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安大学南校区基础设施改造(一)—人行天桥维修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108.1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8.17万元
招标公司长安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娟029-898501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安大学南校区基础设施改造(一)—人行天桥维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395号亚美伟博广场8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4008G/GSZB2024008/SDX-ZB-G(A)-24(0033)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南校区基础设施改造(一)—人行天桥维修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1081784.52元
采购需求:长安大学南校区基础设施改造(一)—人行天桥维修,1项,具体 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包1(人行天桥维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1784.5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81784.5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开工令发布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行天桥维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以承诺书为准) ;
(4)供应商不得为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以承诺书为准);
(5)供应商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且受投标限制的供应商、受过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与长安大学有涉诉或关联涉诉案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395号亚美伟博广场810室
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人授权委托书彩印无效,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后退还)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开标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二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彩印无效,身份证原件当场核验后退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029-8233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395号亚美伟博广场810室
联系方式:029-8985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娟、党艳红、王卉
电话:152024889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