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熊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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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ZY-JSGC202311SL-02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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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熊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农经[202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熊河水库灌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熊河水库灌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熊河 建设规模:中小河流治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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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枣阳市熊河治理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测绘、设计、服务工作及相关专题设计报告、专项咨询,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批复。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22 合同估算价:15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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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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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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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设计单位;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3)联合体投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投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设计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住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在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出示声明)。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类别为□水利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检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类别,仅能选一项,并与信用分类别对应;如无可选项目类别,则可不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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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月 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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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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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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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