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仙葫开发区天合路(保宁路-顺福路-派福路)道路工程(第二期)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韦子攀
公告正文
仙葫开发区天合路(保宁路-顺福路-派福路)道路工程(第二期)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仙葫开发区天合路(保宁路-顺福路-派福路)道路工程(第二期)施工监理
招标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仙葫开发区天合路(保宁路-顺福路-派福路)道路工程(第二期)招标起讫桩号为K0+620.00-K1+260,路线长640m。天合路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级配碎石垫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4cm+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4cm+ES型稀浆封层0.6cm+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7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6cm+RAC13橡胶沥青混凝土(辉绿岩)5cm。规划红线宽50m,横断面按四块板形式布置,双向六车道
开标时间 2017年01月24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1月2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27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韦子攀
下浮系数 40.00
工期 30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柳州市天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陈忠
下浮系数 31.00
工期 30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南宁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韦善凡
下浮系数 33.00
工期 30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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