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实施要求
1.产品检测报告、外观样式确认
1.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且货物进场(订货)前将招标文件清单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等资料报送采购人审核,未按要求报送采购人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本项目,且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交货期延误及采购人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且货物(订货)进场前,将体现产品具体样式等外观效果的资料或样品等报送采购人确定,未经采购人确认的产品不得用于本项目,且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交货期延误及采购人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2.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安全责任。
2.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3.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3.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3.1.1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3.1.2卖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3.1.3货物应按照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指定的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免费指导安装、免费配合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3.1.4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3.1.5如果因中标人产品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指导安装、免费配合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3.1.6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7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3.1.8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1.9项目完成后,卖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2技术支持要求
3.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3人员培训要求
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中标人应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技术人员,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相关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备注:
1、★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单项价格不能超过清单中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提到的手提电脑、办公电脑、打印机、冷暖空调、电热水器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所有木质家具锐角均需作防撞(倒圆角)处理。
4、本清单中已列出主要设备材料,为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所需的其他辅助材料设备、设备吊装、土建埋管、大型机械设备台班费等请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需包含所有设备和土建施工费用;
5、本清单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且货物进场(订货)前提交采购人审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后3个日历日在政府采购系统提交合同,合同签订后道吾幼儿园设施设备150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及验收合格;南川幼儿园设施设备2023年7月31日前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及验收合格。
2、交付地点:浏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售后服务要求
1.1、设备维护措施
1.1.1定期维护计划。
1.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1.2、故障响应时间
1.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1.2.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1.2.3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用户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若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
1.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1.3.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3.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1.4质保期要求
1.4.1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整体项目要求不低于三年质保,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1.4.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1.5、技术服务信息
中标人应提供在本项目下售后服务的详细内容,其要求如下:
1.5.1本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
1.5.2本项目售后服务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
1.5.3维修服务响应时间。
1.5.4解决故障的措施、方法及所需要的时间。
1.5.5培训方式及内容。
1.5.6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的服务收费标准。
1.5.7软件升级方案及费用。
1.5.8其他的服务内容。
2、质量保证
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复印件。
2.2、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2.3、整体项目除厨房设备外质保期要求三年,厨房设备质保期要求一年。 质保期内出现售后不及时或售后不到位的情况,视情况严重程度扣除质保金或反馈至政府采购事务中心依法依规处理。(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2.4、中标人需加强安装现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6质保期内,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24小时内到现场, 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12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解决,保修期顺延;如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未做出处理的,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7在质保期内,所投产品如出现性能严重偏差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全新产品,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8质保期内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修理期超过15日的,中标人应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
2.9在质保期内,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质保期内出现3次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全新产品,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10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11中标人需提拟投入该项目配送人员名单以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部门)联系供货。如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周通知采购人。
3、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3.1、免费提供所需安装、调试等的任何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内的各类备品备件。
3.2、中标人应就备品备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4.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4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正式验收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十五天内未能获得验收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供货要求
中标人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技术要求或质量明显低劣而导致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中标人无条件在三天内重新按要求提供产品交与采购人验收,如验收再次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投标人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若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规定的交货时间起每日扣除10000元作为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10日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方式:中标人依照采购人的要求进度,进行发货和安装调试,根据合同约定付款,具体付款:货到现场后开箱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运行,进行整体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60%;经甲方委托第三方审计后支付合同款的3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15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2、在中标人供货时,使用单位签收货物前,中标人须向使用单位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出厂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如未提供,使用单位和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在项目整体验收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的破坏性实验,如实验不合格,使用单位和采购人有权认定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返工直至可验收合格。
在项目验收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送至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如经检测,所提供的产品不是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产品/工艺/结构等,使用单位和采购人有权认定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且送检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4、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携带两份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6、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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