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0月16日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684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684场)
受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二、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5L 。
2.出库费:出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支付。
3.出库条件:在卖方指定仓前自提,日出库能力150吨。
4.其他要求: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竞得方必须保证轮出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油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与政策责任均由竞得方承担。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4年新收获油菜籽加工生产的新油,符合(GB/T1536-2021)国标浸出三级及以上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卖方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溶剂残留、铅、总砷及其他国家要求的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等项目)。本次采购菜籽油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16%;不溶性杂质≤0.03%;酸值≤2.1(KOH)mg/g,过氧化值≤0.13g/100g;加热实验(280℃):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但不得变黑;溶剂油残留量:≤20mg/kg;掺伪试验:不得掺混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其中:铅:≤0.1mg/kg,黄曲霉毒索B1≤7ug/kg,总砷:≤0.1mg/kg,苯并a芘≤10ug/kg,其他需检项目必须合格,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菜籽油的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每件附合格证。每个包装箱硬度满足堆码高度为4层的要求。为方便质量检查,由竞得方承担所有质量检验所需的损耗及耗材。
3.保质期:所供菜籽油为成交之日之后生产,保质期为18个月,规格为5L/桶,一件4桶。数量检斤以购买方点件计量数为基准。竞得方需提供该批菜油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到库后买方每车初检,根据初检结果判定是否入库,以上任何一项质量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同时竞得方须于5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菜油。入库完后,以符合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扦样检验报告为质量验收合格依据,如经检验不合格,由卖方自行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4.入库费:成交价为仓内交货价(运输费用由竞得商承担),入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
5.结算要求:菜油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结算。若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卖方最迟于10日内补发足额的合格菜籽油给买方,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卖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菜籽油入库的,视为卖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入库完成后免费赠送一箱(4桶)菜籽油,用于出入库抽检造成的数量短少。
联系人:龚科长,联系电话:13990838567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0月2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10月30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100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1月10日,入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
(四)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详情请下载附件!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684场)
受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保质期到期时间(年月日) | 出库能力(吨/天) |
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 | 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 | 物流12号仓 | 四川 | 2023 | 压榨菜籽油 | 二级 | 120 | 1.2 | 0.091 | 0.02 | 0.08 | 正常 | 2025年7月11日 | 15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二、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固定价 (元/吨) |
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 | 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 | 物流12号仓 | 四川、重庆 | 2024 | 浸出菜籽油 | 三级(GB/T 1536-2021)及以上 | 120 | ≤2.1 | ≤0.13 | ≤0.03 | ≤0.16 | 橙黄色至棕褐色,无异味 | 150 | 100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5L 。
2.出库费:出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支付。
3.出库条件:在卖方指定仓前自提,日出库能力150吨。
4.其他要求: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竞得方必须保证轮出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油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与政策责任均由竞得方承担。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4年新收获油菜籽加工生产的新油,符合(GB/T1536-2021)国标浸出三级及以上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卖方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溶剂残留、铅、总砷及其他国家要求的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等项目)。本次采购菜籽油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16%;不溶性杂质≤0.03%;酸值≤2.1(KOH)mg/g,过氧化值≤0.13g/100g;加热实验(280℃):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但不得变黑;溶剂油残留量:≤20mg/kg;掺伪试验:不得掺混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其中:铅:≤0.1mg/kg,黄曲霉毒索B1≤7ug/kg,总砷:≤0.1mg/kg,苯并a芘≤10ug/kg,其他需检项目必须合格,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菜籽油的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每件附合格证。每个包装箱硬度满足堆码高度为4层的要求。为方便质量检查,由竞得方承担所有质量检验所需的损耗及耗材。
3.保质期:所供菜籽油为成交之日之后生产,保质期为18个月,规格为5L/桶,一件4桶。数量检斤以购买方点件计量数为基准。竞得方需提供该批菜油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到库后买方每车初检,根据初检结果判定是否入库,以上任何一项质量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同时竞得方须于5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菜油。入库完后,以符合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扦样检验报告为质量验收合格依据,如经检验不合格,由卖方自行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4.入库费:成交价为仓内交货价(运输费用由竞得商承担),入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
5.结算要求:菜油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结算。若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卖方最迟于10日内补发足额的合格菜籽油给买方,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卖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菜籽油入库的,视为卖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入库完成后免费赠送一箱(4桶)菜籽油,用于出入库抽检造成的数量短少。
联系人:龚科长,联系电话:13990838567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0月2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10月30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100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1月10日,入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
(四)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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