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蕲春县中心】中国艾都(蕲春)美丽城乡建设EPC项目中国艾都(蕲春)美丽城乡建设EPC项目(HBQC-2024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21970.2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c-202401sz-001001001
预算金额21970.26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0713-89782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5
公告正文
中国艾都(蕲春)美丽城乡建设EPC项目中国艾都(蕲春)美丽城乡建设EPC项目(HBQC-2024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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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C-202401SZ-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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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国艾都(蕲春)美丽城乡建设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3]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42.07%其它(政府专项债券):57.93%招标人为湖北蕲水春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 建设规模:主要完成“民生改善、公共服务补短板、风貌特色打造、完整社区创建、城市管理提升”五大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民生改善工程:主要完成城区豁口路(向阳广场段)更新改造、七里桥至县委党校段道路黄标线整治、背街小巷刷黑、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老城区破损交通标识标牌更新、小微型公园建设、蕲春县南阳一路(东壁大道至纬九路)、蕲春县纬九路(南阳一路至南阳三路)、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及充电设施等建设。2、公共服务补短板工程:主要完成夕阳红老年公寓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大学老年服务站、傅畈保障房卫生服务站。3、风貌特色打造工程:主要完成“一园一路”风貌升级改造、“四馆”景区提升、城区中医药文化元素升级。4、完整社区创建工程:打造枫树林、付畈2 个完整社区示范点创建。主要完成漕河三路夜市城整治、社区道路扩宽、新建公共停车位、公共休闲健身活动场地、公共绿化场地、新增充电设施、新增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配套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等建设。5、城市管理提升工程:主要完成商圈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百佳延伸线立面整治、城区商业门面提升工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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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采购、施工,即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缺陷责任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 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20 合同估算价:21970.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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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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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均可)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投资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中的一个;
(2)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平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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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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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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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③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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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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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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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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