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仙葫开发区天合路(保宁路-顺福路-派福路)道路工程(第二期)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仙葫开发区天合路(保宁路-顺福路-派福路)道路工程(第二期)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 仙葫开发区天合路(保宁路-顺福路-派福路)道路工程(第二期)施工监理 | ||||||
招标类别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仙葫开发区天合路(保宁路-顺福路-派福路)道路工程(第二期)招标起讫桩号为K0+620.00-K1+260,路线长640m。天合路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级配碎石垫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4cm+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4cm+ES型稀浆封层0.6cm+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7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6cm+RAC13橡胶沥青混凝土(辉绿岩)5cm。规划红线宽50m,横断面按四块板形式布置,双向六车道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1月24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01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01月27日 |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韦子攀 | ||
下浮系数 | 40.00 | ||||||
工期 | 3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柳州市天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陈忠 | |||
下浮系数 | 31.00 | ||||||
工期 | 3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韦善凡 | |||
下浮系数 | 33.00 | ||||||
工期 | 3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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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 |||||||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 |||||||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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