机、货物安检X光机、移动式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民航专业设备生产能力的,视同该部分设备以代理商身份投标,应提供该部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本标段仅接受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一家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所涉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下述拟投标设备(手提行李X光机、货物安检X光机、移动式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6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民航机场安检系统设备合同,合同中至少应包括拟投标设备(手提行李X光机、货物安检X光机、移动式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中的一种设备,其品牌应与本次拟投设备品牌一致(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即可,业绩合同的卖方可以是设备的制造商或其任一代理商)。
交货期
计划于2024年12月30日前通过民航行业验收,实际以项目实施进度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合同估算价
约3163.03万元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货运区内的安检设备(包括手提行李X光机、货物安检X光机、移动式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等)以及全场区液体探测器和防爆罐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来自新开发银行的成员国(包括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孟加拉国、埃及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以及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入新开发银行的其他正式成员国),且未被新开发银行成员国各级政府制裁禁止投标;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2及2023年)每年度的净利润均为正值;
3.3国内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8月29日至 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9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新开发银行网站(www.ndb.int)
6.2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42.123.92.182:9010)
6.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nmg.gov.cn)
6.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6.5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7. 其他说明
7.1本项目采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
7.2本项目采用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登录时使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或标证通移动证书。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                
联 系 人:高雪梅、蔡璐
联系电话:+86-471-2902090
招标代理: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北矿金融大厦9层906室
联 系 人:李文铎、曾增
联系电话:+86-10-81125781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西街26号
联系电话:+86-471-5980527
综合监管: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86-471-5988101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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