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福区2018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第十二标段合同公告
金额
62.4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061100422
预算金额62.42万元
中标公司承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62.4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00611004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承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开福区2018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第十二标段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611004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开福区2018年夜景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第十二标段 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中国结景观灯亮化维护,详见招标清单 1 624275.33
 合计金额小写: 624275.33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贰万肆仟贰佰柒拾伍元叁角叁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与原合同一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5-16 —— 2021-05-15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总承包(包工包料)。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6068.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6068.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6068.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6068.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格林支行(承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4300154706105977889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与原合同一致)。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7.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约定亮化维护考核按照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5月1日起《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开福区政府机关大院 地址: 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C1-C4栋401房
法定代理人: 杨知强 法定代理人: 肖炜
委托代理人: 李云飞 委托代理人: 周志谋
电话: 0731-84558229 电话: 0731-88797977
传真: 0731-845582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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